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望权受阻如何救济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2 21:30:27 394 人看过

探望权一般从双方协议离婚或法院判决离婚生效之日起便自动享有,任何个人或单位非经合法程序,不得干扰、阻挠探望权的正当行使。

1、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进行说服、教育或警告;

3、对拒不服从者可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本身进行强制执行。

一、离婚后探视子女的方式有哪些

离婚后探视子女的方式有见面,沟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八条,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二、如果要强制探视子女可以吗-

法律对探望权赋予了提起强制执行的效力,同时也规定了有关探望权的判决和裁定是执行根据。但是须注意的是,这里强制执行的对象只能是拒不履行协助责任的有关个人和单位,而不是子女。因为探望权纠纷案件涉及人身问题,如果执行不当,会对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的伤害。

此外,如果子女已满8岁,对是否进行探望已具备独立思考能力和认识能力,人民法院应当征求子女的意见,如果子女不同意的,不应当强制执行探望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0日 07: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探望权相关文章
  • 探望子女受阻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吗
    探望子女受阻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可以由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如果对方同意的,可以变更。如果对方不同意,除非不直接抚养方有证据证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不适宜继续抚养孩子的,人民法院法院才会支持。一、吸毒孩子一方能不能要回抚养权如果抚养孩子的一方有吸毒史,另一方可以要回抚养权,如果双方都同意变更抚养权,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如果对方不同意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有证据证明直接抚养方有吸毒史的,人民法院一般会支持。二、协议离婚后变更抚养权吗协议离婚后可以变更抚养权。若双方都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孩子的父母双方可以协商,达成协议后变更孩子的抚养权。若一方想变更孩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
    2023-06-20
    491人看过
  • 如何取消探望权?
    是不能终止探望权的,这本身就是一种权力。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终止探望权的要素(一)中止探望权的条件有哪些1、探望权人患有严重的传染病,这是基于对子女的人身健康的考虑;2、探望权人不按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探望方式、时间、地点探望,严重影响子女生活学习;3、探望权人将子女带入色情场所或让子女观看不健康的影视、书刊的;4、探望权人道德败坏、通奸
    2023-07-02
    64人看过
  • 如何应对行使探视权受到阻碍
    现实生活中,一些夫妻在离婚后反目成仇,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当事人为了报复对方,便把小孩严重加看管甚至藏匿起来,不让对方接触,使对方无法正常看望自己的亲生骨肉,内心非常痛苦,最后,无抚养权一方当事人在多次与抚养方当事人及其亲属交涉无效的情况下,愤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小孩的抚养权。如邓某和谈某离婚后,婚生儿子由谈某抚养。但谈某害怕小孩与邓某接触多后会加深感情而离开自己,必须注意坚持以下几项原则。(一)要坚持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正确处理好抚养权的归属问题。要落实好这项原则,在审判中我们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几个环节:一是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条件和生活环境。由于抚养纠纷案件所涉及的子女多数是中小学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小孩读书和生活的开支将越来越大,所以人民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不能忽视抚养人的经济条件对子女接受良好教育的作用。如果双方的抚养条件相同,则要考虑小孩的学习和生活
    2023-04-26
    60人看过
  • 如何区分探视权与探望权
    一、如何区分探视权与探望权1、探视权就是探望权,不用区分。探望权是在离婚之后,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所享有的权利。该权利是基于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形成的,另一方应当积极配合对方行使探望权。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二、探望权另一方不让探视孩子怎么办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一方探视权的实现,常常离不开另一方的协助,因而,法律在规定一方探视权的同时,规定了另一方的协助义务。这里的协助义务包括为对方探望提供便利,在商量好的时间、地点接送孩子,及时告知孩子等。不履行这些义务,就意味着违反法律规定。但一方
    2023-06-16
    367人看过
  • 探望子女权受到限制:如何应对?
    离婚后一方不允许探望子女,协商不成,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探望子女。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对方不履行离婚判决书,不允许探望子女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间接抚养的配偶离婚如何探望子女1、夫妻间接抚养方离婚该按照双方协议的方式或者法院的判决探望孩子。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
    2023-07-13
    285人看过
  • 探望权受阻能成为法定条件变更抚养权吗
    探视权受阻不能成为变更子女监护权关系的法定原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护子女合法权益的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子女抚养问题。探望权能把孩子接走吗探望权可能把孩子接走,可以在协议中约定。比如平时跟母亲,周末跟父亲。但是不可以一直带走,也不可以违背对探视方式的约定,私自将小孩带走,私自接走孩子也是违法行为。违反探视权,可以协商、调解、起诉,不能私自做出侵犯对方抚养权的行为。根据对探视方式的约定,可以暂时带走。可以带出去玩,但一定要送回去的。探视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2023-08-07
    422人看过
  • 探望权包括哪些内容,如何正确行使探望权
    一、探望权包括哪些内容(一)探望权的主体:是指已离婚的父或母与其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予以配合。(二)探望权的恢复,是指中止的情形消失后,由人民法院通知双方,继续恢复执行生效的离婚判决的行为。(三)探望权的行使:是享有探望权的主体执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离婚判决或双方生效协议的实质性内容。(四)探望权的中止:探望权是在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前提下行使的,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认为行使探望权的一方在行探望权时有损于或者不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申请,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事实存在,可中止其探望权,待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情形消失后,可通知双方恢复探望权。探望权的中止不是对探望权的实体进行处分,而是暂时停止其行使探望的权利,所以称为“中止”而不是“终止”。(五)探望的方式和探望的时间。探望的方式和探望的时间离婚双方可以约定,协商约定不成的,可由人民法院判决。二、如何正
