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担保的解封有哪些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7 19:12:38 176 人看过

一、诉讼保全的解除的条件是什么

诉讼保全的解除在《民事诉讼法》中有明确的规定,诉讼保全的法定解除条件是:

1、申请人自愿申请解除保全措施或申请人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撤诉并经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则采取保全措施的目的和意义已不复存在,人民法院亦及时解除诉前保全。

2、被申请人提供了相应数额的可供执行的财产担保,应当解除财产保全。对被申请人提供的担保,人民法院应当严格审查,被申请人提供的担保可以是现金担保、实物担保,也可以是资信可靠的保证人出具的保证书。无论何种担保,要以人民法院易于控制和便于执行为标准。担保金额要与保全财产的价值或申请人请求的价值相当。实践中,担保一般是现金或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资信很好的大型企业出具的担保。另外,向人民法院提供的担保应是无条件、无期限、不可撤销的,否则不予接受。若担保人提供了金额不足的担保,可以接受,但仅对相应价值解除保全,而对与不足部分相当的财物,继续实施保全措施。

3、有其他应当解除保全措施情况发生的,如当事人已自觉履行了调解书或判决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或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的人民法院或上级法院发现采取保全措施明显错误的等,均应依法及时解除财产保全。

二、诉讼保全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诉讼保全是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做出的,当事人申请诉讼保全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提出诉讼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或者包含给付之诉的合并,即提起诉讼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因为诉讼保全的对象是双方争执的标的物,或者与争议有关的财物,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案件在判决后能得到切实执行。而民事执行必须是给付之诉,即必须有给付内容。因此,如果申请人将不具有财产给付内容,采取保全措施也就失去了意义。单纯的确认之诉、变更之诉,都不具有给付内容,不适用诉讼保全。

2、必须具备诉讼保全的前提。必须是有可能因为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国家、人民财产的进一步损失,使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和造成无法挽回的遗患后果。

