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后债权要如何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6 08:42:17 265 人看过

合同解除后,没有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赔偿损失。

这里规定了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没有履行的,就不需要履行了。举例来说,租赁合同被解除后,没有交的租金就不用交了。

第二种是,已经履行的问题。比如租赁合同,合同解除了,但承租人在承租期间改变了房屋的结构,出租人就有权要求承租人将房屋恢复原状。如果因为承租人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给房屋造成损失,出租人还有权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如果合同约定了合同解除的违约责任,守约方也是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也就是说,合同解除后,债权人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解除购房合同后对返还房子怎么办?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承租人违法经营出租人能否解除合同

可以,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2、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

1、明确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四百八十二条明确规定了房屋出租人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八种事由: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

(5)公用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六个月以上的;

(6)租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7)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根据上述规定,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不是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只有在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才有法定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权利。本案不存在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法定事由。

2、《房屋租赁合同》可以约定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条件,但是不得违反《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本案中,原被告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如赵某违约,秦某有权随时收回房屋”,从此约定的内容来看,原告秦某解除合同的条件并不明确,是不是赵某的任何违约行为均可引起秦某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根据《民法典》有关合同解除权的规定,答案是否定的。

根据《民法典》有关合同解除的规定,只有在一方当事人根本约定的情形下,对方当事人才有权解除合同。本案中有关出租人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一方面没有明确解除合同的条件,另一方面违背了《民法典》有关合同解除的规定,因此,不能作为原告解除合同的依据,本案应适用《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处理

3、《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了承租人延期支付租金的法律后果,根据此规定,结合本案案情,在被告赵某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租金的情况下,原告秦某并没有解除合同的权利,但可以要求被告在合理的期限内支付。如果被告逾期仍没有支付的,原告就有权解除合同了。

