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署土地转让协议应当注意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1 16:52:26 327 人看过

一、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注意事项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权者向国家支付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对于商业、旅游、娱乐、住宅及工业用地依法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出让,其他性质用地可以采用协议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书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合同应该包括地块位置、面积、用途、容积率、土地开发程度、出让年限、投资强度(工业用地)、动工及竣工时间、支付出让金的时间、违约责任等内容。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明确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依照基准地价制定并公布协议出让土地最低价格标准。由此可见,无论是通过

招拍挂取得的土地还是协议出让的土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出让价格不得低于同类用地的最低价标准,否则就属于违背行政法规禁止规定的无效条款。如

果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出让价格不得低于同类用地的最低价标准,出让方或者受让方可以请求按照订立合同时的市场价格交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如果受让方不

同意按照市场评估价格补足出让金,受让方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出让方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按过错承担责任。

另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没有明确规定收回土地的条件,政府仍然可以依据法定条件收回闲置土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明确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因此,受让方应注意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发时间,避免因自身原因延期开工造成土地闲置,达到收回土地的法定条件,导致政府无偿收回土地行为的发生。

阅读完上述关于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注意事项的文章内容,相信那些签订转让合同的公民都能够对细节上的事项引起绝对的重视,只有在合同拟定时就将所有的争议可能性降低就不会再事后出现复杂且难以解决的纠纷。总之,土地方面的权利转让非常复杂,建议让律师帮助拟定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8日 09: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转让相关文章
  • 签土地流转合同应当注意的事项
    签土地流转合同应当注意的事项包括流转后的用途;明确合同中的条款;确定租金;流转期限等。土地流转违约情形包括承包方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用于非农建设等。一、签土地流转合同应当注意的事项签土地流转合同应当注意的事项如下:1.核查流转后土地用途。2.明晰合同中的条款。3.根据市场确定租金。4.流转期限要合理。5.引入第三方土地流转平台,流转有保障。二、土地流转违约情形包括哪些土地流转违约情形包括如下:1.承包方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用于非农建设;2.承包方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经营,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3.发包方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4.发包方剥夺、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5.发包方未依合同约定交付承包标的;6.发包方非法变更、解除合同。三、土地流转的程序是怎样的土地流转的程序为如下:1.提出申请土地转出方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提出委托申请并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转出委托申请书
    2023-06-04
    242人看过
  • 什么样的问题在签征地协议时应当注意
    很多人都以为在一份合同或者协议上签字不过就是把自己的名字签上去,并没有什么特别讲究。即使他知道签下字后会直接约束自己的行为权利,直接影响到自己的利益。尤其是在征地拆迁中,被征收人如果在征收补偿等相关协议上签了字,那影响的就是自己身家财产的利益,影响的是自己后半生的生活水平。所以,这个“签字”绝对能算是签下自己一生的分水岭了。然而,尽管是这样,很多被征收人却只知道要不要签,而不重视如何去签!可能这在一般的民商事合同中并没有太大影响,但在这征地拆迁的相关协议上影响可就大了。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拆迁代理律师在多年的征拆案件代理中,总能遇到这样的情况,那就是很多被征收的当事人会反映:“律师,我当初签字的协议和现在的协议内容有些不一样啊。现在这份协议内容里多出了一些内容,还有些根本没签过,却出现了我的名字,这是怎么回事呢?这多出来的协议内容让我的补偿费损失了一半还多,这可怎么办啊……”上述问题在征地拆
    2024-02-07
    375人看过
  • 期房买卖应该签署哪种转让协议?
    期房转让合同注意事项:一是了解房屋情况,必须存在有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二是必须取得银行的同意,银行和预售人之间形成了借贷法律关系和抵押法律关系,未取得抵押权人同意时转让合同无效;应到房屋备案登记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期房买卖怎么进行有很多购房者常常询问关于购买期房方面的问题。那么,购房者应当怎样买卖期房呢?本文总结了一下,认为大体上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一)购买期房前的准备工作1.对开发商的资质、信誉要有全面的了解。2.在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时,应逐条看清楚,明确双方的责任。3.在看小区沙盘时,不要被华丽的外表所蒙蔽,要考虑到一些实质性的问题,如规划是否合理,公共设施位置是否正确等。4.实地考察地基,核实房型图。(二)期房交付时的“验收”工作1.检查房子是否符合交付条件,因为有的开发商因害怕支付延期交房滞纳金,往往在房屋未经有关部门检查并取得合格证明前就交付使用。2.检查房屋质量是否有
    2023-07-08
    414人看过
  • 拆迁协议的签署需要注意什么
    一、拆迁协议的签署需要注意什么签订拆迁协议时,还应注意以下事项:1.审查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法,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拆迁人,否则由于主体不明确,主体没有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合同的签订将面临无法履行的风险。比如拆迁指挥部、拆迁办公室等机构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拆迁一结束就撤了,找不到,更别说以后的履行了。2.合同的主要条款要明确,很多被拆迁人都是第一次经历拆迁。合同细节如何约定没有经验,经常签订的合同内容不明确,给以后的履行带来麻烦。二、拆迁补偿协议是否可撤销拆迁补偿协议可以撤销。在以下几种情况下,拆迁补偿协议可以撤销:1.拆迁人和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在订立拆迁补偿协议中显失公平;2.拆迁人和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是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3.拆迁人和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以欺诈的手段,在违背对方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4.拆迁人和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以胁迫的手段,在违背对方真
    2023-09-16
    322人看过
  • 学生签署三方协议要注意什么
    1.正确区分协议期、试用期和见习期这三个时期,这直接关系到毕业生的权益维护。协议期:是从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开始,一直持续到签订劳动合同之后或者双方终止协议为止。在协议期内,双方已经确定了工作意向,但未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2.就业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3.填写用人单位名称时,务必注意,它与单位的有效印章上的名称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协议无效。学生填写自己的专业名称时,要与学校教务处的专业名称一致,不能简写。4.试用期与见习期的时间。外企、合资企业、私企一般采用试用期,根据合同期的长度,可以有1个月或3个月不等,通常试用期为3个月,不得超过6个月。国家机关、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见习期,通常为一年。试用期和见习期只取其中之一,将另一项划去。5.违约金。由学生和用人单位双方协商确定。不少单位为了“留住”学生,指定高额违约金,以此约束学生。学生可在协商中力争将
    2023-03-14
    377人看过
  • 签署土地转让合同的要求
    土地转让合同签订,一般有以下的2个要求:1、土地转让合同签订前,要核实转让方的转让主体资格。转让方要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上写清楚的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为国有或集体单位的,要提交有资产处分权机构出具的同意转让的证明;2、转让方也要认真审查受让方的资信能力,包括银行资金证明。土地转让合同的违约责任土地转让合同中,违约者应该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土地转让合同中,一旦转让合同成立,受让者登记生效,则受让土地的使用者应该按照要求向出让方支付土地转让金,市、县等相关机构也应该按照出让合同向受让方提供土地,若未提供土地,则使用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请求违约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在我国一些农村区域,还存在着土地买卖现象,实属违法行为;一些正常的土地转让行为还被称之为“土地买卖”,实属误称。
