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规定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7 15:32:01 457 人看过

安徽省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规定是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对于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方面是有相关的行政处罚的权利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城市管理执法的行政处罚权范围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等与城市管理相关部分的行政处罚权。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

第八条城市管理执法的行政处罚权范围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方面与城市管理相关部分的行政处罚权。

第九条需要集中行使的城市管理执法事项,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

(二)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多头执法扰民问题突出;

(三)执法频率高、专业技术要求适宜;

(四)确实需要集中行使的。

第十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依法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一、行政处罚一事不再罚原则是什么

一行为不再罚原则应在四个层面上运作。

(1)

一行为不再理。行政主体对行为人的第一个处理尚未失去效力时,不能基于同一事实和理由给予第二次处理,除非第二个处理是对第一个处理的补充、更正或者补正。如果第一个处理违法不当,行政主体应当先撤销,再重新处理。如果第一个处理合法正确但未达行政目标,行政主体应充分考虑信赖保护原则,必须撤销的,应依法给受损失的相对人一定的补偿。

(2)一行为不再罚。除了法律有明确规定或者依基本法理和法律规则合理推定,如合并处罚、一事多层罚、一事罚多人、一事多行为等情形以外,行政主体应严格遵循一个行为一次处罚的原则。

(3)

一行为不再同种罚。对于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行政主体不能给予两个以上相同种类的处罚。这主要指一个违法行为触犯几个法律条文的情形,即法理上所称法条竞合或者规范竞合。一旦出现规范竞合,应当允许各个法律条文对应的相关行政主体依据不同理由分别作出处罚。但为体现相对公平和公正,各行政主体不能对行为人采取相同种类的处罚。

(4)一行为不得两次以上罚款。对于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无论触犯几个法律条文,构成几个处罚理由,以及由几个行政主体实施处罚,只能给予一次罚款。如果几个行政主体对涉案违法行为都有权罚款,根据效力优先原则,应该是谁先罚款谁有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07: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处罚权相关文章
  • 安徽省关于违反建筑市场管理法律法规行政处分规定(试行)
    第一条为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建筑业健康发展,推进廉政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徽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省国家行政机关的国家公务员和本省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建筑市场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适用本规定。第三条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第四条按本规定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给予行政处分的,由主管行政机关或者行政监察机关依法决定。第五条负责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施工条件的建筑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给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警告至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第六条对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条件的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颁发该等级资质证书的,给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2023-06-10
    405人看过
  • 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安徽省关于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行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安徽省关于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安徽省人民政府一九九六年八月三日安徽省关于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制止和查处违法批地、用地等行为,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第三条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依照本规定执行。行政处分种类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第四条单位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或者超过批准的用地数量占用土地的,根据其占用土地的面积和其他情节,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按下列规定给予行政处分:(一)非法占用耕地不足3亩,其他土地不足10亩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二)非法占用耕地3亩以上不足20亩,其他土地10亩以上不足50亩的,给
    2023-06-10
    332人看过
  • 城市管理领域7项行政处罚权归城管
    从兰州市政府了解到,兰州市将在城关区、七里河区等8个县区统一在城市管理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日前通过省政府批复,此后城市管理领域7项行政处罚权将集中统一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行使。根据省政府批复,同意兰州市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红古区、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在城市管理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在规定的政府工作部门编制限额内分别整合组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独立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后,这8个县区要进一步清理整合行政执法队伍,着力转变职能,理顺职责关系,优化组织机构,规范机构设置。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由政府财政全额拨款,不得以收费、罚没收入作为经费来源;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和罚缴分离制度。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中,应严格遵循两个相对分离的原则,将管理权与监督权、审批权与处罚权适当分离。根据规划,此次
    2023-04-24
    103人看过
  • 安徽省行政处罚裁量建筑标准规定是怎样的
    (一)、要充分认识到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重要性,加强对文件的学习。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机关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对于制止和打击违法行为,维护正常建筑市场秩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构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的防腐体系,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二)、加强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监督,提高执行文件的自觉性。各单位在落实《办法》和《标准》工作中,应当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机制,从多环节、多层次、多角度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监督。(1)在案件调查终结报告、行政处罚建议书、听证报告中,应当将使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情况进行表述,说明使用的依据、理由及使用《办法》和《标准》的具体条款、具体内容的情况。(2)涉及行政处罚的行政复议及其他执法监督,有关执法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审查,严格以规定的规定实施监督。对不执行或规避规定的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切实起到监督作用。(3)在进行案卷评查、执法评
    2023-04-19
    365人看过
  • 安徽省建设厅、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城市规划综合技术服务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安徽省城市规划综合技术服务管理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资格管理第三章服务管理第四章附则各市建委、规划局(处)、物价局:城市规划综合技术服务工作,是城市规划体系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科学合理地实施城市规划,强化规划管理的重要保障。为了加强城市规划综合技术服务工作,规范城市规划综合技术服务行为,提高城市规划综合技术服务质量,保障委托方和受托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全省城市规划综合技术服务事业的发展,依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及有关法规,针对我省实际,制订了“安徽省城市规划综合技术服务管理试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的有关问题请及时告省建设厅城乡规划处。安徽省城市规划综合技术服务管理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规划综合技术服务管理工作,规范城市规划综合技术服务行为,提高城市规划综合技术服务质量,保障委托方和受托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城市规划综合技术服务事
    2023-06-10
    436人看过
  • 安徽省合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安徽省合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状态:有效发布日期:2002-09-29生效日期:2003-01-01发布部门:安徽省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2年9月3日合肥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2002年9月29日安徽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合肥市市辖区范围内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旧区改造和生态环境改善,保护文物古迹。第四条拆迁人应当按本办法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本办法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本办法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第
    2023-04-23
    332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处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处罚权是指行政主体依据法律、法规的授权,对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的权力。行政处罚权的行使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的一项重要职责,它有助于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更多>

