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权适用的法定情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7 10:22:21 337 人看过

留置权的适用范围是指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可以设立留置担保的债权的范围。就目前而言,留置权只能担保合同债权,而且只能适用于双务合同,并且应当是一方当事人依据合同合法占有对方当事人的财产。对于侵权行为之债、不当得利之债和无因管理之债不得适用留置权。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以下合同的债权人可以行使留置权:保管合同、运输合同、承揽合同、仓储合同、行纪合同等等。

关于留置权的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三条、第八百三十六条、第九百零三条、第九百五十九条规定:“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法律规定可以留置的其他合同,适用前款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不得留置的物。”

一、留置权适用范围的限制性规定

第一,法律规定不得留置的,依照其规定。如果法律基于公序良俗等原因明确规定某些情形下不得留置或者某些财产不得留置,则须依照该法律规定,不得成立留置权。

第二,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按照约定。对于当事人已经明确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都不能成立留置权。比如,承揽合同当事人事先在合同中约定排除留置权,则在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时,承揽人也不得留置完成的工作成果,而应当依债权本身的效力提起追索价款及违约金的诉讼。

留置权属于法定担保物权,法律之所以允许当事人通过约定加以排除,主要是由于留置权的目的是基于公平原则,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担保债权的实现,并未涉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第三人的利益,如果债权人基于意思自治而自愿放弃这一权利,法律自然无需干涉。