租期届满以前,当事人一方随意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会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因此,当事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一定要明确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实践中,出租人为了防范风险,一般都会约定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法律界提示,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一定要具体且符合《民法典》的规定,承租人要特别注意有关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约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9日 17: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解除租赁合同后次承租人如何处理
    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后,可以这样处理:1.次承租人可以与出租人重新签订租赁合同2.一同与主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合同未到期的可以要求主承租人返还相应的费用。3.如果是因为承租人拖欠租金而导致解除合同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对租赁物转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一十九条【次承租人代位求偿权】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
    2023-03-01
    342人看过
  • 解除合同后的诉讼费用应如何处理
    解除合同每件收50元到100元。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只以解除合同为诉讼标的,不涉及争议金额或者价款的,要按件收费。解除合同属于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50元到100元。诉讼费用一般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解散公司诉讼费怎么收费解散公司诉讼费的收取标准是:按非财产类案件收取,案件受理费为50元;因涉及清算,按破产案件的标准收取;按注册资金的数额比照财产类案件收取。在一定条件下,公司股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强制解散公司。而向法院提起诉讼是需要交纳诉讼费用的,诉讼费用一般由原告预交,所以提起公司解散之诉的,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
    2023-07-08
    118人看过
  • 解除婚约后如何处理彩礼和债务
    1、婚约期间相互赠与的财产婚约是以结婚为目的的。为了维持婚约关系和达到其最终目的,一方或双方往往将自己的财产赠与对方。这种目的性淡化了财产赠与人的自愿性,因此,婚约双方的赠与行为与一般公民之间的赠与行为有所不同。如果婚约关系解除,赠与人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原则上应当返还;如果赠与人没有提出返还要求,受赠人自然可以不返还。返还赠与财产的法律依据,有学者主张“不当得利”说,有学者则主张“附条件赠与”说。本人认为,“不当得利”仅仅适用于一般的财产关系,不适用具有明显人身性质的婚约关系;而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显然违背婚姻自由原则。婚约的目的性应当为双方所知悉,婚约期间的赠与和婚约的目的不可分割,解除婚约后双方皆知道原来追求的目的已经无法实现,因此,以具有特定目的的赠与来解释解除婚约后的赠与物返还问题比较妥当。不过,在此还应注意三个问题:一是婚约期间一方在平常消费中对第三人的给付不应视为对
    2023-04-22
    75人看过
  • 合同解除权与合同解除权并存的处理
    虽然合同解除权和合同解除权都具有追溯效力消灭合同效力的后果,但前者适用于可以解除的合同,即效力不完全的合同,解除的理由只能由法律规定,后者适用于有效合同,其行使理由可以由法律规定,当事人也可以约定合同解除权与合同解除权并存合同解除权与合同解除权并存合同解除权与合同解除权并存,是指合同解除权与合同解除权在法律上同时存在合同关系。它们发生的原因和时间是不同的,因为它们属于不同的制度,所以被称为共存。仅仅因为这两种权利属于不同的法律制度,就不能说是权利的竞合。当然,当撤销权和撤销权同时存在时,如果这两种权利同时属于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则替代适用的法律后果是相同的,当然没有问题:他们可以选择自己行使哪些权利。问题是,如果解除权属于合同双方,双方应如何处理?这一问题在讨论中也存在争议:有人认为,从利益衡量的角度来看,合同订立时享有撤销权的一方是受害者,其“损害”一直持续到合同解除或撤销时;如果另一方因
    2023-05-07
    283人看过
  • 购房合同解除后按揭合同如何解除
    购房合同解除后,按揭合同如何解除?这个问题在实践中经常发生,但是判决往往又存在很大的争议。尤其是开发商破产无力支付款项的情况下。购房人往往是合同解除后,房子没有得到,结果还要背负银行的高额债务。北京法院的好多案例中,法院认为购房合同解除后,按揭合同解除是没有问题的,但关键之处在于银行的款项由谁来归还?有人认为,购房合同解除后,按揭合同解除。实际上存在两种法律关系。购房合同和贷款合同是两个独立的合同。因此,银行可以要求担保人和购房人承担还款责任。但也有法官根据2003年6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判决由开发商直接将购房款返还给银行。该司法解释第25条规定:“以担保贷款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一方请求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者撤销、解除合同的,如果担保权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出诉讼请求,应当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合并审理;
    2023-05-01
    462人看过
  • 如何处理提前解除抵押合同
    如何在贷款还清后提前解除按揭合同,可以直接把相关信息带到房管局。具体要求资料如下:房屋两证及其他房地产抵押权证明、房地产抵押登记回执或其他房地产抵押权证明、申请注销抵押登记;已归还抵押证明的,提交已记载其他权利的抵押证明;当事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等抵押合同解除后如何处理抵押合同由债权人与债权人签订抵押人可以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第三人是抵押人的,债务人不是抵押合同的当事人。在实践中,债务人与第三人关系密切。债务人委托第三人担保债务的履行。但是,在抵押合同中,第三人是抵押人。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第三人承担履行债务的担保责任。债务人和债权人只是主合同的当事人。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有担保主债权的种类和数额。这是指主合同的状态。这与抵押人何时开始承担担保责任有关。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位置、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属于谁。这与抵押物的可靠性和确定性有关;4,抵押担保的范围。抵押人担保
    2023-05-31
    126人看过
  • 如何解除合同,合同成立后可以解除合同吗
    合同成立后可以解除。解除合同的情况如下:(一)因不可抗力无法达到合同目的。但是,合同不能用不可抗力解除,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才能解除。(二)与主要债务履行有关的情况有两种:一、预期违约。是指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二、延迟履行。指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未履行。(3)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指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4)不定期合同。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对方。(五)在不属于双方过错的情况下,因情况变行合同不公平的,当事人也可以提出解除合同,但此时当事人不当然有解除权,必须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裁决才能解除合同,决定权在法院或仲裁机构;而且必须先协商,协商不能提出。(六)双方协商一致的,也可以解除合同。疫情期间可以解除合同吗疫情期间不可以解除合同,员工在新型冠状病毒隔
    2023-08-05
    355人看过
  • 房屋过户后买卖合同解除该如何处理
    1、财产所有权合法转移后,一方翻悔的,不支持。如果协议不能履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责任。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或者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未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3、合同的解除应有约定的或者法定的事由,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才可以解除合同,否则合同应当继续履行。一、按揭房子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依法签订的按揭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我国《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
