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的通知》第五条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1. 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如果患有本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中的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2. 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 生活不能自理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的通知》第五条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1.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如果患有本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中的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
2.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哪 些 罪 犯 可 以 暂 予 监 外 执 行 ?
根据我国《监狱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但是,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不得保外就医。同时,对于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得在监外活动。因此,只有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中,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才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只有符合条件的罪犯才可以暂予监外执行,需要注意相关规定中对于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的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的通知》第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已经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患有属于本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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