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役权的特点有哪些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8 10:30:47 112 人看过

(一)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之上的物权。

(二)地役权是以他人不动产供自己的不动产便利之用的权利。

(三)地役权具有从属性。

1、地役权不得与需役地分离而为让与。

2、地役权不得由需役地分离而为其他权利的标的。

3、地役权随需役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消灭而消灭。

(四)地役权具有不可分性。

1、分生上的不可分性。

2、消灭上的不可分性。

3、享有与负担上的不可分性。

地役权合同条款有哪些吗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

(三)利用目的和方法;

(四)利用期限;

(五)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5日 21: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地役权相关文章
  • 拘役在看守所可以消费吗,拘役有哪些特点?
    一、拘役在看守所可以消费吗可以,看守所对罪犯收受的物品应当进行检查,非日常生活用品由看守所登记保管.罪犯收受的钱款,由看守所代为保管,并开具记账卡交与罪犯。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严格检查。非日常用品应当登记,代为保管,出所时核对发还或者转监狱、劳动改造机关。违禁物品予以没收。发现犯罪证据和可疑物品,要当场制作记录,由人犯签字捺指印后,送案件主管机关处理。羁押对象一般是人犯或者犯罪嫌疑人,在看守中是有严格的规定的,犯人应该服从里面的相关规定,羁押不仅仅是对当事人的一种自由约束,也是为了给当事人一个反思的时间,所以在此期间内,不得携带其他除生活需要意外的物品。二、拘役有哪些特点1.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但又必须实行关押的犯罪分子。由于拘役是一种较轻的刑罚方法,它主要适用于那些罪行较轻,但又必须短期剥夺人身自由进行劳动改造的犯罪分子。2.拘役是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而不是像管制
    2024-01-09
    145人看过
  • 拘役有哪些特点需要注意呢?
    拘役的特点如下:1、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刑期不少于一个月,最长不超过个月六个月;2、拘役是一种剥夺自由的惩罚方法;3、拘役是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一种处罚方式,执行期间,受害人可以每月回家一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情支付报酬。拘役是刑罚中的主刑之一,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管制拘役是什么意思呢?管制是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的一种法定刑罚办法。拘役是剥夺犯罪分子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一种法定刑罚方法。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三条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2023-07-07
    220人看过
  • 拘役有怎样的特点
    1、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所以,拘役是我国对罪犯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2、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3、拘役是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由于拘役剥夺犯罪人的自由,所以与管制具有明显区别。由于拘役是刑罚方法,所以它与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在法律属性、适用对象、适用机关、适用依据、适用程序、适用期限上都有明显区别。4、拘役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被判处拘役的罪犯,一般是指所犯罪行较轻,但具有一定的人身危险性。如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罪,犯罪人只是对他人采取非法剥夺自由的手段,将其锁、捆在某一地点,其犯罪行为较轻,但这种行为就犯罪人本身而言,有可能随时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生
    2023-08-17
    389人看过
  • 拘役管制的执行地点有哪些?
    管制和拘役由公安局执行。管制刑: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限制其一定自由,交由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方法。拘役是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实行就近关押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间的一种较轻的刑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能超过1年。拘留拘役管制的区别1、拘役与行政拘留虽然都是短期剥夺自由的强制方法,但它们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区别:(1)性质不同。拘役是刑罚种类之一;行政拘留属于治安行政处罚。(2)适用的对象不同。拘役适用于犯罪分子;行政拘留适用于违反治安管,尚未达到犯罪程度的行为人。(3)适用的机关不同。拘役由法院适用,而行政拘留则由公安机关适用.(4)依据的法律不同。拘役的适用以刑法为依据;行政拘留的适用以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为依据;(5)期限不同。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行政拘留的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拘役
    2023-07-17
    442人看过
  • 犯罪行为中的拘役刑罚有哪些特点?
    1.拘役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犯罪。适用比例最高的是渎职罪,其次分别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等。刑法分则中犯罪性质最严重的,如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等,也可以适用拘役,但所占比例最低。2.拘役多适用于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中国刑法分则中除过失致人死亡罪没有规定可以适用拘役外,绝大多数过失犯罪都可以适用拘役,约占全部过失犯罪的95%左右。在同一类犯罪中,能够适用拘役的也是一些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3.在中国刑法分则中,设置拘役刑的条文绝大多数是把拘役作为最低法定刑规定的。在这样的条文中,拘役既可适用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也可以适用于本应判处短期徒刑,但具有从轻情节的犯罪。另外,在刑法分则中规定有管制刑的条文,大多规定有拘役。在这样的条文中,拘役介于管制与徒刑之间。所以,拘役除有上述两种用法外,还可以适用于本应判处管制,但具有从重情节
    2023-07-02
    430人看过
  • 地役权的法律规定与特点是如何的?
    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效益的权利。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地役权的性质如下:(一)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之上的物权(二)地役权是以他人不动产供自己的不动产便利之用的权利(三)地役权具有从属性1.地役权不得与需役地分离而为让与2.地役权不得由需役地分离而为其他权利的标的3.地役权随需役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消灭而消灭(四)地役权具有不可分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地役权的法律规定与特点是如何的?按照步骤走,点击#法律咨询#→同城律师→按专长找→选要找的纠纷→点咨询我,选择电话咨询即可沟通!内容已经阅读完了,提醒大家,委托律师一定要慎重,给大家整理了以下
