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深圳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31 05:23:30 396 人看过

各地关于机动车如何临时停车的规定不一。目前,《深圳市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已公布实施,本文整理了法律条文,为您提供最新深圳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的参考。

深圳市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

【文章导航】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道路停车设施规划和设置

第三章道路停车收费

第四章道路停车设施使用管理

第五章服务规范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合理利用道路资源,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范围内临时停放机动车的道路停车位及其附属设施(以下称道路停车设施)的规划、设置和使用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道路临时停放的机动车包括微型、小型、中型客车及微型、轻型货车,其他机动车的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另行规定。

本办法所称道路停车设施是指在道路红线范围之内设置的停车位及停车收费、监控、标志、标线等设施。

第三条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是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以下称道路停车)的主管部门,负责道路停车及道路停车设施的规划、设置和管理,并委托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以下称道路停车管理单位)负责具体实施日常管理工作。

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道路停车的交通安全管理,依法查处违反本办法规定的道路停车违法行为,并可以委托道路停车管理单位实施与道路停车违法行为相关的行政处罚。

市发改、财政、规划、建设、城管、市场监管、水务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共同做好道路停车管理工作。

第四条道路停车管理单位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根据道路停车设施设置规划,设置或者撤除道路停车设施;

(二)负责道路停车设施维护;

(三)对道路停车位内的车辆停放秩序进行管理;

(四)依法收取路边临时停车位使用费;

(五)协助实施公共停车信息系统的建设;

(六)受委托实施道路停车违法行为相关的行政处罚;

(七)协助开展道路停车路段的交通秩序管理;

(八)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的其他管理职责。

第五条道路停车设施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有偿使用的原则。

第二章道路停车设施规划和设置

第六条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范,结合我市道路实际状况,制定道路停车设施设置规范。

第七条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会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全市及片区道路交通状况,结合周边停车需求及道路实际情况,制定道路停车设施设置规划,向社会公布。

制定道路停车设施设置规划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有利于全市道路交通调控,缓解交通拥堵;

(二)符合道路停车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三)方便机动车临时停放。

第八条设置道路停车位应当符合设置规范和规划,以下路段和区域禁止设置道路停车位:

(一)快速路主道、主干路主道;

(二)单行交通组织、宽度不足6米的路段,双行交通组织、宽度不足8米的路段;

(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共同确定的其它区域或者路段;

(四)法律、法规禁止机动车临时停放的路段。

第九条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在制定道路停车设施设置规划过程中,应当将拟订的规划方案在道路停车设施规划设置点所在社区公示十日,并同步通过问卷调查、本部门门户网站及其他媒体公示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不得少于三十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书面材料、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在征集意见结束后三十日内,将征集意见及意见采纳情况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

第十条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道路停车状况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评估,并根据道路条件、交通流量、停车需求变化和社会公众意见,适时增加或者撤除道路停车位。

增加或者撤除道路停车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程序征求意见。第十一条根据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经评估需要撤除道路停车设施的,道路停车管理单位应当予以撤除,并恢复道路原状。

因工程建设需要并经批准占用、挖掘道路撤除道路停车设施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予以合理补偿。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单位应当及时告知并配合道路停车管理单位暂停使用道路停车设施:

(一)因交通管制、现场管制影响道路停车设施使用的;

(二)因突发事件处置、应急抢险需要临时占用道路停车设施的;

(三)因工程建设需要并经批准占用道路,需要临时占用道路停车设施的;

(四)需要暂停使用道路停车设施的其他情形。

道路停车设施暂停使用的,道路停车管理单位应当设置明显标牌向社会公布。

因第一款规定占用道路停车设施的,相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占用结束后及时恢复原状;因占用道路停车设施造成道路停车设施损毁的,相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予以赔偿。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已设置的道路停车位不合理的,可以向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提出意见,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采纳的处理决定,并将处理情况向相关单位和个人反馈。

第十四条道路停车设施属于道路交通公共设施,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设置、变更、损毁或者撤除。

第三章道路停车收费

第十五条使用道路停车设施停放车辆的,应当按照规定缴纳路边临时停车位使用费。路边临时停车位使用费以收费标准确定的缴费时间单位计算费用;不足一个缴费时间单位的,按照一个缴费时间单位计算。