    2023-07-08
    144人看过
  • 协议离婚之签署离婚协议应注意的事项
    协议离婚之签署离婚协议应注意的事项: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协议的内容应当有利于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一、办理离婚登记内地居民应出具什么材料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能够达成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二、离婚协议不执行多长时间会失效民法典规定,夫妻协议离婚后,如果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的约定,另一方可以在3年内向法院起诉,所以离婚协议书有效期是3年。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书经法院撤销的,离婚协议书就会失效。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
    2023-06-21
    223人看过
  • 什么是示范土地转让协议
    土地出让协议范本: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出让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将甲方的全部集体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转让给乙方,协议如下:第一条甲方将位于计量土地及其附着物转让给乙方,土地转让范围和面积以计量为准,并制定计量方案。转让土地上的附着物和固定资产,应当进行清查,并附清查清单。计量计划、计量面积、地面附着物等固定资产清单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详见附件)。第二条转让期限:土地的转让期限为永久性。土地一经转让,该土地的全部权益即转让给乙方,甲方不再享有该土地的任何权益,甲方无权干涉乙方使用该土地。第三条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将在日内将土地转让并交付给乙方,土地转让的总费用为人民币元(大写),土地交付后,乙方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土地转让费。第四条土地转让给乙方前,甲方享有土地的全部权益,并保证当地土地不存在其他权利瑕疵和各种费用拖欠。转让后,第三人向乙方主张土地使用权
    2023-05-31
    156人看过
  • 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详情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应注意哪些事项?股权转让协议何时生效?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对股权转让双方均具有法律效力。2。股权转让的价格必须与相应的出资额一致吗?不一定。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原则是在不损害国家、第三人、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由双方协商确定。转让价格与相应出资额相一致是确定转让价格的参考方法之一。3。没有约定股权转让价格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转让价格是股权转让协议的实质性条款,没有约定股权转让价格的协议因缺少主要条款而无效。但是,如果双方协商补充条款或特殊协议,如赠与,协议仍然有效。4实际投资者能否以自己的名义与受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是的,但这种转让协议不能直接对公司产生影响,公司注册股东必须配合签署相应的股权转让协议。如有争议,必须先确定实际投资者的股东身份,股权转让协议才能生效。5。如果股东同意股权转让协议,但后来原股东反悔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怎么办?视为股权转让协议
    2023-05-31
    78人看过
  • 商标转让协议的签署方法
    签订商标转让协议需要转让人和受让人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受让人要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人要将在同一种或者同类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一并转让。《商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第四十二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通用版注册商标转让出让协议书<p>转让人: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p><p>受让人: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p><p>转让人和受
    2023-08-13
    209人看过
  • 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后能否随意更改?
    签了股份转让协议不能反悔。如果一方单方面反悔的,则这一方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当然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决定反悔解除合同的,或者协议本身存在可以撤销已经认定无效的情形的,是可以反悔解除合同,或者申请认定合同无效以及撤销合同的。可以认定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协议;签订协议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签订协议的过程中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可以申请撤销合同的情形包括: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下签订协议;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合同;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协议;基于重大误解签订协议。签了股份转让协议承担刑事责任吗一般情况下不构成犯罪。但如果有伪造公司印章等行为,可能构成犯罪。1、民事上的违约刑事上犯罪。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是不同概念,一
    2023-07-09
    109人看过
  •  股权转让协议的签署规定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受让方必须满足以下限制条件:1. 如果受让方不是该公司的股东,则转让股权必须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的同意;2. 如果其他股东同意转让股权,那么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将享有优先购买权;3. 公司章程可能对该股权转让的其他限制性规定。以下是对原内容的改写,保持其意义不变: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受让方必须满足以下限制条件:1.如果受让方不是该公司的股东,则转让股权必须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的同意。2.如果其他股东同意转让股权,那么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将享有优先购买权。3.公司章程可能对该股权转让的其他限制性规定。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中 的 其 他 股 东 权 益 如 何 ?股权转让协议中的其他股东权益,作为股权转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公司股权变动及公司治理结构具有重要意义。其他股东在股权转让协议中的权益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表决权:其他股东在股东大会上享有与公司其他股东相
    2023-09-09
    171人看过
  • 签署商标转让协议的技巧
    根据《商标法》规定,商标是可以转让的,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那么怎样签订商标转让协议呢?1、在同一类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必须一并转让。(联合商标、防御商标必须一并转让)。2、已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不得随意转让。(这是因为许可合同不能随之转让,不解除使用许可合同,就不能申请转让注册)。3、转让人和受让人签订转让协议时应当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4、共有商标不得单独决定转让。5、签合同的时候注意写好转让费的支付方式,是一次性付清还是分期付清,分期付清要把具体时间落实。6、注意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等。商标转让协议的生效时间是多久?商标转让协议的生效时间,协议有约定的依约定,协议未约定的,由当事人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
    2023-07-10
    396人看过
  • 签署认购协议时应注意哪些费用
    1。首付是在合同签订或履行前支付一定金额的一种保证。押金不退。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物数额的20%,也就是说,当对方要求增加定金时,可以直接提出异议,当场拒绝。押金可以退吗?答案不退!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支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作为价款或者追偿。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定金双倍返还。2。定金也叫预付款。初步协议达成后,双方进一步协商签订临时认购协议,在此期间的优先购买权将通过支付定金获得。与“押金”不同,押金是可以退还的。在签订认购协议前,应当约定房屋号、面积、单价、总价和交付期限。如果合同未履行,预付款应按原金额退还,无论是一方违约还是接收方违约。押金可以退吗?是的,押金可以退!存款不受法律保护,但存款受法律保护。违约返还定金的,按单笔返还;违约返还定金的,按双倍返还。3。定金。购房者交纳定金后
    2023-05-08
    112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转让是指土地所有者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公民或组织,即土地使用权从一方转移到另一方。 具体来说,土地转让是指土地所有者将土地使用权以一定的价格转让给其他公民或组织,并与其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转让后,受让方可以享有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 更多>

