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患方权利有哪些
(一)生命权
即一个人在心跳、呼吸、脑电波暂停情况下的再生存权。患者的再生存权使医生在患者心跳、呼吸暂停的情况下,也不能放弃对患者的抢救,应尽一切可能救治。
(二)身体权
患者对自身正常或非正常的肢体、器宫、组织拥有支配权,医务人员不经患者同意、家属签字不能随意进行处理,否则将触犯法律。
(三)健康权
健康权是指患者不仅拥有生理健康权,还享有心理的康权;患者到医院就诊的目的就是请求医生为其解除身心疾病的痛苦,而帮助患者恢复健康身心是每一医务工作者的责任。
(四)平等的基本医疗权
公民在患有疾病时,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医疗卫生事业。这是我国现行宪法第45条第一款所规定的公民权利,也即患者医疗权的法律基础。
(五)知情权
患者对自己的病况有知情权,有权利从医生处获知有关自己的病情、医生的诊断、病情的发展、医生为患者制订的治疗计划以及预后情形,包括治疗中的常见问题及其他可行的治疗方法。
二、医疗纠纷患方因素有哪些
(一)作为病人及其家属缺乏对患疾病的认识和知识,对正常医疗的不良后果不了解,一旦发生不理想或不尽人意的情况,则容易引发医疗纠纷。
(二)随着公费医疗制度改革,医疗费用的个人承担部分增加,自费病人增多。因此,病人在自掏钱,付出医疗费用的同时,希望能得到较好的医疗服务及理想的治疗效果,如果事与愿违,病人内心则难以平衡和接受。
(三)由于社会的进步,人们的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因此,在医疗过程中一旦发生病人认为是损害到个人权益的情况时,则产生投诉愿望和行为。
三、什么情况属于医闹
(一)在医疗机构内故意伤害医务人员、损毁公私财物的;
(二)扰乱医疗秩序的;
(三)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
(四)侮辱恐吓医务人员的;
(五)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或危险物品进入医疗机构的;
(六)教唆他人或以受他人委托为名实施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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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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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疗患者的职务权利有哪些?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271、基本医疗权;2、免除一定社会责任权;3、保护隐私权。患者有权要求医生为自己生理的、心理的及其他隐私保密;4、疾病认知权,医生在不损害患者利益和不影响治疗效果的前提下,应提供有关疾病信息;5、要求赔偿权。因医生过失行为导致的医疗差错、事故,患者及其家属有权提出经济补偿要求;6、知情同意权。患者有权要求治疗,也有权拒绝一些诊治手段和人体实验或试验性治疗,不管是否有益于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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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中患者有哪些权利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301.病人有个人隐私和个人尊严被保护的权利 2.病人有获得全部实情的知情权 3.病人有平等享受医疗的权利 4.病人有参与决定有关个人健康的权利 5.病人有权获得住院时及出院后完整的医疗医院对病人的合理的服务需求要有回应。 6.病人有服务的选择权、监督权 7.病人有免除一定社会责任和义务的权利 8.有获得赔偿的权利 9.请求回避权 按照上述九个权利一一保护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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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在就医时享有哪些权利?上海在线咨询 2023-06-12患者的民事权利主要包括平等医疗权、知情权、同意权、隐私保护权、损害赔偿请求权以及与此有关的一系列权利:(1)平等医疗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据此,任何患者在就医时,在医院都享有基本的、合理的诊治及护理权利。患者付费就应获得与价格相对应的服务质量;患者就医的价格,应该是符合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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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患者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澳门在线咨询 2023-08-25精神病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以下几点: 1、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被监护人出于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不具备全面充分的自我保护能力,容易遭受来自外界的侵扰和损害。 2、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可以依法合理利用和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3、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 4、教育和照顾被监护人,使其获得身心健康和生活的安定。 5、对被监护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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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交换阶段患者享的权利有哪些云南在线咨询 2023-08-231、患方有权得到证据副本:在证据交换阶段,医方应当将作为证据的病历资料复印给患方。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对其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签名盖章,注明提交日期,并依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 (2)实践中,有些医院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认为患者无权得到主观病史,这是错误的。因为《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