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主张权利的解释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22:24:46 244 人看过

第三人主张权利通知指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出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侵害第三人的权利。

在执行阶段申请人能否基于不免责的债务承担向第三人主张权利

不免责的债务承担本质上说是一个法律关系,仅仅是实际债务人存在不确定的状况。债权人选择权的行使应当仅限于案件审理起诉阶段,一旦经过法院诉讼审理过程,债务的实际承受人已经确定,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只能依照判决书中确定的被告来依法强制执行。本案中,被执行人陈某的分家协议签订于2005年6月,而申请人李某的起诉是2005年12月,应当认定申请人李某在起诉阶段已明知并行使了选择权,故在执行阶段不能再向第三人孙某主张权利。

综上,在本案中,法院不能依据申请人李某提供的被执行人陈某的分家协议对第三人孙某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只能对被执行人陈某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三条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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