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哺乳期顺延原劳动合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7 15:10:50 86 人看过

劳动合同顺延是指劳动合同到期后,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到期时,一些特定的情形必须顺延劳动合同,像合同到期医疗期未满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和第45条的规定,若是女职工尚在哺乳期内,但是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了,这种情况下出于对女职工的保护,需要顺延该女职工的劳动合同期限,一直到哺乳期消失时终止。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一、哺乳假可以一次性休吗

从法律上讲,哺乳假不可以一次性休完。如果允许这样休,那么每天一小时的哺乳假就名存实亡,失去了意义,那还不如延长产假就行,何必规定有哺乳假。在协商的情况下,必须双方达成一致性的意见,才能够集中休假。用人单位如果集中休假则是违法的。

顺延哺乳期女职工的劳动合同期限,这属于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但是,在顺延了劳动合同之后,期限届满之间,如果女职工自己主动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这种情况下一般是没有任何经济补偿的。不过顺延劳动合同后,合同到期单位提出终止合同的,此时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07: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女职工相关文章
  • 女职工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是什么,女职工哺乳期保护有哪些
    1、《劳动法》第六十三条对女职工哺乳期的劳动安排规定了两个“禁止”,即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种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止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她们延长工作时间或上夜班。哺乳期女工的禁忌劳动包括: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有机磷化物和氯化合物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风钻、捣固机等全身振动大的作业,锻压、拖拉机驾驶哺乳期女工禁止从事的工作范围主要是有毒有害物质作业。女工在哺乳期内,应暂时停止使用乳汁中可能排出的化学物质,为保证哺乳期女工有充足、优质的乳汁喂养婴儿,根据《女工禁忌症范围规定》(劳安字[1990]2号)精神,已婚待孕女工禁止从事铅、汞、苯等职业,镉等作业场所,属于三、四级有毒作业分类在《劳动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中明确规定了女职工哺乳期享受的特殊劳
    2023-05-07
    399人看过
  • 哺乳期合同到期续签还是顺延
    劳动合同延续至哺乳期结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顺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第45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4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顺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因此,当女职工进入孕期之后,即使她的劳动合同期满也应当顺延至其哺乳期结束之后才能终止。此时,单位必须做的是“顺延”而不是“续签”。顺延原劳动合同至法定情形消失时终止,只要用人单位通知劳动者,而不是双方再协商一致签订一个新合同。所谓法定情形也包括了流产、早产或者晚产等情形,不必另外专门约定。一般情况下,孕期、产期、哺乳期是接续发生的,以最终期限届满即哺乳期结束(孩子满一周岁之时)为准即可,但也不排除终止妊娠、婴儿未满1岁死亡等情况。在这些意外情况下,女职工的三期发生断档,其中的部分环节可能未能发生,由此将直接导致
    2023-03-19
    280人看过
  • 劳动合同延续到哺乳期结束
    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单位在员工生小孩之日起延续一年解除合同,并正式发通知,合同到期后的延续时间不必要签订合同,它是以原合同到期为基础延续的。一、哪些劳动合同不得终止?以下劳动合同不能终止:1、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劳动者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2、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3、其他不能终止的情形。二、劳动合同到期可以顺延吗这需要视情况而定。根据相关规定,当劳动合同期满时,如果劳动者还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那么劳动合同的期限应当自动延续到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除开”法定顺延“的情形,劳动合同到期最好重新签订。三、劳动合同期满如何顺延“当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者还在医疗期、孕期、
    2023-06-25
    141人看过
  • 哺乳期间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顺延至哺乳期结束
    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第42条第4款明确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具体到本案例,您虽然在产假期满后与单位的劳动合同到期,但是您还处于孩子的哺乳期内,在这种情况下,单位也是不能与您解除合同的。单位即使不想与您再续签合同,也应当维持你们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直至哺乳期结束。但是,哺乳期到了后,需要看合同是第几次签订,如果是第一次,公司有权不续签,只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第二次签订到期,则有权要求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公司不签,则有权要求公司给付经济赔偿金一、相关《劳动法》规定哺乳期一年,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可以依法顺延至哺乳期结束后终止。劳动者不愿意续签的当劳动合同顺延至法定情形结束时终止,没有任何的补偿;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当劳动合同顺延至法定情形结束时终止,用人单位应当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2023-03-20