    2023-04-12
    69人看过
  • 有哪些途径能中止探望权,如何中止探望权
    一、有哪些途径能中止探望权1、中止探望权行使的法定事由,民法典并未具体列举,而是概括的规定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一般而言,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主要有:(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4)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5)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2、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二、如何中止探望权1、申请中止的途径一方当事人请求中止探望权的,必须向人民
    2023-06-17
    213人看过
  • 探视孩子怎么写协议,探视孩子受阻如何维权
    一、探视孩子怎么写协议探视孩子写协议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探视的时间,要充分到考虑双方的一些生活习惯,还有孩子的一些生活习惯,从而来选择一个正确合适的时间来对孩子进行探视。2.探视地点的选择。有很多探视地点的选择,也可以去约定一个探视的活动范围。3.就是探视的方式了,探视方有权选择自己的探视孩子的方式,对于培养与孩子间的感情是有权利去选择方式的。探视的方式有两种,其中一种是探望性探望,是指探望权人到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家中或者指定的地点进行探望。另外一种方式是逗留性探望,指探望权人可在双方约定或法院判定的探望时间内,将未成年子女领走并按时送回。二、探视孩子受阻如何维权探视孩子受诉的维权方式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探视孩子的过程中,如果遭到对方无理由的阻拦,则需要把相关的证据固定下来,如双方的聊天记录,对方拒绝配合的录音录像等等。把对方配合探视的证据固定下来后,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
    2023-06-08
    486人看过
  • 探望权如何行使,探望权什么情形下可以中止
    探望权如果行使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协商不成按照法院的判决结果行使探视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探望权: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4.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5.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一、离婚后探视权的时间规定有哪些离婚后探视权的时间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权探望子女,另一方有义务协助。行使探视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中止探望权;中止理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权。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而探望权的义务主体为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二、离婚协议探望权的范围是什么离婚协议探望权的范围是:1、探望权的主
    2023-04-03
    363人看过
  • 探视权怎样执行?如何执行探望权?
    执行探视权应该:1、探视权的执行应与审判挂钩,即探视权的审判工作应兼顾执行工作。2、探视权的执行应以教育为主。3、探视权的执行应严把中止关。一、小孩探视权如何规定?父母离婚后对小孩的探视权可以作出约定,对未直接抚养小孩的父母,依法享有探望小孩的权利。对于不直接抚养小孩的父亲或者母亲的探视权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任何人均不得剥夺,如抚养小孩的一方阻碍另一方探望子女,享有探视权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以及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二、探视权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探视权的执行具有反复性。在一些积怨较深、矛盾较大的离婚案件中,子女往往被作为父母要挟、牵
    2023-03-13
    466人看过
  • 离婚后行使探视权受阻,法院如何执行
    探视权涉及父、母、子女三方的权利义务,探视执行案件也区别于普通的执行案件,具有特殊性。人民法院在执行探视权案件中,可以适用以下措施:1、列入限高名单。实践中,通常对不予配合的被执行人采取限高措施。一方面,让其陷入无法购买机票、高铁票的被动环境,另一方面也会对其产生一定的心里威慑效果,起到督促其配合履行或者来法院沟通解决的效果。2、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妨碍执行的当事人予以罚款、拘留惩戒。不过考虑到拘留后,可能会导致无人照看未成年子女,或是加重被执行人的怨恨,更加不利于探视,故通常不采取拘留措施,但并不表明不能采取。3、法官应当对不履行义务方予以训诫,让其认识到双方的矛盾不应延续到对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对未成年子女的探视、教育通常有利于小孩的健康成长,也有利于对方支付小孩的抚养费。4、通过法制宣传教育、思想说法教育,使被执行人即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自动履行探望义务,使申请人实
    2023-05-06
    111人看过
  • 探望权如何行使?哪些情况下可以中止探望权?
    探望权如果行使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协商不成按照法院的判决结果行使探视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探望权: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4.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5.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父母如何行使对子女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为此探视权的行使有了可靠的法律程序保证。解决了未修改前探视权行使无法定程序作保证的空白,对司法工作者解决此类纠纷和当事人行使探视权均提供了法律依据。当事人经民政部门协议的探视权行使或
    2023-07-08
    424人看过
  • 阻止探望权的应对方法有哪些?
    当事人行使探望权被阻止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夫妻双方先协商解决;2、找居住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调解;3、未取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直接持判决或调解书到法院申请执行,以满足看望子女的要求;4、夫妻双方无论谁获得子女抚养权,都不能拒绝对方来看望子女,相反,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应该配合。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行使探望权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探望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应多考虑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工作、住所、生活情况,主要以该方的方便为原则,探望时间不宜过长,探望次数不宜过多。探望方式上以双方在场较好,如探望一方要求带子女外出、脱离对方,应事先经书面确定或取得对方书面同意。2、探望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子女,应多考虑子女的日常起居、生活习惯、学习时间,结合双方的住所地,以选择子女所在地或幼儿园、学校或公共游玩场所为探望地,探视时间应适当
    2023-07-02
    457人看过
换一批
#子女抚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探望权
    词条

