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委裁决尾部必须仲裁员签名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3 16:24:47 448 人看过

一、仲裁委裁决尾部必须仲裁员签名吗?

仲裁委裁决尾部必须仲裁员签名,一般来讲,裁决书应当写明:案由,申诉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裁决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劳动法律、法规、政策依据,裁决结果和仲裁费用的负担,起诉期限等。裁决书由仲裁员署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裁决书的内容可分为三部分,具体的内容和格式如下:

(一)首部

首部包括以下内容:

(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名称,裁决书的类别和案号。

(2)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如申诉人、被诉人、第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职业和住址。当事人是企业、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应当写明单位全称、所处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如有代理人,在委托人后面写明代理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务和家庭住址。代理人是律师的,只写明其姓名、职务和所属律师事务所。

(3)案由。指该案的性质,如开除、除名、辞退职工争议,履行劳动合同争议等。

(二)正文

正文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诉请求、事实和理由,以及被诉人申辩情况。申诉请求是当事人提起申诉,要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解决的事项。事实和理由,是当事人提出的申诉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同时还应写明被诉人和答辩情况。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查明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裁决所认定的事实,是仲裁庭通过调查,并运用证据查证属实的事实。裁决理由,是仲裁庭运用查证的事实和证据,说明当事人所提出的事实哪些是真实的;哪些虚假的,哪些主张是正确的应予以保护,哪些主张是不正确的,不应满足。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既包括实体法,也包括程序法。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来处理当事人之间的争议,从而正确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之争。

(3)裁决结果和仲裁费用的负担。这是仲裁庭根据认定的案件事实和理由,正确适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对案件作出的处理决定。这一部分是裁决书的核心内容。另外,还要写明仲裁费用由谁负担及负担的具体数额。

(三)尾部

这一部分应写明劳动争议当事人如果不服裁决,有权提起诉讼,同时写胆起诉期限。最后写明仲裁委员会制作裁决的年、月、日,以及承办案件的仲裁员的姓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印章。

