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责任是指各责任人按照权利人的要求,不分份额、顺序地对外承担责任。当权利人提出请求时,各责任人不得以超出自己应承担的部分为由拒绝。连带责任需要具备民事责任的一般构成条件,具体如下:
1、连带责任人主观上必须有过错;
2、行为必须违法,必须对事实造成损害;
3、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但是,由于民事立法允许无故设定连带责任,即当事人自行约定,连带责任的构成也有例外,例如,担保合同中的担保人主观上没有过错,也没有违法行为,但仍应承担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期间是什么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三条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滥用出资人权利造成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还是义务?
488人看过
-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意义何在
366人看过
-
共建禁毒防线:全社会的责任和义务
486人看过
-
国家安全,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446人看过
-
公众责任保险的推行及其社会意义
68人看过
-
社会名流的责任与义务
233人看过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还是社会的共同责任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16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各级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价格、卫生、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做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
-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有什么意义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9-151、提高企业市场开拓能力。 2、树立企业形象增强竞争力。 3、促进企业创新。 4、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赢得良好外部环境。 5、推动优秀企业文化建设。
-
关于禁毒是全社会共同责任还是全民共同责任河南在线咨询 2023-05-05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禁毒职责或者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条 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禁毒职责或者义务。
-
我想咨询一下,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还是义务广西在线咨询 2024-09-18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禁毒职责或者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条 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禁毒职责或者义务。
-
禁毒是全民的共同责任还是全社会的个人责任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15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禁毒职责或者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条 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禁毒职责或者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