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监护权是否适用一审终审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3 20:16:46 495 人看过

撤销监护权适用一审终审制,如果监护人有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等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一、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情形包括什么

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情形如下:

1、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2、忽视监护职责,或者不能履行监护职责,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险状态;

3、实施其他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法律规定,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二、离婚的时候孩子监护人怎么确定

夫妻离婚与子女的监护人将如何判定无关。即离婚并不导致监护权变更或丧失。我国法律规定,父母丧失监护能力的情形为:(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三)其他情形。

三、儿童监护权转让怎样变更

孩子父母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变更孩子的监护权:协议优先,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进行变更。申请法院变更监护权的情形有: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2日 15: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监护相关文章
  • 劳动纠纷一审终审怎么撤销
    劳动纠纷一审终审如何撤销劳动纠纷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可以请求高级人民法院撤销一审裁定、依法裁定撤销原判决或发回重审,以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第一百七十二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审
    2023-04-30
    295人看过
  •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是不是一审终审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是一审终审,我国《仲裁法》规定一审终审,仲裁裁决书一经作出,当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如果能够证明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形,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6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根据《仲裁法》、《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有关规定,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与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具有同等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一、有关法律依据根据《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
    2023-04-04
    117人看过
  • 一审终审是否为一审终审的解答
    一审终审是审级制度的一种,案件经过一级法院的审判即告终结。一审终审可以提出再审。对于民事案件当事人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再审;对于刑事案件应当自裁判生效之日起至被告人刑罚执行完毕后二年内提出申诉;对于行政案件当事人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效力的行政赔偿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在二年内申诉。强制清算是否一审终审公司强制清算是解决公司清算中财产债务并分配剩余财产的特别程序,当事人申请公司强制清算,法院经审查符合条件后予以立案受理。法院受理后,公司强制清算程序即行开始。法院指定清算组开始清算,同时对清算程序进行指导和监督,审理债权确认争议,确认清算方案和清算报告。在确认清算报告后,法院应裁定终结清算程序,清算组根据清算结果申报公司注销登记。公司注销后,清算组的责任
    2023-07-20
    104人看过
  • 一审和终审能否适用于支持性案件
    一审是否可以作为维修案件的终审?维修案件标的金额低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职工上一年度平均年薪30%的,以一审为终审。赡养费、抚养费和赡养费纠纷案件,身份关系明确,仅在数额、时间和支付方式上存在争议的,以小额诉讼一审终审为准。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78条,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为一审终审案件。组成合议庭审理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案件;其他案件由一名法官审理。下列案件的一审应为终审:。选民资格案件2。宣告失踪或死亡的案件3。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案件。确定财产无主的案件5。调解协议案件的确认。实现担保权益的案件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的法院审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民事案件,目标金额低于各省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年薪的30%,自治区、直辖市,第一审终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74条“下列货币支付案件应当通过小额诉讼程
    2023-05-03
    335人看过
  • 一般的裁定书为何一审终审以及适用一审终审的案件
    一、一般的裁定书为何一审终审并没有一般的裁定书一审终审这个说法,我们国家的司法制度是两审终审制,也就是说一审的案子,原被告双方服判不上诉就生效,任何一方不服可以上诉就是二审,但二审判决就是终审判决。对终审判决不服提起的是再审申请,申请再审不一定能启动再审程序。二、适用一审终审的案件适用一审终审的案件有:1.选民资格案件;2.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3.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4.认定财产无主案件;5.确认调解协议案件;6.实现担保物权案件。一审终审的判决、裁定与两审终审终审的判决、裁定法律效力相同。一审终审是审级制度的一种,案件经过一级法院的审判即告终结。在实行一审终审制时,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成为确定的判决、裁定当事人或有关人员不得上诉。三、无效婚姻是一审终审吗我国法律关于婚姻效力的判决采取一审终审制,具体理由如下:1.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
    2023-06-26
    418人看过
  • 一审终审什么意思?一审终审是否可以再审
    一、什么是一审终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以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1、选民资格案件;2、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3、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4、认定财产无主案件;5、确认调解协议案件;6、实现担保物权案件。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二、一审终审是否可以再审?(一)当事人
    2023-02-27
    286人看过
  • 一审能否终审
    一审能否终审?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一审是对小额债权、特别程序等符合一审制度的案件的终审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的法院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办理。目标金额低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0%的,执行一审判决。第一百七十七条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无财产所有人案件,适用本章规定,人民法院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大案要案、疑难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审理。违约判决的适用。原告不出庭或者中途退庭的,按退庭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2。被告人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
    2023-05-31
    209人看过
  • 何谓一审终审制
    民事行为能力
    一、何谓一审终审制1、一审终审制是指案件经过一级法院的审判就终结,法律规定民事诉讼的案件根据特别程序审理的,实行一审终审,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二、一审终审是否可以再审1、民事案件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
    2023-06-12
    370人看过
  • 监督程序是否属于一审和终审程序
    监督程序一开始是最终的吗?
    2023-05-07
    316人看过
  • 审判监督程序实行一审终审制的原因是什么
    刑事诉讼是处于平等对抗地位、有纠纷的双方向处于中立地位的裁判方告诉其纠纷,并请求裁判方解决其纠纷的活动。审判监督程序实行一审终审制,基于以下理由:首先,审判监督程序不同于普通程序,它只是一种特别救济措施。应当说,刑事审判作为一种实践活动,由于主客观条件的制约难免出现错误。因之,各国有上诉审程序之设以资救济,第一审程序与上诉审程序共同构成普通程序。案件经普通程序审理终结后,裁判即发生法律效力,获得既判力,不应再行审理与改变。但是裁判的安全性与公正性可能发生矛盾,即生效的裁判可能是错误的。基于不同的价值理念,各国对生效裁判的再审程序有不同规定但均有严格的限制,非具有法定条件不得提起再审程序。再审程序是在普通程序基础上进行的,作为特别救济程序,不必再设置上诉程序,否则,再审程序只会演变为第二次普通程序,抹煞再审程序的特殊性,从而不利于再审程序的完善。其次,审判监督程序实行一审终审制原则,可以缩短
    2023-06-14
    295人看过
  • 一审终审还是二审终审
    二审终审。一审和二审的区别有5点,分别是:1、性质不同。法院第一审程序是对相关管辖权的审查以及对事实的真实情况及对应的证据材料的审查,而二审程序则是对法院审判的监督,对于一审判决的合法性、合宪性的审查,对法院的判决进行监督;2、引起审理程序发生的原因不同。第一审程序是由于原告为了行使自己的起诉权,避免错过诉讼时效而发生的,而第二审程序基于当事人行使上诉权,对于法院的判决存在异议发生的;3、引起审理程序发生的诉讼主体不同。一审中的原、被告地位是固定的,有资格限制,提起诉讼并引起第一审程序的原告,即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是国家行政机关;而二审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并不固定,没有资格限制,原审中的原告、被告、第三人,既可以充当上诉人、也可以充当被上诉人;4、判决效力的不同。对一审的判决或裁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上诉;二审的判决或裁定是终审判决/裁定,直接生效;5、使用的程序不同。一审可以适用简易
    2023-08-09
    355人看过
  • 二审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是否允许撤销的法官审理此案
    一、二审撤销一审裁定发回重审,还是原来一审法官主审。法官要追责吗?发回重审的上诉案被撤销后,原一审法院必须重新组成合议庭,重新开庭审理,原来一审合议庭的法官不得再参加该案的合议庭。一切审判过程全部按一审程序进行。刑事案件被告上诉发回重审,重审(也按照一审程序进行)后不服再上诉,也是要根据具体案件中破告被控的犯罪事实的证据是否足够,结果是否“罪刑”相适应(正确)。改判机会也是有的。无论民事或刑事诉讼,发回重审案件的原因是由民诉法、刑诉法的相关条款规定的。二审法院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在审理过程中存在程序上的违法行动,法律规定了一审审理、判决过程中,如果存在这样的问题,二审法院就要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而不可以直接改判。二、一些有关一审法官怕上诉吗的这一问题对于这个一审法官怕上诉吗这个问题的信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26.有下列情形之一
    2023-03-24
    352人看过
  • 两审终审制适用哪些案件有哪些
    一般情况下都是二审终审,《民事诉讼法》第1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两审终审制度。所谓两审终审制度是指某一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后即告终结的制度。但第一百六十二条除外。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法院审判案件,就审判程序而言是两审终审制,就法院体系而言是四级两审制。两审终审制,就是一起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判终结审判的制度。也就是说,地方各级法院对于按照审判管辖权的规定对由它审判的第一审(初审)案件做出判决或裁定以后,若当事人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若同级的检察院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抗诉。上一级法院有权受理针对下一级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裁定不服的上诉或抗诉,有权经过对第二审案件的审理,改变或维持第一审法
    2023-04-21
    240人看过
  • 审判监督程序能够撤销一二审吗
    一、审判监督程序能够撤销一二审吗再审程序的启动,是要你有新的充分的证据,才会启动;再审开庭后,如果你提供的证据成立,则撤消二审判决,再审判决就算是最终判决了。二、审判监督程序与二审的区别是什么1、审理的对象不同。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是已经生效的裁判,包括已经执行完毕的裁判。对于未执行完毕的生效裁判,如未裁定撤销原裁判或者中止执行,不停止对原裁判的执行;而二审程序审理的只限于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不存在需要中止执行问题。2、提起的机关和人员不同。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各级人民法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决定)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检察院;有权提起二审程序的是当事人(被害人除外)及其法定代理人、经被告人同意的辩护人、近亲属,以及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地方人民检察院。3、提起的条件不同。提起审判监督程序有着严格的条件限制,必须经过审查,有充分的根据和理由认定生效裁
    2023-04-15
    413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监护
    词条