    2023-12-14
    134人看过
  • 拘役如何执行,主要有哪些特点
    拘役是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实行就近关押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间的一种较轻的刑罚。一、拘役主要有以下特点:1.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但又必须实行关押的犯罪分子。由于拘役是一种较轻的刑罚方法,它主要适用于那些罪行较轻,但又必须短期剥夺人身自由进行劳动改造的犯罪分子。2.拘役是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而不是像管制那样仅是限制被执行人的一定人身自由。3.拘役是短期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拘役虽与刑事拘留、民事拘留、行政拘留一样短期剥夺被执行人的人身自由,但性质却不同。刑事拘留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司法拘留是一种司法处分,而拘役则是一种刑罚方法,在性质、适用对象、适用机关、适用依据、适用程序以及适用期限与上述几种拘留措施都有明显的区别。4.拘役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而不是像有期
    2023-04-28
    126人看过
  • 地役权的概念和特征,地役权的性质
    一、地役权的概念和特征地役权的概念所谓地役权是指为了利用自己土地的便利而对他人的土地进行一定程度的利用或者对他人行使土地权利进行限制的权利。地役权的特征1.地役权是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但是这种使用只是部分性使用,而不是对于供役地人的土地进行全方面的使用。也即地役权并不排除供役地人自己对于自己土地的使用,只是供役地人对自己土地的使用受到了地役权某种程度上的限制。2.地役权是为利用自己土地的便利而利用他人土地的权利。所谓为了利用自己土地的便利是指为了增加自己土地利用率,增加土地的使用价值而对于供役地加以利用,并非指不利用供役地就无法利用自己的土地。3.从属性:地役权从属于需役地,地役权作为从权利不得独立于需役地而单独转让或者抵押;需役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或抵押的,地役权随之转移、抵押。二、地役权的性质地役权的性质:1.地役权具有从属性(1)地役权不得与需役地分离而为让与;(2)地役权不得
    2023-06-19
    97人看过
  • 征地补偿有哪些特点
    一、隐患大部分省市实行分期补偿的主要原因在于这种补偿方式不仅能够缓解政府财政压力,对企业也具有降低投入成本的作用。从短期看,一些农民通过分期补偿所获得的暂时性收益要高于其种地收益。然而如果严格按照应补偿金额存款利息计算,农民所获得的补偿金额并不高,有时甚至会低于同期存款利息,更何况最后还不兑付征地补偿的本金,使得分期补偿远远低于规定的标准。另外,分期补偿一般不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有些农民也认为,土地是租赁的,到期后会归还给自己,对征地后应当享有的就业培训及社会保障安置途径并不在意,最终导致自身合法权益被侵害。从以上分期支付的特点可以看出,被征地农民和村集体接受分期补偿的原因在于其能将一次性补偿变为长期补偿,可以避免坐吃山空的问题。但从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及实践中各地政府的做法上看,现阶段我国并不具备实施分期补偿的环境。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应当尽量避免这种方式。一旦政府采用这这
    2023-04-27
    71人看过
  • 用益物权的地役权有哪些
    用益物权,是物权的一种,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的权利。地役权是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我国《民法典》规定的地役权是以用益物权的形式出现的。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2024-07-28
    413人看过
  • 判处拘役的罪犯有哪些特点,拘役和有期徒刑的区别
    一、判处拘役的罪犯有哪些特点有关拘役的规定可以看出,其适用对象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拘役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犯罪适用比例最高的是渎职罪,其次分别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等。刑法分则中犯罪性质最严重的,如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等,也可以适用拘役,但所占比例最低。(二)拘役多适用于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除过失致人死亡罪没有规定可以适用拘役外,绝大多数过失犯罪都可以适用拘役,约占全部过失犯罪的95%左右。在同一类犯罪中,能够适用拘役的也是一些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三)设置拘役刑的条文绝大多数是把拘役作为最低法定刑规定的。在这样的条文中,拘役既可适用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也可以适用于本应判处短期徒刑,但具有从轻情节的犯罪。另外,在《刑法》中规定有管制刑的条文,大多规定有拘役。在这样的条文中,拘役介于管制与徒刑之间。所以,拘役除有上述两
    2024-01-07
    442人看过
  • 拘役可以缓刑的吗?拘役的特征有哪些?
    一、拘役可以缓刑吗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十一、将刑法第七十二条修改为: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1、犯罪情节较轻;2、有悔罪表现;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十二、将刑法第七十四条修改为: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二十二、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
    2023-04-14
    393人看过
  • 无权代理有哪些特点
    无权代理的特点包括行为人不具有代理权,表现为没有代理权或者是超越代理权、行为人是以他人的名义独立对第三人为意思表示、无权代理行为的法律效果是不确定的,不一定是无效的。一、效力待定合同的追认期限是多久呢?效力待定合同的追认期限为三十日,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生效与否尚未确定,须经过补正方可生效,在一定的期限内不予补正则视为无效的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包括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和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缔结的合同。一、我国法律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实施某些与年龄、智力、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行为,实施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的,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二、无权代理指欠缺代理权的代理,主要有四种情况:1、根本无代理权;2、授权行为无效的代理;3、超越代理
    2023-06-26
    242人看过
  • 所有者权益有哪些特点
    法律综合知识
    一、所有者权益的特点所有者权益是企业所有者对企业净资产的拥有权。与负债相比,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所有者权益在企业经营期内可供企业长期、持续地使用,企业不必向投资人返还本金。而负债则须按期返还给债权人,成为企业的负担。(2)企业所有人凭其对企业投入的资本,享受分配税后利润的权利。所有者权益是企业分配税后净利润的主要依据,而债权人除按规定取得股息外,无权分配企业的盈利。(3)企业所有人有权行使企业的经营管理权,或者授权管理人员行使经营管理权。但债权人并没有经营管理权。(4)企业的所有者对企业的债务和亏损负有无限的责任或有限的责任,而债权人对企业的其他债务不发生关系,一般也不承担企业的亏损。(5)所有者权益滞后于债权人的权益。从法律角度看,负债对企业资产的要求权优先于所有者权益,这是因为所有者权益所拥有的只能是资产总额减去负债总额的剩余权益。因此,当企业进行清算时,变现后的资产首先用于偿还负
    2023-12-17
    240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地役权
    词条

