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常见的有哪些误解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3 18:36:28 431 人看过

离婚诉讼中常见的有下列误解:

1、分居两年就可以自己离婚了;

2、提出离婚会吃亏;

3、不与家人商量,法院不能判决离婚;

4、只要没有判决,就有权接妻子回家;

5、判断可以和孩子一刀两断;

6、离婚后,会议礼物应返还;

7、假离婚可以逃避债务;

8、骚扰前妻不违法。

一、分居两年自动离婚是怎么办理的?

法律没有自动离婚这一说法;

如果你们分居两年了,并且有有效证据可以证明你们因为情感出现危机然后这两年是一直分居的,如果你们向法院提出申请离婚,法院会根据你们夫妻二人的感情状况等情况进行判断,确定是否准予离婚。

但在这之前,如果你们夫妻二人,自行进行商量离婚,并对共有财产或者子女的归属问题等进行协商,并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署了离婚协议书,那么也是可以离婚的。但是如果其中一方对协议并不满意,那么,就要向法院提起申诉离婚。

那么哪些情况是法院会准予离婚的情况呢?如果一方有再次结婚或者在分居期间和他人同居的,是会被认为过错方,法院在进行判决离婚时,会更偏向受害方。还有一种夫妻中的一方存在家庭暴力等恶劣情形,导致长期分居的,也是会准予离婚的。最终,法院还是会以你们夫妻二人的感情状况来判断是否判决离婚,如果你们夫妻的感情已经完全破裂,那么法院则会判决离婚。