    #土地转让
    相关咨询
    • 签署债权抵押车辆转让协议需要注意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29
      1、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2、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 3、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的协议。 4、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 5、债权的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 6、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和手续
    • 土地转让协议怎么写土地转让协议范本
      青海在线咨询 2021-09-24
      土地转让协议模板农村土地永久转让协议甲:乙:经甲乙友好协商,甲同意将甲xx亩土地转让给乙。达成以下规定1、将土地转让到四至东至xx为界,西至xx为界南至xx为界,北至xx为界。二、转让土地面积甲转让给乙的土地面积为xxx亩。三.转让金额本次转让金额按每亩()计算,共计分配,作为征收补偿费。乙方一次付给甲方。四.规定1、乙方在支付协议规定款项后,取得的土地所有权自行转让给他人,甲方不得干预。2、乙方
    • 保密协议的签订应当注意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19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保密协议应当具备以下必备条款: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应约定商业秘密的权属和保护商业秘密的内容。关于保密的内容和范围,我国法律并没有确切规定什么内容、什么形式才算是商业秘密,一般包括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细分下来,名目众多。企业可以采用秘密清单的方式来明确员工保密的范围和具体内容,以免就是否属于商业秘密及应否保密产生分歧。 (2)应约定保密的有效期限。因为保密的期限往往会超过劳动
    •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定义和审批应当注意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5-04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定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
    • 农村承包土地转让协议应重点注意哪几方面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4
      委托律师起草,你最好带上手上的证据材料,包括书证、物证等等,当面找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律师会结合你的证据材料在法律角度给你进行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