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公司的房子和政府有没有关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8 21:30:42 326 人看过

有关系,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房屋进行征收拆迁的部门只能是政府相关部门,而拆迁公司通常是受征收部门委托进行拆迁的,所以两者是有关系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拆迁公司有没有资格来拆被征收人的房屋?

拆迁公司,听其名字只是普通公司,怎么能代替房屋征收部门去实施具体的行政行为呢?这到底合不合法?相信这是很多被征收人的疑问。

其实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的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我们可以判断出,拆迁公司正是上述法条中提到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而且必须是获得了房屋征收部门正式委托之后才能参与和实施具体拆迁工作。拆迁公司要在受委托权限范围内开展工作,不能越权进行。

因此,拆迁公司的工作人员找到被征收人,要求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咱们被征收人有权要求对方公开委托内容,查看委托事项以及委托范围,确认拆迁公司具体都有哪些“权限”。这就能避免拆迁公司越权行事,作出不合法的行为。

随之而来的问题是怎么识别拆迁公司的人员身份。在这里爱土拆迁律师教大家一个方法,在拆迁公司人员上门谈判、要求签订补偿协议时,咱们被征收人可以要求查阅拆迁公司工作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工作证、拆迁人员的资格上岗证。

以这样的方式来确保,他们的身份合法、行为合法、权限合法,也能让他们在拆迁时有所收敛和依法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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