    #行政处罚权
    相关咨询
    • 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城管管理违章怎么处理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03
      1、车辆行驶证原件或复印件 2、车辆驾驶人驾驶证原件 3、车辆驾驶人身份证原件 4、现金和银行卡。 交通违章定义:交通违章是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交通违章的违反可能给社会、团体、企业、学校以及其他组织带来不便,对社会的管理带来很多不确定因素。 凡是车辆、行人违反交通管理规章制度和机关、团体、企业、学校及其他组织或个人未经公安机关批准随意占用道路摆摊设点、停放车辆、堆物作业、搭棚盖房,以及进行集市贸易
    • 安徽省淮南市城市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9-28
      城市管理遵循以人为本、政府主导、公众参与、服务为先、依法管理的原则。
    • 城市绿化管理行政处罚法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6
      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加强工作协调,实现城市绿化管理信息共享,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发现违反城市绿化管理的行为时,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日内告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将查处结果在七日内告知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发现违反城市绿化管理的行为时,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日内告知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并对作出的处罚决定及执行情况,自作出决定之日和执
    • 城管办理城管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13
      查处城市管理违法行为需要向有关部门查询资料的,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配合。调查取证需要有关部门认定违法行为、非法物品和就专业、技术等问题作出解释或者提供专业意见的,应当出具协助通知书。有关部门应当自收到协助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出具书面决定或者意见;情况复杂需要延期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明确答复期限;需要补充资料的,应当及时告知。需要听证、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
    • 城市管理行政处罚井盖丢失怎么处罚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22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集中行使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执法机关按照下列规定处罚:(一)井盖丢失未在六个小时内补齐,检查井破损未在二十四个小时内修复的,责令限期改正,对管护责任单位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二)在城市道路范围内搅拌水泥砂浆及其他拌合物、打砸硬物、排放污染腐蚀物、冲洗车辆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二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三)在城市道路范围内从事生产、维修、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