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向供货方收取的进场费、上架费及返还收入等应缴纳增值税还是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30 11:10:07 422 人看过

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部分收入,按以下原则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

1、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不属于平销返利,不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应按营业税的适用税目税率缴纳营业税。

2、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不缴纳营业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2日 06: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增值税相关文章
  • 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收入怎么征税
    【问】某企业日常生产需要储备一定的物资,于是与供货商达成协议,由供货商提前将货物囤放在企业的仓库里。动用这些物资时,由供货商开具发票,企业再支付货款,但按购进金额1.5%向供货商收取仓储费,从应付供货商的货款中扣收。2007年,该企业共收取仓储费2360000元。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收入如何征税?【答】根据国税发[2004]136号一、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部分收入,按照以下原则征收增值税或营业税:(一)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不属于平销返利,不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应按营业税的适用税目税率征收营业税。(二)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不征收营业税。二
    2023-05-04
    440人看过
  • 证券交易手续费返还收入应纳税
    针对不少投资者有关证券税收的疑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管理处有关人士近日重申,交易手续费返还收入等应依法缴税。对于个人从证券公司股东帐户取得的利息所得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疑问,这位同志指出,针对此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在国税函[1999]697号通知中明确规定:个人从证券公司股东帐户取得的利息所得,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其开立股东帐户的证券公司代扣代缴。根据北京市各证券公司结息进行结算的实际情况,北京市进一步明确对证券公司个人股东帐户资金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执行时间为2000年1月1日。对于股民从证券公司取得的回扣收入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疑问,该同志说,国家税务总局在国税函[1999]27号通知中曾进一步重申规定:对于股民个人从证券公司取得的回扣收入或交易手续费返还收入,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
    2023-05-03
    138人看过
  • 物业收取货车入场费是多少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物业公司对入驻小区的单位和个人收取进场费用被视为非法行为。物业服务费用的收取,应当以合理性、透明度以及费用与所提供服务质量相符为前提原则,并且需要根据各物业的具体性质和特征,由业主方及物业服务企业遵照国务院价格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订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并在物业服务协议中予以明确约定。《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第四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
    2024-05-15
    145人看过
  • 电子商务营业收入手续费如何缴纳增值税
    咨询描述:我想咨询在现货交易中大宗商品电子商务的营业收入是手续费的应税是叫增值税还是营业税?它们是怎么界定的。解答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文号:[国务院令[1993]第134号]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第二条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本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本法所称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
    2023-04-24
    211人看过
  • 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费用怎么进行税务及账务处理
    咨询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如何计税以及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如何计税以及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大型商场、超市是否属于商业企业是否适用此问题解决方法?解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36号)第一条第(一)款规定:“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不属于平销返利,不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应按营业税的适用税目税率征收营业税。”根据这一规定,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收取的上述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的收入
    2023-05-04
    70人看过
  • 内部供货应纳增值税
    最近,某地税务机关对一家汽车运输公司进行纳税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将各类客、货车承包到人,实行了产权转移。公司所属的内部油库、仓库、修理车间有偿向承包司机供应油料、配件,提供修理业务。但公司对销售的油料、配件修理仍按老规定作为内部供应,没有申报纳税。按照规定,该公司除补缴税款外,另被处一倍的罚款。《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条例第一条所称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条例第一条所称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是指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本细则所称有偿,包括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由此可见,只要是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都属销售行为,都应缴纳增值税。
    2023-06-07
    426人看过
  • 销售免税产品收取的价外费用是否应该缴纳增值税
    到目前为止,国家财税部门从来没有就免税产品价外费用是否需要纳税、如何纳税问题作出过规定,至于价外费的税收问题,《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只有一个原则性规定,就是“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除了明确规定免税或不征税以外,《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所有条款都以纳税义务应该发生为前提。如果根据上述规定得出“免税产品的价外费用需要纳税”的结论,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值得注意的是,价外费用并非独立于产品销售行为以外,价款与价外费用是产品销售收入的两个部分,价外费用是相对于价款而言的,价款是价外费用存在的前提,如果价款不成立也就没有价外费用,正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就本质而言,增值税也是一种行为税,课税对象是销售产品和应税劳务的行为,其税基当然就是销售的全部对价,包括某些不能分摊到单个产品或劳务项目价格中去的价外费用。《增值税暂行条例》中特别强调价外费与价款
    2023-05-03
    426人看过
  • 进口货物改为征收增值税、消费税
    发布部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发布文号:国税发〔1993〕155号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从1994年1月1日起,对进口货物由征收产品税、增值税、工商统一税和特别消费税改为征收增值税、消费税。为使海关和税务部门正确执行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的货物均应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办理报关手续的单位和个人,为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二、增值税、消费税的税目、税率(税额),依照本通知所附的《增值税税目税率表》和《消费税税目税率(税额)表》执行。海关总署编写的《海关进出口关税与进口环节代征税对照使用手册》所列各项对照税目、税率,具有法律效力。各地海关、税务机关在执行中发现与国内税收执行不一致的,先按该手册征税,并报国家税务总局与海关总署商议后
