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类型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6 20:15:11 219 人看过

一、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类型

(一)效力待定的行为

合同成立后,要么走向有效(追认),要么走向无效(否认或撤消),并且是自始的有效或无效;在有效或无效之前的状态就是效力待定状态;即使合同最后走向无效,也没有缔约过失责任如果行为时是限制行为能力,但过一段时间后取得了完全行为能力,追认权就不再是法定代理人行使,而是已经取得完全行为能力的本人。

(二)可变更、可撤销的行为

不能因为一种行为可以撤消就认为是可撤消的民事行为;不能因为一种撤消权不能行使就认为其他撤消权也不能行使;可撤销合同本身从一开始就有效,但如果撤消后自始无效;

(三)无效的民事行为

从成立之日起就是绝对、当然、确定、自始无效。

二、民事行为的一般有效条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据以独立实施的法律资格。法律不仅要求的行为人必须具有行为能力,而且要求民事行为能力与行为人的“相应”。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能够以自己的行为参与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我国根据公民的不同年龄和智力状况,将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只有具有健全的心智,才能进行相应的民事活动,这一条件主要是为了保护和的利益而设。对公民而言,可以单独实施法律行为,但只能进行与其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一般不能独立进行民事活动,但纯获利益的活动二者均可为之;对法人而言,其民事行为能力是和相一致的,法人的行为能力不能超出法律或章程规定的。所以法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必须要在核准登记的生产经营和之内。除此而外,法人只有权从事为维持其存在所必需的法律行为。

(二)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核心要素。意思表示真实,即要求行为人的内心意愿为行为人自觉自愿而产生的,同时与其所表达的意思相一致,通常情况下达到这一点有两个要求:

第一,意思表示自由,不是在受他人欺诈、胁迫之下作出的违背其内心意愿的行为;

第二,意思表示无误,应当是其内心真实意愿的反映,并非因重大误解等原因而表错意。但也可能出现表示意思与效果意思不一致的情形,此即意思表示有瑕疵。意思表示有瑕疵的行为,如属于法律规定的应被宣告无效或者撤销的情况,则不应产生法律效力。

(三)不违反法律或者法规。这是民事法律行为合法性的本质要求。所谓不违反法律,指的是意思表示的内容不得与法律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范相抵触,也不得滥用法律的授权或任意性规定以规避法律,还应该包括不违反国家政策;这里所说的法律,既包括国家颁布的各种法律、法规和各级政权机关发布的决议、命令、条例等行为规范,还包括国家现行政策。例如不得买卖禁止流通物等。所谓社会公共利益,是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社会经济秩序、政治安定、道德风尚等皆应包括在内。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行为必须符合全体人民的共同利益,不得有损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等。

三、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别有效条件

在特殊情况下,民事行为还应具备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特别有效条件才能产生法律效力。例如立遗嘱的行为只有在遗嘱人死亡这种特别要件发生时才能生效。同时,法律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民事行为的成立要件不同于生效要件。任何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必须同时具备以上生效条件,才能有效,也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和法律后果。对民事行为的生效要件另有规定的,从其生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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