一般情况下申请人还需要提供担保。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7日 10: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全相关文章
  • 诉前保全担保财产何时解除查封
    一、诉前保全担保财产何时解除查封?1、申请人自愿申请解除保全措施或申请人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撤诉并经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则采取保全措施的目的和意义已不复存在,人民法院亦及时解除诉前保全。2、被申请人提供了相应数额的可供执行的财产担保,应当解除财产保全。对被申请人提供的担保,人民法院应当严格审查,被申请人提供的担保可以是现金担保、实物担保,也可以是资信可靠的保证人出具的保证书。无论何种担保,要以人民法院易于控制和便于执行为标准。担保金额要与保全财产的价值或申请人请求的价值相当。实践中,担保一般是现金或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资信很好的大型企业出具的担保。另外,向人民法院提供的担保应是无条件、无期限、不可撤销的,否则不予接受。若担保人提供了金额不足的担保,可以接受,但仅对相应价值解除保全,而对与不足部分相当的财物,继续实施保全措施。3、有其他应当解除保全措施情况发生的,如当事人已自觉履行了调解书或判决书
    2023-06-03
    219人看过
  • 怎么解封诉前保全时抵押的房产,诉前财产保全有哪些
    一、怎么解封诉前保全时抵押的房产诉前财产保全的房屋,如果出现保全错误、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被保全人提供担保等情形时,可以解除房屋保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保全裁定:(一)保全错误的;(二)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三)申请人的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生效裁判驳回的;(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保全措施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第一百六十七条财产保全的被保全人提供其他等值担保财产且有利于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保全标的物为被保全人提供的担保财产。二、诉前财产保全有哪些注意事项(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必须是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这里的情况紧急通常表现为相关财产可能被转移、转让、隐匿等,从而影响到债权的实现;
    2023-04-18
    269人看过
  • 2022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的条件有哪些
    一、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的条件采取诉讼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必须是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有可能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这种可能性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不是主观臆断的。有些案件的审理需要较长时间,而争议的财产有的易于变质腐烂。在此情况下,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处理变卖,折价保存。第二,采取诉讼保全的案件应当具有给付内容,比如给付一定的金钱、给付某一物品。单纯的确认之诉或变更之诉,判决不具有给付内容,根本不发生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危险,不适用诉讼财产保全制度。但是,在确认之诉或变更之诉中兼有给付之诉内容的,可以适用诉讼财产保全制度。第三,诉讼财产保全主要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而采取,但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第四,申请必须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不得向非受诉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非受诉人民法院也不得受理申请。当事
    2022-10-04
    94人看过
  • 保全诉讼标的有哪些
    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现实情况,可以进行财产保全的对象主要是被告所有、占有、享有的实物财产和财产权利。具体主要有:1、被告在银行开立的账户(户名必须与被告名称一致)及存款。2、被告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在案的、拥有所有权的房产,或者拥有使用权的土地。3、被告对外投资的股权、持有的股票、债券及股息、红利等收益。4、被告拥有所有权的车辆。5、被告拥有所有权的厂房、机器设备及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等货物。6、被告享有的对其他人的到期债权,其他人应付给被告的租金等。7、被告享有专用权的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8、其他各类被告拥有金钱价值和权利的财产。(一)概念诉讼中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作出判决之前,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执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二)适用条件(1)需要对争议的财产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该案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2)将来的生效判决因为主观
    2023-06-14
    187人看过
  • 异地房产是否可作为诉讼保全担保,诉讼财产保全条件
    一、异地房产是否可作为诉讼保全担保法院裁定保全后,会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而异地的房产可以作为财产保全的担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责令申请保全人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担保数额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百分之三十;申请保全的财产系争议标的的,担保数额不超过争议标的价值的百分之三十。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情况特殊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处理。财产保全期间,申请保全人提供的担保不足以赔偿可能给被保全人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其追加相应的担保;拒不追加的,可以裁定解除或者部分解除保全。第六条申请保全人或第三人为财产保全提供财产担保的,应当向人民法院出具担保书。担保书应当载明担保人、担保方式、担保范围、担保财产及其价值、担保责任承担等内容,并附相关证据材料。第三人为财产保全提供保证担保的,
    2024-01-15
    384人看过
  • 证据保全法条有哪些?民事诉讼证据保全条件是什么?
    一、证据保全法条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之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待保全的事实材料应当是能够证明案件有关事实的材料,具有毁损、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可能性,并且待保全的证据材料无法向法院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第九十三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
    2023-06-03
    356人看过
  • 诉讼保全什么时候可以解封
    一、诉讼保全什么时候可以解封诉讼保全的解封时间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保全的具体类型、案件的性质和进展情况等。1.当保全措施的目的已经达到或者不再需要时,法院会考虑解封。例如,在申请人自愿申请解除保全措施或申请人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撤诉并经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情况下,保全措施可能会被及时解除。2.如果被申请人提供了相应数额的可供执行的财产担保,或者存在其他应当解除保全措施的情况,如当事人已自觉履行了调解书或判决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法院也会依法解除保全。二、实施财产保全规定在实施财产保全时,法院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可以在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情况下,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裁定采取保全措施。2.保全措施可以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方式,但应当限于请求的范围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3.在采取保全
    2024-07-26
    267人看过
  • 起诉别人保全担保什么时候能解封
    起诉别人保全担保,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则人民法院会解除保全。或者被申请人申请解除保全并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会裁定解除保全。起诉别人保全担保什么时候能解封的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九章 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一百零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
    2022-07-08
    283人看过
  •  诉讼保全的申请条件
    1、只有在处理给付之诉的案件时,才能采取保全措施。2、必须具有财产保全的必要性。3. 双方当事人提出申请。诉讼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作出该案判决前,依法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前提是:只有在处理给付之诉的案件时,才能采取保全措施。2、必须具有财产保全的必要性。3.、当事人提出申请。诉讼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依法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 当 事 人 如 何 提 出 诉 讼 保 全 申 请 ?尊敬的法官:您好!我谨代表申请人刘某某向贵法院提起诉讼,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借款合同纠纷争议提出申请。为了防止被申请人在诉讼期间转移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特申请贵院对被申请人采取冻结其银行存款人民币144000元