二、留置权

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30日 15: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留置相关文章
  • 紧急留置权情形
    一、紧急留置权情形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债务人丧失支付能力、被宣告破产的,即使债务的履行期尚未届至,债权人也可以提前行使留置权。所以,紧急留置权适用的情形主要是破产和丧失支付能力的情形。二、什么是紧急留置权紧急留置权是指当债务人没有清偿能力而又不能履行债务的事实存在时,即使债权未届清偿期,债权人仍可行使留置权。其需要以债务人无支付能力为特殊成立条件。随着经济的发展、交易的频繁,紧急留置权的作用日益凸显。三、留置权的法律效力(一)留置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二)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三)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债务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
    2023-04-30
    303人看过
  • 不得成立留置权的情形,留置权的效力
    一、留置权不能成立的情形不得成立留置权的情形:1.当事人有不得留置的事先约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不得留置的物。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排除留置权,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人行使留置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留置债务人的财产违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3.留置财产与债权人所承担的义务相抵触;4.留置财产与债务人交付财产前或交付财产时的指示相抵触。二、留置权的效力留置权的效力:1.留置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2.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3.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债务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4.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所收取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5.债务人与债权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
    2023-06-29
    262人看过
  • 适用于留置权的特定条件
    根据我国《监察法》的规定,适用留置权措施的条件包括重大复杂案件、可能逃跑、自杀以及可能有其他妨碍侦查行为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十四条: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玩忽职守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监察机关掌握了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和证据,仍有证据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重要问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批准,可以存放在特定地点:(一)涉及重大复杂案件的;(二)可能逃跑、自杀的;(三)可能与他人串通或者伪造、毁灭、转移、隐匿证据的;
    2023-05-08
    256人看过
  • 留置物设定质权的情形如何
    留置财产设定质押的情形如何?留置权人未经留置权人同意,对留置物设定质押的,该设定无效。但是,在设定动产质押时,债权人可以按照善意取得原则设定质押,经权利人同意的质押当然有效。留置权与质权发生竞合时,质权应当优先于留置权,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标的物已经被质权人实际占有,留置权人为间接占有人。对质权设定留置权,即质权人将质权交给第三人,第三人基于留置权的事由善意取得留置权。在这种情况下,留置权应当优先于质权,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标的物实际上由留置权人占有,质权人是间接占有人。质权人在运输质物时因迟延运输被承运人扣留的,根据占有优先原则,占有人享有优先权。留置权的法律限制。法律基于公序良俗等原因明确规定某些情形不能保留或者某些财产不能保留的,依照法律规定不设立留置权。第二,如果双方同意不拘留,则应按照协议执行。对于当事人明确约定不留置的动产,留置权不能成立。如合同当事人事先约定排除留置权的,定作人未
    2023-05-02
    311人看过
  • 适用留置权的合同,留置权的构成要件
    一、适用留置权的合同适用留置权的合同:1.留置权可适用于加工承揽合同。2.留置权可适用于基本建设合同中的建筑安装承包合同。3.留置权可适用于保管合同。4.留置权可适用于运输合同中的货运合同。5.留置权可适用于财产租赁合同。6.留置权可适用于委托合同和信托合同。二、留置权的构成要件留置权的构成要件:1.须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动产。留置权的取得,债权人须合法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其占有方式是直接占有还是间接占有均可。2.须债权已届清偿期。债权人虽占有债务人的动产,但在债权尚未届清偿期时,因此时尚不发生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问题,不发生留置权。只有在债权已届清偿期,债务人仍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才可以留置债务人的动产。3.须债权的发生与该动产有牵连关系。留置权中的牵连关系则为债权与留置物占有取得之间的关联,即债权与标的物的占有的取得是基于同一合同关系。三、留置权人的义务有哪些留置权人的义务有:1.留置债务人
    2023-04-25
    267人看过
  • 质权与留置权的竞合情形
    (一)质权人基于留置权成立的事由在质物上取得留置权。此时质权与留置权为同一主体享有。在这种场合,留置权对质权不发生影响。而质权对于留置权却有影响效力。因为质权人于质物上有留置权的,其留置物的占有被侵夺时,得基于质权请求收回;留置权可因债务人提供担保而消灭,但质权并不因此而消灭。(二)在留置物上再设定质权。留置权人未经所有人同意以留置物设定质权的,其设定无效。但动产质权的设定,债权人得依善意取得原则设定质权;经所有人同意的质权当然有效。在留置物上再设定质权而发生与留置权的竞合时,质权应优先于留置权,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标的物已由质权人实际占有,而留置权人为间接占有人。(三)在质物上成立留置权,即质权人将质物交由第三人占有,第三人基于留置权成立的事由善意取得留置权。在这种情况下,留置权应优先于质权,因为在此情形下,标的物实际由留置权人占有,质权人为间接占有人。如质权人在运送质物时,因拖欠运费,被
    2023-02-17
    395人看过
  • 留置权善意取得的情形
    对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可以行使留置权,留置物当然应当是债务人所有或者合法占有的财产,那么不属于债务人所有的或者非法占有的财产能否作留置权的标的物呢?例如债务人将偷来的相机修理,债权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能否留置该物,《民法典》未作明确规定。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交付的动产时,不知债务人无处分该动产的权利,债权人可以行使留置权,留置权可以善意取得。综上所述,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交付的动产时,不知债务人无处分该动产的权利的,仍可以依法取得留置权。留置权具有对抗其他物权的效力,对留置物享有其他担保物权的权利人,不得以其权利对抗善意的留置权人。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欺诈物可以善意取得吗善意取得又称为即时取得,无权处分人在不法将其受托占有的他人的财物转让给第三人的,如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时系出于善意,则受让人取得该物的所有权,原权利人丧失所有权。善意取得制度是适应商品交换的需要而产生的一项法律制度。
    2023-02-28
    275人看过
  • 留置权不能成立的情形
    一、留置权不能成立的情形(一)约定排除留置权和预先抛弃留置权。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排除留置权,债权人可以单方预先抛弃留置权,都具有法律效力。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人行使留置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不当占有。如果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动产不是以合同占有,或者占有物虽属合同的标的物,但占有的方式不合法,也不得行使留置权。(三)留置动产与债务人在交付动产前或交付动产时的指示相抵触。债务人在向债权人交付动产前或交付动产时已有明确意思表示,债权人接受了该动产,视为债权人接受了债务人的指示,债权人的义务构成合同的组成部分。如果债权人留置该动产与其承担的义务相抵触的,债权人的义务排除了发生留置权的可能性,债权人不得留置。(四)债务人依法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如果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履行顺序无先后之分,若债权人未履行债务,债务人可以同时履行抗辩权对抗债权人而拒绝履行债务,债权人不得行使留置权。(五)留置财
    2023-05-03
    62人看过
  • 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
    一、什么情况下企业不能辞退员工企业虽然有权利辞退“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但是员工有以下6种情况的任意一种,属于被“特殊保护”群体,企业都不可随意辞退!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用人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间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比如担任专职的工会主席、副主席或委员的;担任平等协商代表的;员工正处于义务服兵役期间的。二、被公司辞退后赔偿标准参考《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我们知道:“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
    2023-04-16
    121人看过
  • 劳动仲裁前置的适用情形
    仲裁前置原则的适用对发挥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作用,减轻人民法院工作压力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它的内容主要有:劳动争议这一事实经过仲裁程序,并非要求所有的当事人都经过仲裁程序。必须共同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一、用人单位克扣工资怎么办1、协商进行解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纠纷问题直接进行协商,这不是必经程序,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不协商,完全出于自愿。2、申请进行调解。当事人就已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其调解程序。调解程序也由当事人进行自愿的一个选择,调解协议不具有其强制的执行力,如果双方当中有一方反悔了,那么同样的也可以向仲裁机构去申请仲裁处理。3、仲裁处理。当事人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的程序,如果想提起诉讼打劳动官司,必须经过仲裁程序,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4、诉讼解决。即我们平常所说的打官司。诉讼程序的启动条件是由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
    2023-03-13
    340人看过
  • 民法典的留置权的实现是怎样的,留置权适用范围
    一、民法典的留置权的实现是怎样的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五条【留置权的实现】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二、留置权适用范围1、留置权可适用于基本建设合同中的建筑安装承包合同。按照建筑安装承包合同,建筑安装单位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与建设单位约定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按时提供必要的技术文件资料和其他工作条件,验收已完成的项目并给付报酬。如果建筑安装单位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后,建设单位不给付报酬达一定期限,建筑安装单位可对建设项目实行留置,行使其留置权。当然,由于建筑安装承包合同具有极强的计划性,建筑安装单位在行使其留置权时,注意不能与国家计划相冲突,否则不能行使。2、留置权可适用于保管合同。根据保管合同,保管人为存货人保管财产,保管合同
    2023-04-20
    209人看过
  • 拘留的种类及适用情形
    拘留这一法律词语已为大多数人熟知,但是,拘留有哪几种,拘留的适用情形又是什么?人们就不一定都清楚。我国法律规定,拘留分为三种,即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行政拘留是法定行政机关(一般仅限于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最长为15日。因这种拘留主要针对违反治安管理法律规范的一般违法者,所以也被称为治安拘留。行政拘留在学术上又称为人身罚,是行政处罚中最严厉的一种。该决定只能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作出并执行,其他任何行政机关都没有决定权。此外,对犯罪行为定罪,也可以只以非刑罚方法进行处罚。我国《刑法》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限制
    2023-04-22
    271人看过
  • 著作权纠纷适用法定赔偿的情形
    一、著作权纠纷适用法定赔偿的情形(一)根据案件现有证据,难以确定权利人损失数额、侵权人非法获利;(二)经法院释明,权利人明确请求法院适用法定赔偿方法确定侵权损害赔偿数额,亦未提供相应证据证明权利人损失、侵权人非法获利。对于难以证明权利人受损或者侵权人非法获利的具体数额,但有证据证明前述数额确已超过法定赔偿最高限额的,不应适用法定赔偿方法,而应综合全案的证据情况,在法定赔偿最高限额以上合理确定赔偿数额。二、发生著作权纠纷应该怎么处理(一)自行协商。如果双方能在侵权行为发生之后和解,则既可以使著作权人迅速有效地实现和维护自己的权益,也可以使侵权人避免声誉的损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二)调解。调解不是解决著作权纠纷的必经程序,当事人愿意调解、达不成调解协议或调解后反悔的,都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三)仲裁。仲裁往往仅限于合同纠纷,而且提请仲裁必须有书面协议或
    2023-06-08
    133人看过
  •  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适用的法定情形
    酒后驾驶、将机动车交给未取得驾驶证或者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驾驶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一)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二)将机动车交给未取得驾驶证或者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三)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的;(四)驾驶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五)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酒驾、无证驾驶、超速、报废车、满分扣留驾照,这些行为将被如何处罚?酒驾、无证驾驶、超速、报废车、满分扣留驾照等行为都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将受到严厉的法律惩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酒驾将被处以罚款、暂扣或者吊销驾驶证的处罚;无证驾驶将被罚款、拘留以及吊销驾驶证;超速将被罚款、扣分和扣留驾驶证;报废车将被罚款、扣分和吊销驾驶证;满分扣留驾照将被罚款和扣分。所有这些行为都将严重影响道路交通
    2023-10-27
    128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留置
    词条