    地役权,是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 在地役权法律关系中,为自己不动产的便利而使用他人不动产的一方当事人称为地役权人,也叫需役地人,将自己的不动产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一方当事人称为供役地人。因使用他人不动产而获... 更多>

    #地役权
    相关咨询
    • 地役权取得的特点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9-18
      1、通过合同约定。地役权主要涉及两个不动产权利之间的关系,需要经双方协商约定。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无需登记。但登记具有对抗效力,即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地役权有期限限制。双方通过合同约定的地役权期限,不得超过需役地和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筑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 3、地役权设立需经用益物权人同意。土地上已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用益物
    • 的特点有哪些,的特点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有期徒刑的特点有哪些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人一定期限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是名副其实的主刑。其特点与内容如下: 1、有期徒刑剥夺犯罪人的自由。 2、有期徒刑具有一定期限。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有期徒刑的下限与拘役的上限相衔接,也使得有期徒刑与拘役相区别。正是由于有期徒刑有较大幅度的期限,所以可以
    • 判拘役的罪犯都有哪些特点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8-30
      判处拘役的罪犯的特点包括罪犯犯的罪行比较轻微,并且罪行的社会危害性不大,并且大多数是按照拘役的最低法定刑规定,一般适用于不用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行为,拘役介于管制与徒刑之间。
    • 拘役的特点都包括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11
      1、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所以,拘役是中国对罪犯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 2、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 3、拘役是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由于拘役剥夺犯罪人的自由,所以与管制具有明显区别。由于拘役是刑罚方法,所以它与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在法律属性、适用对象、适用机关、适用依据、适用程序、适用期限上都有明
    • 拘役怎么执行,有哪些特点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3-02
      拘役的执行: 1.拘役的期限。 刑法规定,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能超过1年。 2.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这里所说的“就近执行”,是指由犯罪分子所在地的县、市或市辖区的公安机关设置的拘役所执行,有建立拘役所的,可放在公安机关的看守所执行。 3.拘役期间的待遇。 刑法规定,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一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