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廉租房应当在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进行申请。受理机关及时签署意见,并将全部申请资料移交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一、社会救助申请条件
(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三)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二、贫困证明在哪里盖章
贫困证明需要三级盖章,按照有关规定,一是去户口所在地村或居委会盖章,二是去区政府的民政办公室盖章,三是去县、市的民政局盖章。
1、贫困证明中要求明文出现贷款人名字,并且要求与本人身份证上的名字完全一致。
2、贫困证明要求加盖家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公章,或更高一级主管部门公章,其中有效的公章有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市民政局城市居民可以是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社区公章。注意村民委员会的公章无效、单位公章无效,贫困证明尽量不出现两个或以上公章。
3、贫困证明中明文出现“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请国家贷款”字样,贫困证明要求用材料纸或文稿纸,且用钢笔或水性笔书写。
三、廉租房可以买下来吗
廉租房可以购买的,与分配的方式有很大的关联。廉租房的分配一般会坚持“只租不售、公开、透明”的原则来进行分配,承租的廉租住房一般会实行申请、审批、轮候的步骤。廉租房每平米价格是每平米每月1.10元人民币。申请家庭到户口所在地的区廉租住房管理机构领取《廉租住房申请表》,经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后,向区廉租住房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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