    留置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所享有的留置其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其中,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留置产生的前提,必须是在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而且一方占有他方财产,只能是依照合同合... 更多>

    #留置
    相关咨询
    • 请问留置适用于哪些情形?
      上海在线咨询 2023-11-19
      留置适用的情形有: 第一,留置权可适用于加工承揽合同。 第二,留置权可适用于基本建设合同中的建筑安装承包合同。 第三,留置权可适用于保管合同。 第四,留置权可适用于运输合同中的货运合同。 第五,留置权可适用于财产租赁合同。 第六,留置权可适用于委托合同和信托合同。
    • 房产留置权是否适用留置权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20
      1、成立的条件不同。依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而留置权是依法律直接规定。 2、占有的条件不同。两者虽然都是以担保物的占有及移转为要件,但质权在设定时才移转占有,担保物与债权事先没有占有的关系而留置权的债权事先就与担保物有法律上的牵连。即债权人事先占有是留置权成立的前提条件。 3、法律关系的客体不同。质权的标的包括动产还有财产权利而留置权的标的仅为动产。 4、权利的实现不同。质权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
    • 合同中约定的留置权是否依法适用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2-11
      合同能约定留置权。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因合法手段占有债务人的财物,在由此产生的债权未得到清偿前留置该项财物并在超过一定期限仍未得到清偿时依法变卖留置财物,从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
    • 拘留的种类以及适用的情形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8-15
      拘留的种类及适用情形如下: 1.行政拘留。适用于违反治安管理法律规范的一般违法者。 2.刑事拘留。适用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 3.司法拘留。适用于妨害民事、行政诉讼程序的人。
    • 法定财产制适用情形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6-03
      1、夫妻一方受破产宣告时,经夫妻另一方的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宣告解除原夫妻共同财产制,改为分别财产制。 2、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经夫妻一方请求,人民法院应宣告解除原夫妻共同财产制,改为分别财产制: (1)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合连续分居一年以上的; (2)夫妻一方受他方的虐待、遗弃的; (3)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足清偿个人债务的; (4)夫妻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的; (5)夫妻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