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的纳税期限是什么时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9 10:42:26 409 人看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之日。以下通过非正常方式转让房地产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下:(一)已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原房产因种种原因迟迟未能过户,后因有关问题解决后再办理房产转移登记,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时间为准。(二)在进行民事判决、民事裁定、民事调解过程中,判决或裁定房地产所有权转移,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判决书、裁定书、民事调解书确定的权属转移时间为准。(三)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裁决房地产权属转移,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仲裁书明确的权属转移时间为准。

土地增值税的征收范围是什么

1、土地增值税只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对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不征税。

2、土地增值税既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也对转让地上建筑物及其它附着物产权的行为征税。

3、土地增值税只对有偿转让的房地产征税,对以继承、赠与等方式无偿转让的房地产,不予征税。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行为主要包括两种:

(1)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人将房产、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者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

(2)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第十条: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一)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二)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三)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四)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对前款所列第(三)项情形,应在办理注销登记前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02: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增值税相关文章
  • 什么时候申报土地增值税
    一、什么时候申报土地增值税1、纳税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上建筑物及其随着物时,签订房地产合同的,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根据条例第十条的规定,纳税人应按照下列程序办理纳税手续:(1)纳税人应在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后的七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向税务机关提交房屋及建筑物产权、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转让、房产买卖合同,房地产评估报告及其他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资料。纳税人因经常发生房地产转让而难以在每次转让后申报的,经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以定期进行纳税申报,具体期限由税务机关根据情况确定。(2)纳税人按照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及规定的期限缴纳土地增值税。二、土地增值税一般征收范围有哪些(1)土地增值税只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对“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2023-04-20
    166人看过
  • 增值税纳税期限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一、公司歇业需要哪些手续企业申请歇业的具体办法见《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纳税人在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期限内需要停业的,应当向税务机关提出停业登记,说明停业的理由、时间、停业前的纳税情况和发票的领、用、存情况,并如实填写申请停业登记表。税务机关经过审核,应当责成申请停业的纳税人结清税款并收回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办理停业登记。纳税人的发票不便收回的,税务机关应当就地予以封存。经核准停业
    2023-04-11
    369人看过
  • 增值税纳税期限
    -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人以l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l0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l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l0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书之日起l5日内缴纳税款。纳税人出口适用税率为零的货物,可以按月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货物的退税。
    2023-06-07
    316人看过
  • 土地增值税纳税地点
    纳税人缴纳土地增值税的地方。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土地增值税。这里所说的“房地产所在地”,是指房地产的坐落地。纳税人转让的房地产坐落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地区的,应按房地产所在地分别申报纳税。在实际工作中,纳税地点的确定又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纳税人是法人的,当转让的房地产坐落地与机构所在地或经营所在地一致时,则向办理税务登记的原管辖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即可;如果转让的房地产坐落地与其机构所在地或经营所在地不一致时,则应向房地产坐落地所管辖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2)纳税人是自然人的,当转让的房地产坐落地与其居住地一致时,则向其居住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当转让的房地产坐落地与其居住地不一致时,向办理过户手续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023-06-07
    390人看过
  •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程序和纳税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应按照下列程序办理纳税手续:(1)纳税人应于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同时向税务机关提交房屋及建筑物产权、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转让、房产买卖契约;交易标的物,会计报表和有关资料。(2)纳税人应按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在规定的缴纳期限内,到指定银行缴纳土地增值税。(3)纳税人按规定办理纳税手续后,持纳税凭证到房产、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手续。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的,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不得为其办理有关的权属变更手续。具体纳税申报和纳税期限如下:(1)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房地产开发项目后30日内应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进行项目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其开发的商品房,从项目(指作为基本计税单位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下同)竣工结算开始,应于季度后10日内,对已出售部分按成本实际发生数计算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项目全部出
    2023-06-07
    364人看过
  •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程序和纳税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应按照下列程序办理纳税手续:(1)纳税人应于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同时向税务机关提交房屋及建筑物产权、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转让、房产买卖契约;交易标的物,会计报表和有关资料。(2)纳税人应按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在规定的缴纳期限内,到指定银行缴纳土地增值税。(3)纳税人按规定办理纳税手续后,持纳税凭证到房产、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手续。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的,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不得为其办理有关的权属变更手续。具体纳税申报和纳税期限如下:(1)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房地产开发项目后30日内应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进行项目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其开发的商品房,从项目(指作为基本计税单位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下同)竣工结算开始,应于季度后10日内,对已出售部分按成本实际发生数计算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项目全部出
    2023-06-07
    105人看过
换一批
#财税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增值税
    词条

    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更多>

    #增值税
    相关咨询
    • 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土地增值额什么时候算的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1-25
      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等附着物产权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税费按照转让后取得的收入减去法定扣除金额后的增值税计算。
    •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2-15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扣缴义务人解缴税
    • 增值税纳税期限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 土地增值税清算什么时候完善土地增值税清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14
      根据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一)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二)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三)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另外,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中也提到,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整理土地增值税清算表。(一)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
    •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有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23
      纳税人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其中,单位是指各类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个人包括个体经营者、港澳台同胞、华侨、外国公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