    监护,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民事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法律制度。履行监护职责的人称为监护人,受到监督和保护的人是被监护人。 早在古罗马的《十二铜表法》里就有关于为浪费人和精神病人设置监护的规定。但当... 更多>

    #监护
    相关咨询
    • 在法院一审终审后监护权如何撤销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1-26
      人民法院审理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殊程序,在一个月内结案。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我院院长批准。在我国司法实践中,适用特殊程序的民事诉讼一般采用一审终审制度。《民法典》第三十六条规定,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二
    • 不开庭审理的案件是否适用一审终审制
      辽宁在线咨询 2023-10-31
      适用。 1、除了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适用于一审终审制,因此,不开庭审理的案件适用一审终审,但法院的判决为终审判决,不得上诉。 2、一审终审指一个案件经过一级人民法院审判即告终结的制度,对于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等不得再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不得按照上诉审程序抗诉。
    • 不公开审理案件的一审终审制是否适用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5-10
      适用。 1、除了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适用于一审终审制,因此,不开庭审理的案件适用一审终审,但法院的判决为终审判决,不得上诉。 2、一审终审指一个案件经过一级人民法院审判即告终结的制度,对于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等不得再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不得按照上诉审程序抗诉。
    • 一审是判决二审可否适用裁定方式撤销一审判决?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10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
    • 一审终审适用范围?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5
      1,最高院作的一审民诉案件:2,不服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管辖权异议以外的所有裁定:3,督促程序审结的案件:4,公示催告程序审结的案件:5,以特别程序审结的案件:6,依照破产程序审结的案件:7,一审以民事调解书结案的案件:8,所有的决定都不能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