二、法律规定孩子多大不能离婚

1、法律规定当中并没有规定孩子多少岁了不能离婚。

2、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3、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4、孩子到达八周岁以后,对于抚养权的问题,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5、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6、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7日 20: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离婚诉讼相关文章
  • 离婚诉讼适用离婚诉讼中有哪些错误认识
    离婚诉讼产生各种各样的错误认识有:1、对方不同意,不能离婚。实际上,只要法院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就会判决离婚;2、分居两年可以自动离婚。实际上不存在自动离婚;3、先提出离婚者在财产上会吃亏。实际上离婚财产分割等各种问题的审理并不因为谁先提出离婚而有影响。离婚诉讼中虚构债务的起诉条件有哪些在我国离婚案件中,一方虚构债务的处罚是: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过错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虚构债务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同时,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2023-07-27
    59人看过
  • 起诉离婚的十大常见错误
    在非协议离婚的情况下,诉讼离婚成为离婚双方唯一的合法途径。在多年的司法实践中,笔者联系了大量的婚姻当事人,发现许多当事人对离婚诉讼存在误解。这些法律误区往往影响当事人的诉讼,使其无法更好地行使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错误一:先离婚会吃亏武汉一些当事人认为先离婚会受到对方不离婚的威胁,导致他们在诉讼中,尤其是在财产分割上的被动。这种想法没有法律依据。诉讼的主动性和被动性取决于证据的收集、法律的适用以及诉讼技巧和经验。这种误解往往导致双方都不愿意主动提起离婚诉讼,长期处于冷战时期,很多婚姻已经破裂在“植物人”状态,这对双方和社会稳定都是有害的。误解二:有婚外情会导致离婚
    2023-05-02
    440人看过
  • 离婚诉讼的常见原因
    可以参考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进行起诉离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会造成离婚的理由:(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起诉离婚失败的原因有哪些起诉离婚失败的原因:一、夫妻关系尚未破裂;二、没有证据证明夫妻关系尚未破裂,被告坚决不同意离婚:1、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部门可以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2、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3、感情确实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
    2023-07-12
    446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常见误区
    1.原告不告了,为什么被告人还要判刑?问:我家书架是放着一个一万元的存折,准备取钱时发现存折不见了。我报了110。经警方侦查,将我女儿的同学(男友)作为犯罪嫌疑人拘留并逮捕。他的家长也来我家道歉,并赔偿我一万元。我和女儿去公安局、检察院要求撤诉,最后法院判了该同学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我都撤诉了,法院为什么还要判他?答:盗窃案件属于公诉案件,由检察院代表国家做原告。你是本案的被害人,不是原告人,没有起诉权,所以没有撤诉权。犯罪人的父亲赔偿了你的损失,法院可以考虑减轻对犯罪人的处罚。2.打人的和被打的和好了,打人的还算不算犯罪?问;我在卖东西时于顾客发生纠纷,将顾客打成轻伤,花去一万元医药费,我主动赔偿他两万余元,现在我们和好了,我还是不是犯罪?答: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公诉案件,由公安局搜集证据,检察院起诉。你主动赔偿,已经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法院可
    2023-06-14
    333人看过
  • 日常工作中常见的错误结账方法有哪些
    对于怎样把有余额的账户余额结转下年,实际工作中有以下两种不规范的方法:(1)将本账户年末余额,以相反的方向记入最后一笔账下的发生额内,例如某账户年末为借方余额,在结账时,将此项余额填列在贷方发生额栏内(余额如为贷方,则作相反记录),在摘要栏填明“结转下年”字样,在“借或贷”栏内填“平”字并在余额栏的“元”位上填列符号,表示账目已经结平。(2)在“本年累计”发生额的次行,将年初余额按其同方向记入发生额栏内,并在摘要栏内填明“上年结转”字样;在次行登记年末余额,如为借方余额,填入贷方发生额栏内,反之记人借方,并在摘要栏填明“结转下年”字样。同时,在该行的下端加计借、贷各方的总计数,并在该行摘要栏内填列“总计”两字,在“借或贷”栏内填“平”字,在余额栏的“元”位上填列“θ”符号,以示账目已结平。正确的方法应该是:年度终了结账时,有余额的账户的余额,直接记入新账余额栏内即可,不需要编制记账凭证,也
    2023-06-23
    56人看过
  • 人在离婚方面常见的法律误区有哪些
    离婚方面法律误区:财产分割问题。一、已经离婚伪造债务怎么处理已经离婚伪造债务的处理方式是: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双方离婚后,一方发现财产分割协议有欺诈、胁迫等情形,可以就财产分割协议反悔。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二、离婚一方在国外无法到场离婚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场,只有一方无法办理,建议通过法院处理。在我国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对离婚与否、孩子的抚养问题、共同财产分割等问题全部达成一致,可以双方亲自到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部门登记离婚。这个必须双方亲自到,否则办不了。二是诉讼离婚。无论是对是否离婚还是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哪一方面无法达成一致,一般都无法在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只能由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三、离婚三年后可以重新分割财产吗离婚三年后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男女双方仍可以要求对财产
    2023-03-27
    473人看过
  • 离婚诉讼常见的诉因是什么?
    提起离婚诉讼的理由如下:1、夫妻一方重婚或配偶与他人同居;2、夫妻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夫妻一方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夫妻一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两年的;5、夫妻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6、夫妻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者一方有生理缺陷,或者因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难以治愈的。什么样的人可以提起离婚诉讼对提起离婚诉讼人的要求,是要求提起离婚诉讼的人必须符合的要件,不具备这些基本要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4、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
    2023-07-03
    458人看过
  • 离婚诉讼子女抚养常见哪些问题
    一、人民法院对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处理原则根据新《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对夫妻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的审理原则是: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共同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2023-02-25
    467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止执行的常见情形有哪些?
    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的情形:(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民事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民事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包括:(1)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2)其他障碍: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
    2023-07-03
    379人看过
  • 常见的诉讼风险有哪些方面
    (1)轻视开庭程序所导致的败诉;(2)轻视举证程序导致的败诉;(3)诉讼请求不当导致的败诉和权利丧失;(4)债务人履行能力导致的债权人利益得不到实质保护;(5)证据(包括鉴定结论)情况发生变化导致的败诉;(6)举证责任分配情况导致的败诉。诉讼意义影响首先,当事人要正确看待诉讼风险,不必“因噎废食”。诉讼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但当事人不必因此丧失依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信心。当事人之间发生纠纷后,可通过相互协商、仲裁、调解等方式解决,但在这些非诉讼方式不能奏效时,诉讼是惟一可行的途径。当事人应当明白,诉讼风险并不是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主观追求的结果,也不是人民法院一个部门所能解决的问题,很大程度上与当事人不规范的法律行为有关,且诉讼风险也是可以通过当事人积极的法律行为加以补救的。其次,要注意固定和保全证据。对当事人来说,学习和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是在一个法制社会立足的基础,在做任何事时都必须绷紧法律意
    2023-06-14
    435人看过
  • 劳动诉讼的常见证据有哪些
    常见的劳动诉讼证据种类范围:1、追索劳动报酬的举证内容;2、因涉及企业开除、除名、辞职、退工而引起的劳动争议的举证内容;3、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引起的劳动争议的举证内容;4、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的举证内容等。一、劳动仲裁受案范围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国家机关与其公务员之间、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与其正式在编员工之间发生争议属人事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因而不属劳动仲裁诉讼的受案范围。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与其工勤人员及其他建
    2023-02-11
    176人看过
  • 常见的法院调解离婚问题有哪些?
    1、婚前基础:双方当事人如何认识、什么时间认识,通过什么方式认识,双方认识的时间长短2、婚后感情:男女双方结婚以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男女双方的喜好、性格,相互之间的是否了解,是否经常存在吵架,斗气,或生理上的原因等3、离婚原因:男女双方结婚后,难免有生活、工作上的事情,使其本来感情很好双方,因某一件事如:双方父母原因、第三者插足导致婚外恋、因性格不和、男女双方异性朋友交往方面等4、夫妻关系现状及有无和好可能:根据以上三个标准,综合判断,因什么事情导致双方感情破裂,选择适当方式,促成男女双方有和好可能,经过调解无效,应当认定男女双方感情已破裂。法院调解离婚应注意的事项第一,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由于其发生在诉讼过程中,所以也叫诉讼内调解。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调解,有利于对当事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指导工作,妥善、慎重地处理离婚案件。而且对调解所达成的协议,当事人一般愿意执
    2023-07-03
    462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当事人应诉常见的十大误区
    1急于回家平时没事的时候,你恋着家,这是好事。但当你被纳入刑事诉讼程序,你很想回家,这会害惨你。有一个案子,办案人员对A说:“快说快说,说了就没事了,说了就可以马上回家了”。然后A说受贿了19万元。结果A被无故羁押了5个多月。如果说不是我,A很可能被冤进了监狱。你要知道,并不每个办案人员都是在依法办事,这种人,不仅缺乏政治素养,也缺乏法律素养,更缺德。他正经的本事没有,但搞歪门邪道的本事却十分了得。他会利用你急于回家的心理,对你大肆进行引供、诱供、逼供,他不是让你快快回家,而是让你回不了家。这种人对他人的生命、自由、政治前途、幸福全是麻木的,他只在乎自己的一己之利。2听亲属瞎指挥家里人出了事,最急的是亲属。而当你被羁押时,亲属往往通过各种渠道出主意。被告人B涉嫌挪用公款100万,B按照他老婆的旨意七说八说,把自己说出了两个罪名:挪用公款80万和贪污20万。B的老婆不知道两个罪数罪并罚比一个
    2023-06-11
    239人看过
  • 劳动争议案件中常见的诉讼证据有哪些
    第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第二、证明双方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等;第三、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责;第四、有具体诉讼请求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劳动争议案件诉讼流程劳动争议仲裁流程如下:(一)申请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四)仲裁庭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五)开庭审理。仲裁庭的组成: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六)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
    2023-07-04
    148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 1、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2、... 更多>

