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公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9 18:10:33 314 人看过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人大常委会近日公布了新修订的《银川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新修订的条例对众多劳动者格外关注的用人单位违规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等违法行为作出了具体规定。

新修订的条例规定,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可以按照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人数,每人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此外,针对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以及解除劳工合同后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等4种行为,新修订的条例规定,由主管部门责令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和一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针对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的情况,新修订的条例规定,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按每侵害1人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2日 20: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保障相关文章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的两年办案规范
    一、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来源1、接受举报投诉获得的用人单位违法线索。2、在开展日常巡视检查、专项执法检查等主动监察活动中发现的。3、审查用人单位报送的书面材料时发现的。4、上级机关交办、有关部门移送、下级机关报送的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材料。5、突发性事件。二、受理举报投诉1、举报、投诉由指定的专人进行接待登记,填写《劳动保障监察受理举报案件登记表》,并由举报投诉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如实填写《举报投诉材料》,接待人应及时制作《询问笔录》。2、对用人单位主体明确,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明显符合立案条件的,由接待人按规定直接移交给相应主办监察员立案并办理。3、对劳动关系模糊,违法事实不清晰,证据缺乏的举报投诉事件,应由接待人员先期移交指定的主办监察员进行案前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决定是否立案。对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的案件,经办监察员应当在7日内提出不予受理的意见,并告知举报投诉人。4、对非劳动关系或并未形
    2023-04-13
    253人看过
  • 张鸣起委员建议修改《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提升行政强制权查封恶意欠薪企业中工网北京3月12日电(记者张锐郑莉)滞后于劳动合同法、行政处罚标准偏低、缺乏行政强制权针对近年来劳动关系领域呈现出诸多新情况新问题,目前实施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一些规定已经过时,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张鸣起建议:修改现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提升法律刚性。据了解,《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于2004年11月颁布实施,对防止劳动纠纷扩大化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随着形势发展,以往的条例规定已显现出滞后性。201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报告指出,劳动合同法实施中主要存在四大问题,其中之一就是劳动保障监察滞后。按照现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对企业违法延长劳动时间的行为,劳动保障部门可以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最多也只是按侵害劳动者每人500元处以罚款。张鸣起委员以处罚标准为例告诉记者,当违法成本远远低于其所获收益时,企业更愿意选择违
    2023-06-09
    126人看过
  • 北京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实行首席劳动保障监察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增强劳动保障监察员在执法工作中的责任感,促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水平的提高,决定在市、区、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实行首席劳动保障监察员(以下简称“首席监察员”)制度,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首席监察员是指在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查处过程中承担第一责任人的劳动保障监察员。首席监察员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指定,全面负责某一具体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并直接对办案质量负责。第三条首席监察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有较强的劳动保障政策业务能力,熟悉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各项规定,办案经验比较丰富;(二)对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有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能准确运用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依据实际情况恰当掌握自由裁量权;(三)作风正派、秉公执法、责任心强、勤政廉洁;(四)有担任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一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并参与查办过5件(含)以上行政处罚(处理)案件;(五)经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组织
    2023-06-10
    256人看过
  •  劳动保障监察院如何保障劳动者权益?
    为保障劳动者的权益,需要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和实施,并定期检查用人单位的遵守情况。若发现用人单位违规行为,应及时受理举报和投诉,并依法进行纠正和查处。为了促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实施,需要宣传并督促用人单位确保其实施。(2)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三)受理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举报和投诉。(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劳动监察处理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未按期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或者未依法为劳动者提供社会保险福利等行为都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劳动监察机构有权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劳动监察机构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以处以撤
    2023-11-23
    435人看过
  • 浅谈《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对农民工“讨薪”的作用
    又到年底,农民工讨薪的新闻又频繁地出现在媒体上。但与往年不同的是,《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颁布施行不仅充实和完善了我国劳动保障法律体系,而且为维护劳动者包括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这一现实突出问题的解决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成为农民工维权的利器。一、《条例》明确了农民工属于劳动保障监察的范围。《条例》明确规定: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劳动保障监察,适用本条例;对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进行劳动监察,依照本条例执行;根据现在社会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项目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还规定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以及规章的执行情况,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其职责,依照本条例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同时规定为了解决当前非法用工主体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对无营业执照或者已被依
    2023-06-09
    493人看过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司法解释有哪些具体内容
    解释1、逾期不付工资加付赔偿金《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条例》还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解释2、瞒报职工人数最高处3倍罚款《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2023-04-28
    298人看过
  • 长沙市劳动监察条例[已被修正]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劳动监察的职责第三章劳动监察的管辖第四章劳动监察的程序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维护劳动秩序,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以及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以及职业介绍、职业技能鉴定、职业培训等机构,依照本条例执行。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劳动监察,是指劳动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予以制止、处罚,并责令改正。第四条劳动监察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专门监察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改进工作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第五条本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主管劳动监察工
    2023-06-10
    52人看过
  • 什么是劳动监察,劳动保障监察的意义何在
