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的含义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0 10:11:28 132 人看过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属于民商合同的一种,除了具有一般合同的双务有偿性质以及诺成合同的特征外,还具有不要式合同、附合合同以及射幸合同的法律特征。

一、保险合同中的主体

保险合同的主体包括分为保险合同当事人保险合同关系人和保险合同辅助人。其中保险合同当事人是指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关系人是指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保险合同辅助人是指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等。

根据《保险法》第十条规定,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二、诺成合同即企业和保险企业的合同吗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与保险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合意,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双方当事人间的保险法律关系形成,即保险合同成立,属于诺成合同。诺成合同,是指以缔约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充分成立条件的合同,即一旦缔约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即告成立的合同。

三、保险合同属于射幸合同吗

保险合同属于射幸合同。对于被保险人来说,获得的利益远远大于支付的保险费,但也能没有利益。对于保险人来说,支付的保险费远大于收取的保险费,但也能只收取保险费而不承担支付保险费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以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就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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