    373人看过
  • 哺乳期内合同到期顺延是怎样的?
    一、哺乳期内合同到期顺延是怎样的?1、根据相关规定,当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者还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那么劳动合同的期限应当自动延续到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第3、4款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和终止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员工的劳动关系;3、如用人单位在三期结束后,终止员工的劳动关系,那么就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五款和第47条规定,支付经济赔偿金,如是单位在维持或者提高原合同的基础上提出续签劳动合同,而员工拒绝续签,那么用人单位终止其劳动关系,不需要支付赔偿;4、以上的情况,单位只要有证据证明已经在合同期满书面告知,自动延续合同期,那是属于合法行为,不存在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3年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再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无具体规定。新劳动合同的期限,双方约定即可,均不违法。双方签订2次固定期限后,劳动者可以
    2023-06-01
    421人看过
  • 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劳动合同届满必须续签吗
    女职工“三期”内遇到劳动合同届满,企业必须与其续签吗这种情形不是绝对的,当女职工“三期”内违法《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用人单位也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顺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第45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4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顺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因此,当女职工进入孕期之后,即使她的劳动合同期满也应当顺延至其哺乳期结束之后才能终止。此时,单位必须做的是“顺延”而不是“续签”。顺延原劳动合同至法定情形消失时终止,只要用人单位通知劳动者,而不是双方再协商一致签订一个新合同。所谓法定情形也包括了流产、早产或者晚产等情形,不必另外专门约定。一般情况下,孕期、产期、哺乳期是接续发生的,以最终期限届满即哺乳期结束(孩子满一周岁之时)为准即可,
    2023-06-14
    242人看过
  • 哺乳期女职工加班合法吗,女职工哺乳期享受哪些待遇
    1、用人单位对于女职工不得以其结婚、怀孕、生育、哺乳为由降低其工资待遇。2、如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也不能终止劳动合同,必须延续到哺乳期满方可终止合同。3、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4、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法律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在哺乳期的待遇哺乳期指生产后,对未满1周岁的婴儿进行哺乳的期间。这期间是法定给予女职工进行哺乳的时间,不以女职工是否以母乳给婴儿哺乳而有所异同。国家对女职工在哺乳期的特殊
    2023-07-26
    300人看过
  • 哺乳期顺延合同到期有什么补偿
    哺乳期结束顺延合同到期赔偿有:1、如果单位不续签,顺延合同需要进行经济补偿;2、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3、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一、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二、劳动法关于合同到期后不续签的补偿问题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有补偿要根据以下情形分析。三、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
    2023-04-01
    299人看过
  • 女职工休产假期间劳动合同到期,单位应该顺延劳动合同
    某甲自2006年9月1日就职于A公司上班。2008年6月20日,某甲向A公司申请产假,并获批准。2008年10月份,某甲休完产假后向A公司提出回公司继续上班。但是,A公司称,该公司已经无适合某甲的职位,不再需要某甲。2009年4月份,某甲向北京市某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申请裁决确认A公司违约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并依法为某甲承担产检、生产、产假工资、无故拖欠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等各项费用共计2万余元。2009年6月,北京市某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期间,A公司称某甲的劳动合同已经于2008年7月31日到期,某甲休产假后,其公司不再接纳其上班的申请是合法有理的。周律师代理本案后,从案件的事实出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实施细则、《北京市工资支付条例》《女职工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A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充分论证。北京
    2023-04-22
    158人看过
  • 劳动法解读:女职工哺乳期的保护
    劳动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1)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是什么?《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1988/7/21)第十条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1990/1/18)第六条怀孕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1.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已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2.制药行业中从事抗癌药物及已烯雌酚生产的作业;3.作业场所放射性特质超过《放射防护规定》中规定剂量的作业;4.人力进行的土
    2023-06-09
    290人看过
  • 怀孕、哺乳、哺乳期妇女的劳动合同期满必须续订吗