    什么是劳动监察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劳动法代表国家对违反劳动保障法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的行政执法行为,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它既是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有效保障,也是劳动保障行政职能的集中体现。根据《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规定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监督有哪些问题(二)监督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三)监督用人单位遵守《禁止童工条例》的情况(四)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的情况。(5)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的情况,休息和休假条例(6)监督雇主支付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7)监督雇主参加各种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8)监督职业介绍所的遵守情况,国家规定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
    2023-05-07
    56人看过
  • 揭露劳动保障监察丑闻
    1、在投诉之前,我们首先要了解到,劳动监察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部门。劳动监察的职能,目前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它的下属机构中有劳动监察大队和劳动仲裁委员会,其中只有劳动监察大队是作为行政执法机关。所以,无论是来人、来电、来信,最终处理单位都是劳动监察大队。2、口头报案。自己的工资或者劳动报酬没有支付,涉及切实利益必然要维权。什么仲裁、起诉,先不用着急,到劳动监察大队去投诉。是的,本人直接亲自去口头报案,对方一般都会受理。但是如何处置,那么就要劳动法的具体规定了。3、涉案群体的问题。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报酬的问题,往往涉及很大的群体。为了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多人聚众讨薪的场景或许可以理解,但是既然选择了劳动监察,就要按照规定程序,选取三五个代表依法投诉。4、书面报案。如果性格内敛,又是涉及深层次问题,有些人是采取书面投诉的方式。书面投诉的好处是在避免言不达意,能够把问题说的
    2023-07-02
    154人看过
  • 北京市劳动保障监察举报的方式
    一、北京市劳动保障监察举报的条件申请条件:(一)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两年内的;(二)有明确的被举报用人单位名称、地址和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三)举报人应为“非涉案”组织或个人。(四)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举报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二、北京市劳动保障监察举报的方式1、口头报案。本人直接亲自去口头报案,劳动监察大队一般都会受理。但是如何处置,那么就要劳动法的具体规定了。2、涉案群体的问题。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报酬的问题,往往涉及很大的群体。为了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多人聚众讨薪的场景或许可以理解,但是既然选择了劳动监察,就要按照规定程序,选取三五个代表依法投诉。3、书面报案。如果涉及深层次问题,有些人是采取书面投诉的方式。书面投诉的好处是在避免言不达意,能够把问题说的很清楚。这种方法再给监察重视程度上,或许有些消弱。4、拨打劳动监察投诉电话:12
    2023-04-12
    393人看过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进行劳动保障监察,适用本办法。对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进行劳动保障监察,依照本办法执行。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具体工作可以委托其所属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实施。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劳动保障监察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第五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均有权采取书面、口头、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等形式举报、投诉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办公场所、公共场所设立举报、投诉信箱,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第二章劳动保障监察职责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的职责和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第七条劳动
    2023-06-08
    257人看过
  • 《安徽省劳动保障监察办法》规定的劳动保障监察重点是什么?
    《办法》规定,用人单位的以下行为是劳动保障监察的重点:1、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的;2、扣押招用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3、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4、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5、不依法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的;6、违反国家规定廷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7、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8、拒不支付或者不按标准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和节假日加班工资报酬的;9、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10、违反女职工、未成年工、残疾职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11、使用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从事相应技术式种的;12、不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13、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规定的
    2023-06-10
    362人看过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颁布会不会对用人单位经营发展有不利影响
    有一种不恰当的担心,认为《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颁布是对用人单位的一种束缚,会对其产生不利影响。这种担心是没有必要的。首先,《条例》规定对违法的用人单位采取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措施,实际上是为守法经营的广大用人单位创造了公平竞争的环境。其次,《条例》的一些规定体现了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时对用人单位的权利保障,如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理决定前,应当听取用人单位的陈述和申辩就是对用人单位权益的保障。
    2023-06-08
    153人看过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征求意见假招聘最高罚5万
    东北网7月28日讯为进一步增强立法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近日,黑龙江省公布《黑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征求意见稿)》,市民可登录www.hljfz.gov.cn提出宝贵意见。记者从省政府相关部门获悉,《黑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要求,各级劳动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投诉信箱,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受理举报、投诉,应当自接到举报、投诉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另外,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打工得不到钱可口头投诉为了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权利,黑龙江省要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应当建立举报、投诉制度,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设置举报、投诉信箱及电子信箱,指定专人受理举报、投诉;举报人举报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时,可以采用书面、口头、电话或者
    2023-06-08
    180人看过
换一批
#社会保障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 更多>

    #劳动保障
    相关咨询
    • 劳动保障监察监察条例规定劳动监察的内容是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16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与同级工会应当建立劳动保障监察与工会劳动保障监督的协作制度,建立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工会劳动保障监督组织,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察和监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以邀请工会选派人员担任劳动监察协管员,协助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用人单位应当接受和配合监察人员和监督人员依法进行监察与监督。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何影响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07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影响是《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颁布,是劳动保障法制建设迈出的重要一步,标志着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对于推动劳动保障事业健康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 四川劳动监察条例规定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29
      第四十条案件结案日为监察机构负责人签字同意之日。 第四十一条结案后,监察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投诉人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应当书面告知。 第四十二条对在规定期限内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所确定义务的当事人,案件承办人员应当督促其履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应提出申请强制执行的建议。 第四十三条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对当事人申请的决
    • 什么是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保障监察有哪些形式?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01
      劳动保障监察是劳动保障行政机关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并对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的行政执法活动。《安徽省劳动保障监察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劳动保障监察以日常巡查、书面审查和接受举报投诉调查等形式进行。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具体细则是什么?我国对劳动保障监察有哪些规定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18
      你可以了解一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具体细则: 第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