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可以向第三人抵押财产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3 20:22:37 347 人看过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抵押的财产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交通运输工具等。

一、不动产抵押去哪里办理

不动产抵押可以到下列地方办理:

1、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2、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3、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4、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二、只有购房合同可以做抵押贷款吗

并不是只有购房合同可以抵押贷款。可以进行抵押贷款的对象还有: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交通运输工具;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三、民法典动产抵押和不动产抵押有什么区别

在民法典规定中,动产抵押和不动产抵押的区别主要是用于抵押的财产性质不同,具体而言,民法典对于可以设立抵押权的不动产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等,因此这些都是属于可以进行抵押的动产、不动产以及权利。而担保物权的作用就在于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8日 23: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抵押相关文章
  • 为债务人抵押担保的第三人,在抵押权人
    主债务人及第三人均提供了抵押物担保的,应先执行主债务人提供抵押之财产抵押物是主债务人自己提供的,则债权人应当先行就该抵押物的担保实现债权,即应先执行债务人自己提供的抵押物,之后才能执行第三人提供的抵押物或连带保证人的财产。一、个人借款纠纷怎么处理可以向人员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还钱,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2、当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物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实现自己的债权。二、如何解决债务纠纷债权人能否扣押债务人财产债务纠纷诉讼的注意事项如下:1、重视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2、注意担保期。一般担保人与债权人未约定担保期的
    2023-03-08
    186人看过
  • 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抵押物的,应如何办理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抵押物时,应当订立书面合同或者在原债权文书中写明。没有书面合同,但有其他证据证明抵押物或者其权利证书已交给抵押权人的,可以认定抵押关系成立。但是动产抵押担保的需要在标的物交付后十日内办理抵押登记,以对抗善意第三人。一、民法典有质权能否再设定抵押权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质权之后能够再设立抵押权,因为抵押权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不会影响质权的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五条: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二、
    2023-06-24
    486人看过
  • 民法典中债务人财产与第三人抵押物如何执行
    一、民法典中债务人财产与第三人抵押物如何执行民法典规定,债务人不偿还债务的情况下,对债务人财产和第三抵押的财产怎样执行没有规定,但在实践中,一般是先执行债务的财产,债务人财产不足的,再执行抵押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人保和物保并存时担保权的实行规则】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第四百一十条【抵押权的实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
    2023-04-12
    82人看过
  • 债权人指定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物权转让可以吗
    债权人是指享有一定特定权利的人,债权人最大的权利是可以要求债务人清偿债务,而债权人还有其他的权利,例如将合同的权利转让给第三人,也就是俗称的债权转让,但债权转让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债权人指定债务人向第三人改造债务是可以的,但需要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这样债务人才有义务对第三人履行债务。债权转让的注意事项:1、债权人转让债权时,转让的债权是需要依法转让的,例如合同没有明确规定债权人不能转让、按法律的规定是可以转让的债权等。2、债权人转让债权需要通知债务人,如果没有通知债务人的,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3、债务人知道债权人转让债权后,是具有抗辩权的,这种辩护权是可以向受让人主张的。通过文中的分析,我们知道债权人可能要求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但这种要求是建立在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基础上的,债务人对债权转让行为可以行使抗辩权。
    2023-06-14
    495人看过
  •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财产可以抵押吗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财产可以抵押。《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第三百九十五条【抵押财产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米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六条【浮动抵押】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
    2023-05-04
    261人看过
  • 债务人抵押和第三人担保抵押顺序清偿
    抵押物打折价所得价钱,要按照相应的顺序进行清偿,如果约定好的,就按照双方约定的进行抵押物清偿顺序和实现抵押权。有约定的就按照约定进行,没有约定的就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按下列顺序清偿:1、实现抵押权的费用;2、主债权的利息;3、主债权;4、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债权人放弃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担保的,其他抵押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减轻或者免除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5、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当事人对其提供的抵押财产所担保的债权份额或者顺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抵押权人可以就其中任一或者各个财产行使抵押权;6、抵押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抵押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2023-06-14
    312人看过
  • 经济保证人的财产可以抵押给债务人吗
    保证人是指与债权人约定,为主合同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其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一方当事人。保证合同是主债务合同的从合同,是由债权人和保证人来订立的,而不是债务人和保证人,因为保证人的保证义务对象是债权人,设定保证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债务人不履行债务造成债权人的损失无可救济,从而使债权人的权利得到更为充分的保障。那么个人借贷可以执行保证人财产吗?1、合法的民间借贷是受法律保护的,可以执行保证人财产。所谓合法的民间借贷,首先必须是指个人与个人之间,或者个人与企业之间,出于自愿原则的借贷2、保证人仅在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完全消偿债权的情况下,才负保证责任,不能直接执行保证人财产。保证分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一、保证合同和担保合同的区别是什么保证合同和担保合
    2023-03-11
    79人看过
  • 善意第三人可以是抵押权人吗
    一、善意第三人可以是抵押权人吗善意第三人不可以是抵押权人。善意第三人不是合同的债权人,无法成为抵押权人。抵押权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二、善意第三人构成要件善意第三人的构成要件是第三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即取得标的物的第三人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占有人为非法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善意取得】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