    女职工“三期”劳动合同期满,企业是否需要续签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不是绝对的。女职工在“三期”内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在怀孕、分娩、哺乳期间,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有效期延长至相应情况消失。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顺延至相应情形消失。因此,女职工怀孕后,即使劳动合同到期,也应推迟到哺乳期结束。此时,用人单位必须做的是“延期”而不是“续签”原劳动合同应延期,直至法律情况消失,只要用人单位通知劳动者,而不是双方协商签订新合同。所谓法律情形也包括流产、早产或晚产,不需要另行明确约定。正常情况下,怀孕、分娩、哺乳依次发生,可按哺乳期结束(当孩子满一岁)的期限结束。但是,不排除终止妊娠和一岁以下婴儿死亡在这些意外情况下,第三阶段的女员工可能
    2023-05-07
    222人看过
  • 女职工哺乳期协议离职
    一、女职工哺乳期协议离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是可以协议离职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女职工在协议离职时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由于女职工离职是协议离职,不属于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范围,因此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条件(一)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
    2023-04-15
    305人看过
  • 哺乳期结束顺延合同到期赔偿有哪些?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顺延合同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又细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劳动条件是广义的,包括工资却又不仅仅是工资,如工作环境,福利水平等。三、如果不续签,如何进行经济补偿,补多少实践操作中一直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从员工进入单位开始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第二种认为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赞同第二种观点,理由如下,员工在单位工作的时间应该分为两个部分计算,2008年1月1日之前的应该
    2023-06-22
    376人看过
  • 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贾汪区法院为女职工维权
    中国徐州网-徐州日报讯(记者季芳通讯员秀林慎齐)孙某为某影剧院女职工,虽10年未到单位上班,单位对其作出除名决定却被法院判决撤销,并且该单位还要为该职工补交养老保险金。日前,贾汪区人民法院裁决了这起民事案件。1990年12月5日,贾汪某影剧院与孙某签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又续1年,合同期至1994年12月份。合同当时规定,孙某在怀孕、产假、哺乳期内双方不得解除合同。1994年下半年孙某怀孕,随后便没到单位上班。1995年5月3日,该影剧院以合同于1994年12月6日期满为由,对孙某作出除名决定。2004年10月影剧院改制,结算人员名单上没有孙某的名字。孙某即向贾汪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经过仲裁裁决,撤销了影剧院对孙某作出的按自动离职处理、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并裁决孙某可以与其他职工一起参与结算,单位为其补交养老保险。该影剧院不服仲裁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认为,《劳动
    2023-04-22
    458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女职工
    词条

    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凡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单位,不得拒绝招收女职工。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 更多>

    #女职工
    相关咨询
    • 哺乳期劳动合同顺延怎么计算时间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03
      因哺乳期劳动合同顺延的劳动合同时间计算工龄。 工龄是指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女职工因哺乳期延长的劳动合同期限计算连续工龄,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工作年限。 女职工因哺乳期顺延的劳动合同期限,用人单位与女职工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计算缴费年限。
    • 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女职工哺乳期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4-08
      女职工哺乳期有哪些保护,一、哺乳期内员工可以请两类特殊假期一类是哺乳时间: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另一类是哺乳假:产假期满,如有困难且工作上许可,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假期为6个半月。二、女职工哺乳期单位不能解除合同 1、《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
    • 哺乳期间劳动合同如何才能顺延到呢?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18
      在哺乳期到期的劳动合同会自动顺延到哺乳期结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
    • 因为哺乳期顺延了劳动合同顺延到期不续约怎样赔?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02
      赔偿:满一年赔偿一个月的工资,半年以上不到一年按一年算,满半年赔偿半个月工资。满两年赔偿2个月工资,以此类推。
    • 哺乳期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有哪些权益?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4-23
      1、哺乳期辞退问题。公司不得解聘哺乳期女职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