路边临时停车位使用费属于公共道路资源占用费,上缴市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发展公共交通、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治理交通拥堵、交通科技创新等工作,其收取和使用情况应当每年向社会公布。

路边临时停车位使用费按照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路边临时停车位使用费可以采用预缴费的方式收取。道路停车管理单位可以使用射频技术、移动通讯技术等方式收取路边临时停车位使用费。

第十七条驾驶人使用移动通讯技术缴费的,应当自机动车驶入道路停车位后五分钟内,启动缴费程序和确定拟停放时间。

驾驶人未按照前款规定启动缴费程序,或者超过缴费确定的拟停放时间的,道路停车管理单位应当告知驾驶人停放时间起点、补缴标准、补缴时限和法律后果等事项。

第十八条驾驶人临时停车时间少于预缴费确定的拟停放时间的,按照第十五条第一款确定的计费标准缴纳路边临时停车位使用费;临时停车时间少于预缴费确定的拟停放时间一个缴费时间单位及以上的,余额退回驾驶人。

驾驶人超过预缴费确定的拟停放时间的,应当在车辆驶离停车位的次日二十四时前按照第十五条第一款确定的计费标准,缴纳两倍的路边临时停车位使用费。

第十九条因缴费系统故障造成缴费错误的,由道路停车管理单位根据实际停放时间收取路边临时停车位使用费,多收的费用应当退回。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收路边临时停车位使用费:

(一)在夜间等非交通繁忙时段使用道路停车位的;

(二)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应急抢险车、警车及法律、法规规定免收停车费的车辆使用道路停车位的。

路边临时停车位的使用时间、免费停车时段等事项另行规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道路停车设施使用管理

第二十一条驾驶人在道路停车位停放车辆,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规定支付路边临时停车位使用费;

(二)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停车位停放;

(三)按照道路顺行方向停放;

(四)正确使用收费设备;

(五)服从道路停车管理执法人员的指挥;

(六)因交通管制、现场管制、突发事件处置、应急抢险等特殊情况需要即时驶离车辆的,应当立即驶离。

第二十二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占用道路停车位,不得在道路停车位内从事车辆清洗、维修等与道路停车无关的活动。

第二十三条道路停车管理单位应当加强道路停车设施管理,加强维护,保持道路停车设施完好,方便道路停车使用。

道路停车管理单位根据管理需要,可以在道路停车路段配套设置交通监控设施,监控信息应当与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联网。第二十四条设置有道路停车设施的路段,道路停车管理单位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标牌,向社会公示道路停车位的设置地点、停车种类、收费时段、收费模式、收费标准、监督投诉电话、操作规程及其他规定事项,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章服务规范

第二十五条道路停车管理人员应当经过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期间应当统一着装。

第二十六条道路停车管理人员应当遵守道路停车管理规范,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采用锁车、设障等方式强迫驾驶人缴纳路边临时停车位使用费;

(二)将道路停车位出租给单位或者个人作为专用停车位;

(三)无正当理由拒绝车辆停放。

第二十七条道路停车管理单位应当提供以下服务:

(一)实行智能化停车收费;

(二)道路停车位使用状况等信息咨询;

(三)对超时停车者预提醒;

(四)及时处理缴费故障;

(五)其他方便驾驶人停车的服务。

第二十八条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受理社会公众对道路停车管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并按照有关规定将处理情况及时答复投诉人。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道路停车位内的机动车受损或者车内财物丢失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机动车投保的保险公司要求赔偿或者报警,道路停车管理单位应当提供必要的协助。

道路停车管理单位因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规定,造成道路停车位内的机动车受到损毁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驾驶人因过错造成道路停车设施或者其他车辆损毁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反道路停车管理的行为,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关于违反机动车临时停放的规定予以处罚,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可以拖移车辆:

(一)在允许停放时段以外停放的;

(二)未按照规定启动缴费程序的;

(三)超过缴费确定的停放时间停放且未按照本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补缴路边临时停车位使用费的;

(四)未按照停车位标线、停车类型停放的;

(五)在道路停车位内未按照道路顺行方向停放的。

驾驶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情形的,除应当按照路边临时停车位使用费标准补缴应缴费用外,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规定予以处罚,并纳入个人信用征信系统。