    2023-05-06
    486人看过
  • 可以由第三人做债务人承担债务吗
    债务人可以与第三人共同对债权人承担债务,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一、什么是构成第三人代为履行的法律要件构成第三人代为履行的法律要件有以下三点:1、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2、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代表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与债务人订立代表债务履行合同债务的协议;3、当第三人代为履行债务时,不能以合同债务人为由为债权人辩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第三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第三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对
    2023-06-28
    343人看过
  • 债务人或第三人有权处分并抵押的财产包括什么
    下列财产,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并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债务人或第三人是什么意思1、债务人是指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借款人是指因借贷关系负有清偿债务的人,而债务人可能是借款人,但并不仅限于借款人,因其他行为负有清偿债务的人都属于债务人;第三人则是债权人、债务人以外的人。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二条,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第三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
    2023-07-31
    388人看过
  • 向第三人赠与的财产可以要求返还吗
    【案情】王某(女)与马某(男)于2007年登记结婚,后马某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与张某产生婚外情,并于2013年起先后转款给张某约37万余元,另还替张某支付信用卡、购车款、保险费等10万余元。后张某还马某15万元,剩余32万至今未返还。王某诉至法院,要求确认马某擅自将夫妻共有财产赠与张某的行为无效,并要求张某归还37万余元。【判决】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马某在赠与张某某47万余元时并未经其配偶王某的同意,该处分也并非用于夫妻日常生活,属于无权处分。张某在接受赠与时,已经知道马某的婚姻状态,仍无偿接受,其行为不属于善意取得,故法院认定该赠与行为无效,据此判决:张某给付王某32万余元。【点评】本案是一起配偶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擅自赠与第三者,该赠与合同应属无效的典型案例。从法理上分析,马某与张某之间的赠与合同的效力问题,由于王某和马某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进行过书面约定,故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2023-04-27
    188人看过
  • 债务人可以委托第三人代替债务人履行债务吗?
    第三人可以代替债务人履行债务,第三人履行债务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如果债务转让后第三人代替债务人履行债务,则需要债权人在转让前同意,否则转让无效。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怎么办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携带好相关证据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如果债务人表明自己只是暂时无法还款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重新签订还款计划,给予债务人一定的宽限期。如果经过多次催讨,债务人仍然不还款的,债权人应当及时提起诉讼。在人民法院判决后,如果债务人还是不按照法院的要求按时履行支付义务,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名下的财产。《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2023-08-07
    472人看过
  • 抵押品可以是哪些债务人的财产?
    债务人可以抵押的财产有以下这些:(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能够抵押的财产有哪些申办抵押合同时,公证处对审查抵押人主体资格和抵押物上要求较严。根据规定,抵押物是公民个人财产的,如设定抵押的财产有共有人时,应先得到所有共有人的同意并由所有共有人出具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外商投资企业、个人合伙成立的私营企业等设有董事会的企业,按公司章程规定,担保须有董事会决议的,应提交董事会决议;国有控股公司、国有企业以其生产、经营关键的国有财产设定抵押的,应事先得到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批准,申办公证时,还须提交批准文件。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以下财产允许抵押: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2、建筑用地使用权;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
    2023-07-06
    257人看过
  • 第三人撤销之诉保全第三人财产可以吗?
    一、第三人撤销之诉保全第三人财产可以吗?诉前保全是可以保全第三人财产的,因为诉前保全本身就是为了防止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处分有争议标的物或者处分判决生效后用以执行的财产,以防止纠纷扩大,并保障生效判决得到执行。但是,如果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不当,会给当事人财产权和人身权造成损害。例如,对当事人的银行存款全部予以冻结,超出申请人请求的范围,会使对方当事人的经营活动受到限制。所以,第三人系因本案有利害关系而加入到诉讼中来,如果第三人的财产属于当事人争执的财产,是可以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诉讼法》第94条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也认为,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执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得采取保全措施。所以,财产保全的范围
    2023-05-20
    92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抵押
    词条

    抵押,主要指的是抵押人和债权人通过书面的形式签订有关的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的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拒绝履行或者没有能力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抵押的财产进行折价变卖、或者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进行受偿。... 更多>

    #抵押
    相关咨询
    • 抵押人可以处分债务人和第三人的财产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2-0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抵押财产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 哪些财产可以抵押债务人与第三人共有财产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10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 第三人可以抵押债务人的财产有哪些情形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9-0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抵押财产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 债务人提供抵押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变更和将抵押财产给第三人追债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23
      一、对债务人提供财产抵押担保的,应向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登记以后,债务人就不能随意变卖、转让、过户,在债务人下落不明或无力偿还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变卖或拍卖抵押财产,债权人可以得到优先受偿。 二、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
    • 抵押人可以参与债务人分割财产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1-05-29
      债权人对抵押财产可以参与分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零八条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