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代位权诉讼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8 11:04:10 127 人看过

股东代位诉讼的条件如下:

1.提起诉讼的股东是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一、股东大会临时会议有什么程序

股东大会临时会议召开条件: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该怎么维护小股东的利益

1、小股东拥有知情权。股东有权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信息,包括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还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若小股东遇到阻挠,经法定程序后,可以向法院提起知情权诉讼。

2、股东派生诉讼。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他人侵害,特别是受到有控制权的股东、母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的侵害而公司怠于行使诉权时,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以自己名义为公司的利益对侵害人提起诉讼,追究其法律责任,间接地保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3、股东拥有股利分配请求权。

三、股东代表诉讼股东是否必须需要持股百分之十

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股东不是必须需要持股百分之十,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股东只要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就有资格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所谓股东代表诉讼,一般是指当公司怠于通过诉讼追究公司机关成员责任或实现其他权利时,由具备法定资格的股东为了维护公司利益,并出于追究这些成员责任或实现这些权利之目的,依据法定程序代表公司提起的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15: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代位权相关文章
  • 股东代表诉讼的主体之公司在股东代表诉讼中的地位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关于公司在代表诉讼中的地位问题,存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公司既不是原告,也不是被告和第三人。另一种观点认为,可以将公司视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其理由是公司与代表诉讼有绝对的密切关系,但公司由于不愿起诉而丧失了对代表诉讼标的独立请求权,所以将公司的地位定位于无独立请求权的角色是合理的。这种观点较适应于我国现行法律框架和诉讼实践,得到了很多法院的认同。如北京、江苏、上海等高级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公司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均明确公司在代表诉讼中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笔者认为,公司既不宜作为原告,也不宜作为被告,而是处于独立地位的第三人,在诉讼中不辅佐任何一方当事人,对判决结果有上诉权、申请再审权和申请执行权。在目前民诉法框架内对代表诉讼中公司的地位作出规定是不现实的,可在今后最高院出台的《公司法》解释中予以规定。一、代位权诉讼中债务人的诉讼地位是怎样的(1)应
    2023-06-21
    367人看过
  • 股东代表诉讼和股东集体诉讼的区别,股东代表诉讼与股东直接诉讼的区别
    一、股东代表诉讼和股东集体诉讼的区别股东代表诉讼和股东集体诉讼的区别有:1.被告不同。股东代表诉讼的被告是危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人,而股东集体诉讼的被告是公司本身。2.目的不同。股东代表诉讼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公司利益,而股东集体诉讼的目的是为了维护股东本身的利益。3.胜诉后利益归属不同。股东代表诉讼胜诉后利益归属于公司,而股东集体诉讼胜诉后利益归属于股东。二、股东代表诉讼与股东直接诉讼的区别股东代表诉讼与股东直接诉讼的区别有:1.提起诉讼的原因和目的不同。股东代表诉讼主要是因管理层侵犯公司利益引起的,其根本目的在于公平地保护中、小股的权益;而直接诉讼则是因侵犯股东利益引起的,目的在于保护股东合法权益;2.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地位不同。在直接诉讼中,股东为原告,公司为被告;在代表诉讼中,被告则是实施了侵权行为的董事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3.对原告资格的要求不同。并非任何股东都有权提起代表诉讼,只有在一定
    2023-06-19
    484人看过
  • 公司股东代表诉讼应具备什么条件
    股东代表诉讼的条件如下:一、提起诉讼的主体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连续180天以上。二、上述股东已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没有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上述公司机关收到申请后拒绝履行职责或者怠于履行职责。第三,有明确的被告。第四,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五、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人民法院管辖。有限公司股东代表诉讼调解应经其他股东同意吗是的。在股东代表诉讼程序中的调解,为了让公司的意思能够得到充分的体现、最大程度维护有限公司股东的利益,调解协议除了由董事会代表公司表示同意外,还应当由公司中除提起代表诉讼的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表示同意。在公司和股东全体均同意且调解协议没有他其他违法事由时,法院才能对调解协议进行确认,也才能相应地制作民事调解书。《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
    2023-08-16
    494人看过
  • 了解股东代表诉讼的申请资格条件
    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条件是:1、主体资格,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一百八十天以上股份的股东;2、前置程序,上述股东应当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没有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损害公司利益的,上述股东应当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没有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请求,股东代表诉讼不同于股东为维护自身利益向公司或他人提起的直接诉讼。原告只享有名义上的上诉权,胜诉后的利益归公司所有,提起诉讼的股东仅因持有股份而间接受益。小股东提起了股东代表诉讼小股东提起了股东代表诉讼大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小股东提起代表诉讼海淀法院一审支持小股东诉请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股东损害公司利益纠纷案件,公司的大小股东对簿公堂,法院支持了原告小股东的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公司向第三人公司返还其侵占资金189万余元,并赔偿利息损失。原告林宇和被告航天新概念科技有限公司均
    2023-07-02
    303人看过
  • 股东代表诉讼由股东行使
    股东代表诉讼是基于股东所在公司的法律救济请求权而产生的,这种权利不是股东传统意义上的因其出资而享有的股权,而是由公司本身的权利而传来的,由股东行使的。因此,注意股东直接诉讼和股东代位诉讼的区别。股东直接诉讼是直接根据其出资而享有一定的起诉权,维护自身的权益,而股东代表诉讼只是股东代表公司行使一定的诉讼请求权,其获得的利益或判决的结果都只是由公司承担,而与股东私人利益并无挂钩,股东只是作为股东身份间接地享有公司获得的利益而已。丧失股东资格还能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吗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代表诉讼时如果股东资格丧失的,就不再是股东,起诉主体不符合起诉的条件,是不能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
    2023-08-16
    390人看过
  • 股东代表诉讼权名词解释
    一、股东代表诉讼权名词解释股东代表诉讼权名词解释是指当公司怠于通过诉讼追究公司机关成员责任或实现其他权利时,由具备法定资格的股东为了维护公司利益,并出于追究这些成员责任或实现这些权利之目的,有权依据法定程序代表公司提起诉讼。二、股东代表诉讼的特征1.股东代表诉讼由股东行使股东代表诉讼是基于股东所在公司的法律救济请求权而产生的,这种权利不是股东传统意义上的因其出资而享有的股权,而是由公司本身的权利而传来的,由股东行使的。2.原告必须是公司的股东作为原告的股东必须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3.法院判决结果直接由公司承担股东作为名义上的诉讼方,股东没有任何资格、权利和权益。4.有怠于行使诉讼权利的情况若公司不采取诉讼手段进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时,则可能发生公司权益受损失之情形。只有在这种条件下,才可能发生股东代表诉讼。怠于行使