仲裁委员会的这些工作人员都非常清楚仲裁裁决书的制作格式,所以,仲裁过程当中,双方当事人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以后,仲裁裁决书上不可能只标注了仲裁的结果,仲裁委员会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仲裁结果,法律救济途径等都标注的很清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04: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裁员相关文章
  • 仲裁前置是否必须作出仲裁裁决
    根据劳动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法定前置程序,即发生劳动争议当事劳动争议诉讼,而是必须经过仲裁程序,然后在法定期限内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是否意味着劳动者提起劳动争议诉讼必须以仲裁委作出的判决为前提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发生下列情形:仲裁委员会以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的;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申请仲裁的主体不适格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的,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法院经审查属于劳动争议的,依法予以受理
    2023-04-22
    118人看过
  • 劳动仲裁必须终局裁决吗
    一、劳动仲裁裁决的效力有哪些1、仲裁裁决在法律上不具有终局的效力。《劳动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按照这一规定,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只有当事人双方在法定期间内均不向法院起诉的,该裁决方发生法律效力。2、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并非法院审理的对象。劳动争议进入法院的诉讼程序后,法院审理的对象,并不是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而仍然是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争议。也就是说,尽管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事实上化解了大量劳动争议,相对于法院的审判工作而言,起到了拦截、过滤的作用,减轻了法院的压力。但从制度层面看,劳动争议仲裁环节的存在,仅仅具有程序上的意义,故而法律界和实务部门一般均将之称为“前置程序”。3、劳动争议案
    2023-04-27
    465人看过
  • 劳动仲裁必须终局裁决吗
    一、劳动仲裁裁决的效力有哪些1、仲裁裁决在法律上不具有终局的效力。《劳动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按照这一规定,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只有当事人双方在法定期间内均不向法院起诉的,该裁决方发生法律效力。2、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并非法院审理的对象。劳动争议进入法院的诉讼程序后,法院审理的对象,并不是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而仍然是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争议。也就是说,尽管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事实上化解了大量劳动争议,相对于法院的审判工作而言,起到了拦截、过滤的作用,减轻了法院的压力。但从制度层面看,劳动争议仲裁环节的存在,仅仅具有程序上的意义,故而法律界和实务部门一般均将之称为“前置程序”。3、劳动争议案
    2023-03-02
    487人看过
  • 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员
    1.具体负责劳动保障争议案件的受理、审理、审查,参加仲裁庭活动。2.进行调查取证,向当事人及有关单位人员调阅文件档案、询问证人、现场勘验、技术鉴定等与争议事实有关的调查。3.对争议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4.根据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提出劳动保障争议处理意见。5.宣传劳动保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督促劳动关系双方贯彻执行。6.协助书记员做好调解、仲裁文书案卷整理归档工作。一、劳动纠纷调解的流程是怎么样的(1)调解申请指企业劳动争议的双方当事人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提出的调解请求。但是,调解并非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阶段,双方当事人可以申请调解,也可以申请仲裁。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只有在收到当事人的调解申请后,才能受理并行使调解。(2)案件受理案件受理是指企业调解委员会在收到调解申请后,经过审查,决定接受案件申请的过程。调解申请可以是双方当事人共同提出
    2023-03-07
    279人看过
  • 仲裁委可以撤销仲裁裁决吗
    仲裁委是没有任何权利进行撤销的;《仲裁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和舞弊的,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从上述规定看,仲裁委员会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无法律依据,况且其作为仲裁裁决的主体,不能在作为撤销其裁决的申请人。由于仲裁法上述规定仅将申请仲裁裁决的权利赋予了当事人而未赋予案外人,故依据现行法律其也不能成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主体。一、仲裁撤销申请条件按照我国《仲
    2023-02-09
    76人看过
  • 仲裁委员会与仲裁员
    仲裁委员会仲裁劳动争议是基本原则,但仲裁委员会是由三方组成,大多为兼职,而争议案件众多;为提高仲裁委员会工作效率,实行仲裁员、仲裁庭制度。即仲裁委员会聘任专职及兼职仲裁员,两者地位、权利义务是相同的。当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仲裁委员会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负责争议案件的具体仲裁工作。仲裁庭一般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简单劳动争议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以决定不组成仲裁庭而指定一名仲裁员处理。仲裁员与仲裁委员会成员不同,后者是基于国家授权产生的,仲裁员则是仲裁委员会聘任的,两者在职权、撤换等方面均不同。仲裁员必须服从仲裁委员会的决定。二、仲裁庭仲裁庭是在仲裁委员会的授权和领导下,以仲裁委员会的名义独立仲裁劳动争议案件,向仲裁委员会负责的专门机构,服从仲裁委员会的领导。劳动争议仲裁庭对重大的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应当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讨论决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决定,劳动争议仲裁庭必须执
    2023-04-10
    361人看过
换一批
#辞退解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裁员
    词条

    裁员是经济性裁员的简称,是因用人单位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该词指的是用人单位在法定的特定期间依法进行的集中辞退员工的行为。对阶段性用工需求量较大的企业与生产不饱和、富余员工较多的企业开展共享用工。... 更多>

    #裁员
    相关咨询
    • 仲裁委能撤销仲裁裁决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1-08-16
      仲裁委是没有任何权利进行撤销的;《仲裁法》 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
    • 仲裁委员会是否可以受理仲裁协议的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可以裁决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28
      仲裁委员会是否可以受理,关健要看双方间是否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如果双方间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的,应该人提交所约定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而不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无有效仲裁协议的,则只可以向法院起诉。所以,如果存在有效仲裁协议,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法院已经受理的,当事人可向法院提出管辖异议,由法院裁定驳回对方当事人的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条
    • 交通事故仲裁委员能做出仲裁裁决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2-09
      交通事故仲裁委员不能做出仲裁裁决,主要是因为仲裁委员会受理交通事故赔偿案件时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双方是可以私底下协商或调解解决,如果实在没有办法达成一致的赔偿意见,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 对仲裁仲裁委员会裁决不服怎么办
      浙江在线咨询 2021-08-04
      对仲裁委员会裁决不服可以通过撤销仲裁的方式来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九条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如果事先选择了仲裁解决纠纷,仲裁裁决作出之后,就不能再就该商事纠纷向法院起诉。但《仲裁法》 第五十八条同时规定,当事人有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
    • 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错误怎么补救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2-03
      出现错误的仲裁裁决可以重新作出裁决,也可以进行补正,要对错误的事项进行说明。仲裁裁决是由仲裁机构作出的,对双方当事人都具备法律约束力,仲裁裁决下达之后,当事人要按照裁决中的要求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