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是指哪些民事权益受到侵害可以请求获得赔偿精神损害。在确定其范围时应从维护人身权利和人格权两方面出发,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说明:(一)自然人因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二)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人格利益的侵权行为(三)特定的身份权利受到侵害,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四)对人格利益的延伸保护(五)对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财产权利的保护。
精神损失赔偿
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行为都可以认定为是侵权人在对被侵权人进行精神赔偿,法律规定,当事人因侵权行为致人遭受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可以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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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失是指因为他人的错误行为或过失而遭受到精神上的伤害时,他有权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精神损失赔偿责任。这种赔偿是针对精神上的痛苦、悲伤、焦虑、精神恐惧等非物质性损失的一种补偿。精神损失要求在法律上的确立是为了保护个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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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失费的赔偿范围辽宁在线咨询 2022-09-17第120条仅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四种权利受到侵害的,才可要求赔偿损失。从我国的现实情况和国际发展趋势来看,民法通则规定的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显然有必要加以扩大,否则不利于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如上述的,给当事人及其家庭带来的精神痛苦是不可避免的,也是不容忽视的。如果仅仅要求医院支付受害人的医疗费、护理费、生活费、等,是远远不够的,受害人精神上承受的痛苦,心灵上遭受的创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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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失费的赔偿范围澳门在线咨询 2023-05-26一、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在下列几种情况下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1、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受到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2、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其他人格权利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3、公民去世后,其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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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失费赔偿范围湖南在线咨询 2023-04-12精神损失费赔偿范围包括: 1、一般情况下,如果肇事者造成受害人严重的精神损害,那么抚慰金的赔偿金额分为五个等级,分别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 2、如果造成了一般性的精神损害,那么抚慰金的赔偿金额可以分为四个等级,分别是,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 一、精神赔偿的构成要件包括: 1、有损害后果,即因人格权益等有关民事权益遭受侵害,造成受害人非财产上损;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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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失赔偿的适用范围辽宁在线咨询 2021-03-20精神损害赔偿是因侵犯人格权致使公民受到精神上的痛苦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侵犯公民的人格权可能产生两种结果,一是物质上的损害,如受害人进行治疗的费用,一是精神上的损害,如受害人心理创伤和精神痛苦。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时,受害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赔偿损失既指对物质损害的赔偿,也包括对精神损害的补偿。对受害人的精神损害予以赔偿不能弥补受害人名誉,荣誉等损失时,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