    2023-04-25
    325人看过
  • 股东代位权诉讼中的董事作为被告时的诉讼程序
    一、什么是股东代位诉讼股东代表诉讼,又称派生诉讼、股东代位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公司却怠于起诉时,公司的股东即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而所获赔偿归于公司的一种诉讼形态。英美法系国家以及大陆法系国家对股东的此项诉讼权利均有规定,均赋予股东提起代表诉讼的权利。二、公司董事作为被告时的股东代位诉讼程序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为了确保责任者真正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公司法》对股东代表诉讼作了如下规定:(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的,股东通过监事会或者监事提起诉讼。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
    2023-04-02
    393人看过
  • 诉讼权和代位诉讼权
    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权益受到侵害时,公司可以提起诉讼。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公司却不会或者不可能提起诉讼,比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侵害公司权益时,由于他们直接控制着公司,不可能代表公司提起诉讼。公司权益受到侵害,最终损害的是股东权益,因此,法律赋予股东在特定情形下,经过一定的程序,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法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侵害公司权益时,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侵害公司权益时,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述监事会、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
    2023-06-09
    329人看过
  • 股东代表诉讼权由谁提出?
    股东代表诉讼权由股东提出,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为了确保责任者真正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公司法》对股东代表诉讼作了如下规定:(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的,股东通过监事会或者监事提起诉讼。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80日以上连续持股期间,应为股东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已期满的持股时间;规定的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是指两个以上股东持股份额的合计。(2)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
    2023-06-17
    360人看过
  •  失权诉讼针对股东代表吗?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丧失股东资格的股东无权提起股东代表诉讼。股东代表诉讼是指由具备法定资格的股东为了维护公司利益,并出于追究这些成员责任或实现这些权利之目的,依据法定程序代表公司提起的诉讼。但丧失股东资格的股东无权提起股东代表诉讼。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丧失股东资格的股东无权提起股东代表诉讼。股东代表诉讼,一般是指当公司怠于通过诉讼追究公司机关成员责任或实现其他权利时,由具备法定资格的股东为了维护公司利益,并出于追究这些成员责任或实现这些权利之目的,依据法定程序代表公司提起的诉讼。 股东代表诉讼失权吗?股东代表诉讼失权吗?根据我对公司法的了解,股东代表诉讼是指股东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的诉讼。那么,这种诉讼是否会导致股东失权呢?答案是否定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代表诉讼是指股东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的诉讼。这种诉讼是为了保护股东的利益而进行的
    2023-08-27
    91人看过
  • 代位权案件追加股东可以吗
    可以追加股东,所谓代位权诉讼是指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次债务人的到期债权,而危机债权人债权实现的情况下,债权人为了保全自己的债权,而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的请求次债务人向自己履行债务的诉讼。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该规定符合《民事诉讼法》原告就被告的一般管辖原则和关于合同纠纷的管辖原则。需要注意的是,除依照法律规定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纠纷由特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外,代位权诉讼一概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而不论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或者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合同是否约定有协议管辖的内容。另外,在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或者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合同订有有效仲裁条款的情况下,次债务人以仲裁协议为由提起的管辖异议同样不成立。一、追加代位权股东的程序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债务人以后,又向同一人民法院对次债务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如果该人民法院也是次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并符合起诉
    2023-02-24
    89人看过
  • 股东代位诉讼持股有什么要求,与代表人诉讼有什么区别
    一、股东代位诉讼持股有什么要求股东代位诉讼持股要求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才可以提起代位诉讼。股东代位诉讼是指公司的利益受到侵害的情况下,股东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所得的赔偿归于公司的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股东代位诉讼与代表人诉讼有什么区别股东代位诉讼与代表人诉讼的区别有:1.诉讼标的不同。代表人诉讼是针对包括代表人在内的人数众多的股东与侵权行为人之间的关系。股东代位诉讼的诉讼是公司与其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关系。2.诉讼当事人不同。代表人诉讼的当事人一方是多数
    2023-06-22
    209人看过
  • 股东代表诉讼必须符合的条件是哪些
    一、股东代表诉讼需要满足的条件为:1、提起诉讼的股东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2、上述股东已经书面请求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他们受到申请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4、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上述第1条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上述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股东代表诉讼,一般是指当公司怠于通过诉讼追究公司机关成员责任或实现其他权利时,由具备法定资格的股东为了维护公司利益,并出于追究这些成员责任或实现这些权利之目的,依据法定程序代表公司提起的诉讼。股东代表诉讼与股东直接诉讼的
    2023-08-01
    263人看过
  • 提起股东代表诉讼是否具有前置条件
    提起股东代表诉讼是具有前置条件的,具体如下:首先,如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股东才能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次,监事同理。一、法律上为了什么保护小股东权益法律对于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有:规定股东具有查阅公司相关文件的权利,以及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赋予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监事会提起诉讼的权利等。二、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多少人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三人。1、股
    2023-06-19
    425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代位权
    词条