    探望权是针对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的父亲或者母亲,赋予看望孩子的权利。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父母有抚养、教育、保护孩子的义务,因此对于探望权,父母可以协商,对于探望的时间、方式进行约定,探望权的行使应当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更多>

    #探望权
    相关咨询
    • 要如何应对行使探望权受到阻碍
      台湾在线咨询 2023-12-18
      应对行使探望权受到阻碍,要坚持一下几个原则: 一、要坚持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正确处理好抚养权的归属问题。 二、坚持尊重有识别能力子女意愿的原则。 三、坚持调解原则。
    • 协议离婚后的探望权怎么救济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9-21
      一、协议离婚后的探望权法律予以救济,探望权一般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附
    • 如何阻止另一方探望孩子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0
      一、如何行使探视权关于探视权的行使方式、时间,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例如探视地点选择在孩子的家里,还是没有抚养孩子一方的居所,还是孩子上学的学校,或者是选择在其他公共场合;规定探视频率每周一次或者每月一次,探视具体时间要求是晚上或者白天或者周末等等。如果当事人不能协商时,另一方可以以探视权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在离婚诉讼同时提出探视请求,由人民法院判决确定。人民法院判决对于孩子探视权的基本原则
    • 如何提出探望孩子探望权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8-16
      夫妻间接抚养方离婚探望孩子的,要根据双方协商的探望时间已经探望方式或者法院的相关判决探望。具体来说探视子女的方式主要有见面、交往,概括起来就是探望型探视和逗留型探视。一般在不影响子女的学习、严重改变子女生活规律的前提下,可以确定一段时间内,间接扶养方可与子女单独交流。
    • 如何行使探望权?探望探望权注意事项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0-15
      1、探望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应多考虑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工作、住所、生活情况,主要以该方的方便为原则,探望时间不宜过长,探望次数不宜过多。探望方式上以双方在场较好,如探望一方要求带子女外出、脱离对方,应事先经书面确定或取得对方书面同意。 2、探望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子女,应多考虑子女的日常起居、生活习惯、学习时间,结合双方的住所地,以选择子女所在地或幼儿园、学校或公共游玩场所为探望地,探视时间应适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