道路停车管理单位记录的停车信息资料,可以作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驾驶人违反本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的证据。第三十一条任何单位及个人故意或者过失损毁停放车辆或者道路停车设施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或者恢复原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任何单位及个人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由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逾期未改的,对单位处以二万元罚款,对个人处以一万元罚款。

第三十三条任何单位及个人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城市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予以处罚。

第三十四条道路停车管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未履行本办法规定的职责,或者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服务规范的,由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第三十五条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监察机关或者所在单位责令改正,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实施前原咪表停车项目停车卡的余额可继续用于道路临时停车,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3日 03: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机动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1.目的为加强小区道路管理和交通秩序,对小区业主有固定车库、使用小区内停车位的车辆和外来在小区停留的车辆进行停放管理。2.职责2.1项目经理部负责办理停车位使用手续;2.2保安主管负责车辆停放管理。3.规定3.1有固定车库的车辆停放管理3.1.1公司统一发放红色通行证;3.1.2进入小区时必须把车辆停放其车库内;3.1.3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3.2使用停车位车辆的停放管理3.2.1采取使用固定车位方式,对停放车位上的车辆实行统一管理(保安人员24小时值班、巡视)。每个车位月使用费80元;3.2.2各车主到所在项目经理部办理车位使用手续,领取统一的绿色通行证,方可使用停车位;3.2.3车辆进出小区和停车位时,保安人员认“证”对车,通行证与车牌号不符者,保安人员有权禁止该车辆停放;3.2.4车主(司机)保管好通行证,如通行证丢失或损坏,车主(司机)要立即报告保安主管,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车主
    2023-06-10
    97人看过
  • 金华市区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办法
    金华市区道路泊位停车收费公示停车时间收费金额核心区域一级区域30分钟之内31分钟--1小时15分钟1小时16分钟--1小时45分钟1小时46分钟--2小时15分钟2小时16分钟--2小时45分钟2小时46分钟--3小时15分钟3小时16分钟--3小时45分钟3小时46分钟--4小时15分钟4小时16分钟--4小时45分钟4小时46分钟--5小时15分钟5小时16分钟--5小时45分钟5小时46分钟--6小时15分钟6小时16分钟--6小时45分钟6小时46分钟--7小时15分钟7小时16分钟--7小时45分钟7小时46分钟--8小时15分钟8小时16分钟--8小时45分钟8小时46分钟--9小时15分钟9小时16分钟--9小时45分钟9小时46分钟--10小时金额对照表收费区域一、核心区域:八一北街以东,人民东路以南,胜利街以西,婺江东路、飘萍路以北;以及时代广场周边区域、火车西站周边区域
    2023-05-10
    482人看过
  • 解读《深圳市中院审理机动车停放管理纠纷案件的指导意见》
    备受行车族关注的《深圳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已于2006年9月1日实施,但机动车停放的纠纷依然是日趋增多。针对我市特点,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审理机动车停放管理纠纷案件的指导意见(试行)》,现就其中的热点作解读,以利车主及停车场经营者共鉴。何为管理不善在确定与停车场的关系后,如停车场有管理不善行为,则由停车场或物业管理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视为管理不善:不按规定发放、查验停放凭证的;停车场设施不完善的;发现他人损坏或者盗窃车辆,未采取适当措施阻止和报警的;未按公示的停车场管理制度提供车辆停放服务的等。停车场系违法经营的如何处理未取得任何合法手续经营停车场业务,在经营过程中丢失车辆的,由违法经营者承担全部责任;但车主或车辆使用人明知其是违法经营的,按各自过错承担相应责任。但在实践中,最大障碍乃是如何确定非法经营者身份的问题,无法确定身份,则无法维护自身权益。不
    2023-04-23
    444人看过
  • 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如何处罚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如何处罚?(1)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2)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本题中应注意的问题很多特别是(2)中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这里应分为两个方面:一、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二、机动车驾驶人虽在现场在拒绝立即驶离,妨
    2023-05-01
    172人看过
  • 深圳部分道路开始限行电动车
    据报道,深圳市平常骑电动车上路的朋友们今天要注意了,平时上下班的路也许今天就不能走了,您可能要多绕行一段了。从4月1号开始到6月30号,深圳市部分道路全天限制电动自行车行驶,这被媒体称为限电令。4月1号至15号是宣传教育缓冲期。而从今天开始,限电令将来真格的了。从4月1日起,深圳市包括主干道在内的部分道路全面实施限行电动自行车。限行区域主要是城市快速干道、城市主干道和城市干道,总长约457公里,占全市道路(不含高速公路)总长的8.05%。据不完全统计深圳现有电动车已经超过20万辆,根据规定,电动自行车违反限行、禁行将扣留车辆,并处500元罚款,不过在最初为期,交警主要以敬告教育为主。在过去的半个月中,交警先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两次限电大型宣传整治行动,共计发出敬告罚单1135份,并发放宣传单张43000余份。在15天的缓冲期里,一些路段的电动车是明显减少了,但不少路段,电动车依然是上路行驶