    2023-03-24
    137人看过
  • 解除合同后应当如何进行维权
    解除合同后进行维权方法为掌握解除合同的主动权,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可以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哪些事实的出现可以导致合同解除的问题进行事先的约定;无论是通过何种形式解除的合同,在合同解除以后,对尚未履行的部分都不再履行。解除合同应当满足哪些条件1.员工的岗位有明确的工作内容和考核标准。2.公司要证明员工无法胜任工作。3.要对员工进行培训或者调岗,是要经过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提前一个月通知或者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并且支付经济补偿金。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以公司的规章制度以及双方合同约定为评判标准,通常体现在岗位职责描述绩效考核标准中,本案中老王的劳动合同中并没有具体可量化的岗位胜任要求,也没有绩效考核。事实上是公司由于自身原因进行大规模裁员,老王的工作才因此暂停,公司要有证据证明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要求”,那么就要先证明所谓的“岗位要求”是什么,只有对“岗位要求”进行量化和标准化,才能对劳动
    2023-08-09
    279人看过
  • 破产后债权合同要多久可以解除
    破产申请后若是债权合同并不会解除,只有受理之后才有可能解除。解除的情形有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一、约定解除权的行使期限是怎样的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发生某些情形时一方享有的解除权,同时可以约定解除权行使的期限,解除权行使的期限法律一般并没有作出强制性规定,只有某些特殊的情形才有明确的规定,法律一般会尊重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优先适用,经过此期限未行使解除权,则解除权消灭。当事人一方行使解除权,应当履行催告义务,催告对方当事人履行,而不能直接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二、共益债务与普通债权的区别共益债务的清偿顺序是要优先于普通破产债权的清偿。共益债务是从债务人财产的角度作出的界定,是指破产程序中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发生的债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
    2023-02-04
    172人看过
  • 债权转让后能否解除合同
    债权转让后可以解除原合同,债权完全转让后,原债权人与债务人再无债权债务关系,受让人成为新的债权人。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一、债权转让通知是否可以撤销债权转让通知是可以撤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转让对债务人无效。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权转让可以撤销,但必须符合条件,债权转让通知的撤销发生在债权转让通知生效后,债权转让人丧失了债权人的地位,债权受让人成为新的债权人。债权转让通知的撤销必须征得债权受让人的同意,只能在未来生效。债权转让通知送达债务人后,债权转让通知撤销前,债务人的清偿、抵消等免责行为应当保持其效力,并能够对抗债权出让人,债权转让通知经受让人同意被撤销前,债权出让人不得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这种安排的目的是维护债权受让人和债务人的利益,维护交易
    2023-04-03
    172人看过
  •  交付标的物过程中,如何解除合同及合同解除后的处理方式
    该段内容讲述的是出卖人在分批交付标的物时,若有一批标的物不符合约定或无法实现合同目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解除该批以及今后其他各批标的物的交付。出卖人分批交付标的物时,如果出卖人对其中一批标的物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的,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买受人可以就该批标的物解除。出卖人不交付其中一批标的物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今后其他各批标的物的交付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以及今后其他各批标的物解除。 出 卖 人 分 批 交 付 标 的 物 时 , 如 何 解 除 合 同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六百零六条规定,出卖人分批交付标的物时,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部分价款。而根据该法第六百零七条规定,买受人在收到标的物后,出卖人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的,买受人可以要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因此,出卖人分批交付标的物时,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交付全部标的物,出卖人负有交付全部标的物的
    2023-09-08
    197人看过
  • 劳务合同中途解除的后果应该如何处理?
    签了劳务合同中途不干了,当事人需要支付违约金。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一般是独立经济实体的单位之间、公民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产生。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签了劳务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劳动者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是不可以随时辞职的,劳动者辞职的,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在试用期辞职的,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
    2023-07-03
    191人看过
  • 合同解除后的债权能否转让
    一、合同解除后的债权能否转让可以转让。除法律规定限制转让的债权之外,其他债权可向第三人转让,该转让行为在通知债务人时生效。如果实际是由债权受让方携带或寄送债权转让通知书通知公司,兹认为该行为的效力是待定的,债权的受让方应由原债权人进行确认。二、债权债务转让可否撤销债权转让后,除受让债权人同意外,是不能撤销转让的。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的债权转让合同,并且通知了债务人的,且该转让未损害第三人利益,债权转让合同是合法的,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三、解除合同后损害赔偿的范围是什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解除后的损
    2023-06-15
    469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合同解除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解除合同后的债权债务关系该如何处理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2-15
      一般说来,债权债务在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应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要求赔偿损失。 所谓根据履行情况,是指合同解除之后合同的履行状态,当事人双方的具体情况。 所谓根据合同性质,是指什么类型的合同,是买卖合同,还是租赁合同或者服务合同。合同性质不同,其处理方式不同。 所谓恢复原状,指恢复到订约前的状态。恢复原状时,原物存在的,应当返
    • 债权债务法定解除后如何处理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6-14
      债务法定解除后,当事人有不同内容的请求权。根据解除后合同的的履行状态和合同性质的不同,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赔偿损失,已经发生的债务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偿还。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 合同解除后应当如何处理债权,有哪些规定
      宁夏在线咨询 2023-12-15
      合同解除后处理债权如下:合同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因一方违约解除合同的,可以依法追究其相应的违约责任。
    • 合同解除后怎么去处理债权债务,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辽宁在线咨询 2023-10-12
      合同解除后处理债权债务如下:当事人之间的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一方当事人丧失要求另一方当事人履行合同内义务的权利。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 合同解除后,合同已解除的产品,货物如何处理?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1-08
      销售合同解除后,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要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