    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但是由于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而危及债权人的利益时,债权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或仲裁机关向第三人提起诉讼,请求其偿还债务人之债。... 更多>

    #代位权
    相关咨询
    • 股东代表诉讼前置条件有什么,股东代表诉讼前置有哪些条件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2-02
      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对于公司内部的管理人员或他人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怠于通过诉讼主张权利时,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用自己的名义,为维护公司利益而进行诉讼的行为。那么股东代表诉讼前置条件有什么,股东代表诉讼前置有哪些条件?
    • 中小股东对代位诉讼权的行使由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5-24
      1.中小股东对代位诉讼权的行使: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公司却怠于起诉时,为了保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的股东以自己的名义代表公司提起诉讼。 2.法律依据: (1)《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
    • 股东代位诉讼持股要求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2-04
      股东代位诉讼是指公司的利益受到侵害的情况下,股东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所得的赔偿归于公司的诉讼。 并不是所有股东都可以提起股东代位诉讼,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才可以提起代位诉讼。 股东代位诉讼除了有持股要求外,还要满足两点。一是特定事由,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 该怎样解释股东代位诉讼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6-01
      股东代表诉讼,又称派生诉讼、股东代位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公司却怠于起诉时,公司的股东即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而所获赔偿归于公司的一种诉讼形态。英美法系国家以及大陆法系国家对股东的此项诉讼权利均有规定,均赋予股东提起代表诉讼的权利。
    • 股东代位诉讼的定性表述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6-01
      股东代表诉讼,又称派生诉讼、股东代位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公司却怠于起诉时,公司的股东即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而所获赔偿归于公司的一种诉讼形态。英美法系国家以及大陆法系国家对股东的此项诉讼权利均有规定,均赋予股东提起代表诉讼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