    2023-06-08
    185人看过
  • 深圳市物价局关于加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告
    为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整顿停车场价格秩序,保护车主和停车场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制定本通告。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一)商业场所(含室内专业停车场、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写字楼等)配套停车场的机动车停放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按补偿成本、依法纳税、合理利润的原则制定价格。(二)住宅小区(含商住楼,下同)配套停车场和工业厂房配套停车场的机动车停放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由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公布统一基准价。经营者可根据停车场设施等级、地理位置和供求关系等因素,在不高于基准价的前提下制定具体价格。(三)机场、车站、码头、口岸和旅游景点等场所的配套停车场和扣车场(指因交通违章、肇事或故障等原因被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查扣或拯救的车辆停放场所)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市价格主管
    2023-04-23
    312人看过
  • 深圳市电动摩托车停放规定
    根据深圳交警通告,深圳全面禁止摩托车行驶的范围已经扩大到7个区,宝安、坪山、大鹏新区部分区域道路禁行摩托车。持有深圳合法有效牌照,但未在规定期间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办理摩托车提前报废及补偿手续的摩托车,可以在深圳非禁摩区域、道路内行驶,但不得进入禁摩区域、道路行驶。电摩可以上牌吗满足上牌条件的电摩是可以上牌的,当下,由于各地目前尚未出台统一的管理政策,大部分地区在满足国家工信部公告、获得3C认证之外,想要上牌还要符合各个地方监管机构的政策。上牌条件1、生产企业需通过生产准入审查,即得到国家工信部电动两轮摩托车生产企业公告正式准入才可以进行生产。2、产品必须通过3C质量强制认证,企业需具备电摩3C资质准入证书。3、电动车3C认证讲究一车一证,类似大家日常使用的身份证,它是电动车企业生产电摩的必要条件,取得电摩3C认证意味已经具备了在新的行业政策下生产和销售的必要资质。《中华人民共
    2023-07-07
    375人看过
  • 新疆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五种情况免收停车费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联合制定出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该《办法对新疆机动车的停放收费做了规范,出现下列五种情况免收停车费。1、道路人工值守停车泊位在无人值守期间,道路自动计费停车泊位在规定的夜间或非车流高峰时段免收停车费。2、道路人工值守停车泊位在无人值守期间,道路自动计费停车泊位在规定的夜间或非车流高峰时段免收停车费。3、执行任务的军、警车辆和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免收停车费。4、公共停车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等公共停车场所对持有合法残疾证件的残疾人本人驾驶的车辆(营运性车辆除外)免收停车费。5、公共停车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等公共停车场所对持有合法残疾证件的残疾人本人驾驶的车辆(营运性车辆除外)免收停车费。
    2023-05-29
    476人看过
  •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放规定的处罚极其相关规定
    (一)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二)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2023-04-23
    234人看过
  • 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在道路违规处理办法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乡村道路上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撞责任划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乡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内容包括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发生经过、证据、对形成原因的分析等,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共划分为五种,分别是全部责任、无责任、次要责任、主要责任和同等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2023-07-07
    373人看过
  • 北京市临时占用道路管理办法[失效]
    第一条为严格控制临时占用道路,充分发挥道路的功能,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维护市容环境整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临时占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道路,均按本办法管理。本办法所称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胡同、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等,包括道路范围内的车行道、人行道、市政用地和桥梁、人行天桥、人行地下通道及其它附属设施。第三条下列临时占用道路事项,必须先经市政工程管理部门或公路管理部门批准后,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批:一、占用车行道、人行道等设置停车场(含非机动车存车处);二、堆物、作业;三、设置商业摊点;四、挖掘道路;五、其它占用道路事项。前款二、三项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事项,应先征得当地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同意后,再按前款规定审批。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堆物、堆料不超过3日,或摆设不设置固定设施的零散摊车的,可经当地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同意后,直接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批。第四条禁止占用城近
