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常见的有哪些误解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3 18:36:28 431 人看过

离婚诉讼中常见的有下列误解:

1、分居两年就可以自己离婚了;

2、提出离婚会吃亏;

3、不与家人商量,法院不能判决离婚;

4、只要没有判决,就有权接妻子回家;

5、判断可以和孩子一刀两断;

6、离婚后,会议礼物应返还;

7、假离婚可以逃避债务;

8、骚扰前妻不违法。

一、分居两年自动离婚是怎么办理的?

法律没有自动离婚这一说法;

如果你们分居两年了,并且有有效证据可以证明你们因为情感出现危机然后这两年是一直分居的,如果你们向法院提出申请离婚,法院会根据你们夫妻二人的感情状况等情况进行判断,确定是否准予离婚。

但在这之前,如果你们夫妻二人,自行进行商量离婚,并对共有财产或者子女的归属问题等进行协商,并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署了离婚协议书,那么也是可以离婚的。但是如果其中一方对协议并不满意,那么,就要向法院提起申诉离婚。

那么哪些情况是法院会准予离婚的情况呢?如果一方有再次结婚或者在分居期间和他人同居的,是会被认为过错方,法院在进行判决离婚时,会更偏向受害方。还有一种夫妻中的一方存在家庭暴力等恶劣情形,导致长期分居的,也是会准予离婚的。最终,法院还是会以你们夫妻二人的感情状况来判断是否判决离婚,如果你们夫妻的感情已经完全破裂,那么法院则会判决离婚。

二、法律规定孩子多大不能离婚

1、法律规定当中并没有规定孩子多少岁了不能离婚。

2、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3、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4、孩子到达八周岁以后,对于抚养权的问题,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5、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6、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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