    2023-09-18
    113人看过
  • 诉讼保全的时效是多长时间?诉讼保全的解除方法有哪些?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诉讼保全的解除方法是:1、申请人自愿申请解除保全措施或申请人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撤诉并经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则采取保全措施的目的和意义已不复存在,人民法院亦及时解除诉前保全。2、被申请人提供了相应数额的可供执行的财产担保,应当解除财产保全。3、有其他应当解除保全措施情况发生的,如当事人已自觉履行了调解书或判决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或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的人民法院或上级法院发现采取保全措施明显错误的等,均应依法及时解除财产保全。财产诉讼保全的条件财产保全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财产保全有两种类型:一种是诉讼前的财产保全;另一种是诉讼中的财产保全。诉讼前的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起诉前
    2023-07-16
    85人看过
  • 申请离婚诉讼保全条件是哪些?
    一、申请离婚诉讼保全条件是哪些?离婚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满足一方当事人存在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从而产生危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清偿等一系列问题时,在情况紧急、迫在眉睫时,另一方当事人才有必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决策。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存在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从而产生危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清偿等一系列问题时,在情况紧急、迫在眉睫时,另一方当事人有必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受理离婚案件的法院,可能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法院的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可以根据他方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对争议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以保证判决的顺利执行。值得一提的是,在我国的法律中对诉讼中的财产保全还做了一项特别的规定:“夫妻一方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存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在采取保存措施可能造成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
    2023-06-17
    186人看过
  • 诉前财产保全超过诉讼请求申请解除有哪些条件
    一、诉前财产保全超过诉讼请求申请解除有哪些条件法院依法采取诉前保全措施后,一般情况下不能进行解封,只有以下的情况下,才可以由法院进行解封1、保全申请人撤回申请的。2、财产保全的被保全人提供其他等值担保财产且有利于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保全标的物为被保全人提供的担保财产,对原查封的财产予以解封。3、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没有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4、经法院审查,属于保全标的错误的,可由法院依法裁定撤销原查封裁定而予以解封。5、申请人的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生效裁判驳回的,法院应该解封。6、具有法院认为应当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的,可由法院予以解封。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
    2023-06-03
    136人看过
  • 诉讼保全担保和反担保
    人民法院对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致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当事人不申请的,必要时,人民法院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第一百条人民法院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保全其财产,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判决难以执行或者可能给当事人造成其他损害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对当事人不申请的,责令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采取保全措施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遇有紧急情况,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决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紧急情况不能立即申请保全,致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无法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申请保全措施,被申请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的住所地或者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未提供担保的,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必
    2023-05-08
    297人看过
  • 占有改定担保物权纠纷的诉讼条件有哪些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一、占有改定构成要件有哪些第一,让与人与受让人达成移转动产物权的合意,一般通过买卖或者让与担保的设定,使得受让人取得动产的所有权。第二,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还需具有某种使得受让人取得动产间接占有的具体法律关系。比如租赁关系、寄托关系以及其他类似关系为占有改定。第三,让与人已经对物进行了直接占有或者间接占有,否则不能发生占有改写的适用。二、占有改定担保物权纠纷的诉讼流程有哪些1、原告起诉。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
    2023-06-24
    131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全
    词条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保全
    相关咨询
    • 诉讼保全担保业务的申请条件是哪些,有哪些手续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25
      1、申请人向担保公司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申请书》及相关资料; 2、担保公司审查资料,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3、受理后,担保公司与申请人签署《委托担保合同》; 4、申请人向担保公司缴纳担保费用; 5、担保公司向人民法院出具《担保函》; 6、案件判决生效,担保公司凭生效的法律文书与法院解除担保责任。
    • 哪些担保公司有诉讼保全担保资格?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06
      具体可以联系我。我们公司也可以做诉讼保全担保。目前成都法院已认可保单保函作为诉讼保全担保物。
    • 沈阳诉讼保全担保诉讼保全方法是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3-28
      所示:财产保全,也叫诉讼保全。它是指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职权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那么,诉讼保全申请方法是什么?沈阳诉讼保全担保找辽宁卓政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 《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时,为了保证将来作出的判决得以执行,或为了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方当事人可
    • 诉讼保全是什么意思诉讼保全应当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应具备哪些条件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08
      诉讼保全,是指遇有有关的财产可能被转移、隐匿、毁灭等情形,从而可能造成对利害关系人权益的损害或可能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行或不能执行时,根据利害关系人或当事人的申请或人民法院的决定,而对有关财产采取的保护措施的法律制度。其意义在于保护利害关系人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人民法院判决的权威性,有利于保证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彻底执行。 诉讼保全应当具备的条件:1、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可能实施某种行为或发生
    • 担保债权诉讼时效条件有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3-10-24
      担保债权的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债权人,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自己的权利。时效期间届满,担保人取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担保物权所担保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后,担保权人在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三年内行使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