    2023-06-07
    392人看过
  • 商场当中的联营收入应该怎么缴纳税务
    【问题】我公司是一家大型商场(甲方),为了充分搞活经营,与一些个体商户(乙方,未办理有关证照)签订了一份“联营协议”。协议中规定乙方占用商场一定的场地,自行进、销货,所进货物必须保证质量。在销售货物时由我方统一收取货款,我方每月按乙方的实际销售额的10%提取留利,货款余额则全部返还给经营商户。请问我商场的留利应该缴纳增值税还是营业税?支付的货款如何扣税?【解答】商场留利究竟缴纳增值税还是营业税,应分析“联营协议”中双方约定的权利、义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36号)规定,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部分收入,按照以下原则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一、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不属于平销返利,不冲减当期增值税进
    2023-02-17
    160人看过
  • 向物流公司收取的装车费是否属于价外费用要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根据上述规定,应当计入销售额缴纳增值税的价外费用是指向购买方收取的。对于在销售产品时向物流公司收取2元/吨的装车费,不属于价外费用,不应计入销售额中缴纳增值税。提示:2013年8月1日起全国“营改增”后,装车费属于装卸搬运服务(是指使用装卸搬运工具或人力、畜力将货物在
    2023-05-04
    430人看过
  • 消费品缴纳了消费税还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消费品缴纳了消费税,还需要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增值税是两个独立的税种,仅对商品本身来讲,缴纳消费税的商品必然需要缴纳增值税。但是可能会存在特殊情况,导致缴纳消费税环节不需要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在单一环节征收,通常只在应税消费品离开消费税的征税环节时征收;但增值税在流通环节中如果发生所有权转移就需要缴纳。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是指纳税人生产应税消费品后,不是直接用于对外销售,而是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或用于其他方面。“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晶”,是指作为生产最终应税消费品的直接材料、并构成最终产品实体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其他方面”,是指纳税人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和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以及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八条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
    2023-07-22
    194人看过
  • 供电企业对外电网设计费收入纳增值税吗
    咨询描述:我单位是县级供电企业,有三问题请示。一、最近为市供电公司设计电网取得市电业局给的电网设计费收入应缴纳增值税吗?这部分收入是否属于价外费用,是否适用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8]200号文件的规定。二我们电力行业的输变电损耗(线损),行业规定的是综合线损率12%,税务部门对线损率12%有具体规定吗,如果超过指标是否属于非正常损耗,如全年的线损率不超,只是有些月份超12%,是否每月都要计算损耗,做进项税转出。三、我单位对一重点企业供应电力,由于特殊价格原因,导致给用户的售电价格低于同期从上级的购电成本价(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成本价),是否应转进项税,如果转怎么计算呢?是每个月都计算呢,还是全年合在一起计算。解答内容:(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3]第134号]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
    2023-04-24
    418人看过
  • 电影厂销售电影的收入是否应缴纳增值税
    问题:电影制片厂制作电影后,销售电影母带和拷贝取得的收入,是否应缴纳增值税?回复: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宣传文化单位实行财税优惠政策的规定〉的通知》【[94]财税字第089号】中《关于继续对宣传文化单位实行财税优惠政策的规定》第五条规定:因转让著作权而发生的销售电影母片、录像带母带、录音磁带母带的业务,不征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版物和电影拷贝增值税及电影发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88号】规定:在2005年底以前,对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电影制片厂销售的电影拷贝收入免征增值税,对电影发行单位向放映单位收取的发行收入,免征营业税。
    2023-04-24
    474人看过
  • 进口货物增值税缴纳的期限
    一、进口货物增值税缴纳的期限1、纳税人进口货物到我国境内的,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四条【进口货物的纳税规定】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二、增值税纳税地点是什么增值税纳税地点是指税法规定增值税纳税人申报纳税的地点。(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政和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二)非固定业户应当向应税行为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三)其他个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或者租赁不动产,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应向建
    2023-04-21
    194人看过
换一批
#财税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增值税
    词条

    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更多>

    #增值税
    相关咨询
    • 超市向供货方收取的进场费是否冲减进项税额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5
      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不属于平销返利,不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应按营业税的适用税目税率征收营业税。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不征收营业税。
    • 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部分收入是否要征收增值税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2-15
      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部分收入,按照以下原则征收增值税或营业税: 1、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不属于平销返利,不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应按营业税的适用税目税率征收营业税。 2、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
    • 软件开发费收入应缴纳营业税还是增值税?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6-12
      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收入缴纳增值税。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计算机软件缴纳营业税,不缴纳增值税。计算机软件产品是指记载有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的存储介质(包括软盘、硬盘、光盘等)。对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取得的收入,免缴营业税。技术转让是
    • 1进场费上架费管理费等如何缴纳流转税?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5
      自2004年7月1日起: 1、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部分收入,按照以下原则征收增值税或营业税: (1)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不属于平销返利,不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应按营业税的适用税目税率征收营业税。 (2)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
    • 一个企业向其它企业收取“品牌使用费”,是应该缴纳增值税,还是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6-12
      按照现行营业税政策规定,转让商标权,即转让商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应按照“转让无形资产――转让商标权”照章征收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