    #离婚诉讼
    相关咨询
    • 律师处理离婚诉讼中有哪些常见的问题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07
      离婚诉讼程序中应注意的问题: 首先是坦诚,律师要实事求是,不做虚假承诺;其次是专业,一方面要找专做婚姻案件的律师,另一方面,律师的职业素养很重要,靠谱的律师应该是耐心的,严守秘密的、做事主动的,最后是规范,靠谱律师都是明码标价、签订书面委托协议、由律所统一收费,有标准办案流程的。
    • 离婚诉讼中有哪些常见案由必须找律师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4-08
      可能有人会问,什么样的离婚案件算是复杂?我们说复杂,它是一个主观上的判断,在这里我们只给您举几个案例作为参考:比如,一方为达到离婚的目的或为了获取离婚赔偿,给对方设计下套,弄到一些所谓的婚外情“证据”,这时您该如何应对呢?如果双方都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没有一方原意妥协,那么又该如何证明自己抚养孩子对孩子成长更有利,如何去说服法官做出有利于自己的判决呢?再如,离婚诉讼开始前,你发现对方有转移或隐匿夫妻
    • 误解常见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26
      重大误解一般以双方误解为原则,以单方误解为例外。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如下: 1、须有意思表示的成立。 重大误解系就意思表示而发生。如果不成立意思表示,则不发生重大误解。 2、意思表示的内容与内心的效果意思须不一致。 重大误解的表意人首先应有内心的效果意思存在,无意识的表示,没有内心的效果意思不成立误解。 3、须表意人不知内心的效果意思与表示的不一致,而且欠缺认识的原因。 重大误解一般是行为人的过失行
    • 离婚诉讼中,常见的离婚诉讼中的两种形式及其相应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2-14
      协议离婚的形成通常有两种表现形式:(1)双方自愿协商。协议离婚是建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的,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促成离婚协议的达成,在实际生活中的表现可能是一方提出离婚的意向以及相关问题的解决方案,另一方表示认可;还有可能是一方提出离婚的意向以及相关问题的解决方案,而另一方不同意,在反复磋商的情况下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2)第三方的介入。协议离婚有时并不仅仅是离婚双方当事人个人的事,在离婚双方无法
    • 常见的离婚诉讼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7-18
      有三种情况下,婚姻登记机关不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申请。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