    2023-06-10
    53人看过
  • 深圳机动车限牌时间段
    深圳限牌时间段为工作日的早上七点到九点和下午的五点半到七点半。外地车可以通过提前进行申报,被批准每各月申请一次在深圳限行的时段和路段行驶。不是深圳的车主可以通过自助进行申报,临时来深圳可以不用被限行。前两次违反限行的规定的,不会处罚,从第三次违反禁行的规定开始罚款三百元,记三分。深圳限牌是怎么规定的2018深圳限牌规定: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30分至19时30分禁止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在全市道路通行。但下列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持道路运输证件的客运车辆及中型以上客运车辆;香港号牌(含香港内地牌和内地香港牌)、使领馆号牌车辆。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前两次在本通告禁行区域内违反禁行规定的,不予处罚,自第三次违反禁行规定起进行罚款处罚。因全国、全省性大型会议、展会等活动需要在禁行时间、禁行道路通行的非本市核
    2023-07-01
    465人看过
  • 道路上临时停车规定有哪些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在执行紧急任务遇交通受阻时,可以断续使用警报器,并遵守下列规定:(一)不得在禁止使用警报器的区域或者路段使用警报器;(二)夜间在市区不得使用警报器;(三
    2023-05-03
    361人看过
  • 深圳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需要哪些资料
    一、深圳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签注办事流程: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签注办事指南二、深圳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所需资料:(一)《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申请表》原件;(二)境外主管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于非中文表述的,还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本原件;(三)中国海关等部门出具的准许机动车入境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四)属于有组织的旅游、比赛以及其他交往活动的,提供中国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五)不少于临时入境期限的中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原件,原件丢失的,提供其他任一联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保险公司印章;(六)《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代理申请的机动车登记和相关业务)。三、深圳车管业务办公地点: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处西丽业务办公点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龙珠四路与龙井路交汇处四、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7:00时,周六、日、法定节假日休息。五、
    2023-05-08
    44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机动车在路边临时停车时可以并列停放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4-03-29
      机动车在路边临时停车时不可以并列停放。不能停车的地方如下:1、禁停标志不能停;2、黄边线不能停;3、非机动车道不能停;4、不入位不能停;5、不顺向不能停。顺向停车是指车头必须按照道路行进方向指示或车位箭头指向停放;6、消防通道不能停;7、盲道不能停;8、骑压边石不能停;9、路口不能停;10、不按道路行驶方向不能停。
    • 机动车在道路边临时停车应该怎样做
      重庆在线咨询 2024-04-03
      机动车在道路边临时停车的做法如下:1、准备临时停车的时候,需要观察道路旁是否有禁止停车的标识牌,如果没有才能够临时把车停放在那里;2、准备把车停放在路边之前,需要减速并观察右边有没有车辆跟随,同时将车辆右转向灯亮起,并注意车辆与行人之间的安全距离;3、停放好车辆之后,千万不要立马直奔下车,在离开车辆之前,应当立刻熄火,然后拉起手刹,再离开车辆之前还应当观察车窗玻璃是否关闭完好。
    • 非机动车道临时停车违法吗&Q4&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4-03-07
      非机动车道临时停车违法,具体如下:1、非机动车道不可以临时停车,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车辆停放在人行道上,且人行道未标注停车的,属于违规的行为;2、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可以将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被给予相应的处罚。
    • 机动车不在停车场或道路停车泊位内停放
      台湾在线咨询 2024-12-15
      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停车的,将会被警告或者罚款20元至200元不等,记3分。行为处罚标准依据以下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和行人应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依照本法第
    • 这样在路边临时停放机动车有什么违法行为?
      香港在线咨询 2023-11-15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