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司法鉴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6 10:50:16 179 人看过

酒泉市司法鉴定的法律依据是专门用来约束司法鉴定机构的法律法规,其中就对于工作人员的职业操守,工作流程,工作职责,参考标准和法律责任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权威的司法鉴定机构一般不会出现人为的原因来操纵鉴定结果的这种情况,因为这对于司法鉴定机构内部人士来说,是属于一种非常严重的犯法行为。

一、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时间要多久?

1、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的受理时间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15条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对于符合司法鉴定机构受理条件的伤残鉴定委托,司法机构应当及时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对于不能即时决定是否受理的情形,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对通过信函等方式提出鉴定的,也要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委托人。

除此之外,对于一些特殊情况下,也可由鉴定方与委托方协商确定具体的受理时间,而不受上述规定时间的限制。

2、司法鉴定机构在鉴定期间的时间限制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26条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在实践当中,司法鉴定机构可以与委托人约定完成鉴定的时间,约定的时间可以长于60个工作日,也可短于60个工作日,总之鉴定时间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伤残鉴定的过程中,委托人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要的时间,不计入上述60个工作日的鉴定时间内。

二、司法鉴定可以重新鉴定的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

(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三)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四)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

(五)法律规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重新鉴定的事由实际上更多的是用在“对鉴定结果不满意”,申请再次鉴定的过程中,也是法院可以同意再次鉴定,接受鉴定申请的法律依据。如果仅仅是对鉴定结论不满意,是不能够作为重新申请鉴定的理由的。鉴定规则给出了我们可以提出的“法定理由”。

为了保障再次鉴定的鉴定效力,鉴定规则规定接受重新鉴定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条件,一般应当高于原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

重新鉴定,应当委托原鉴定机构以外的列入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的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委托人同意的,也可以委托原司法鉴定机构,由其指定原司法鉴定人以外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

对于涉及重大案件或者遇有特别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的鉴定事项,根据司法机关的委托或者经其同意,司法鉴定主管部门或者司法鉴定行业组织可以组织多个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从司法鉴定实践看,由于鉴定机构在接受鉴定申请时,已经对鉴定事项进行了审查,很少出现由于案件复杂、疑难而组织多个机构鉴定的情况。

在人身伤害鉴定过程中,需要实践以上程序,才能完成合法的鉴定结果。

三、对医疗事故能申请司法鉴定吗

起诉以后,如果首次鉴定不构成医疗事故,是可以申请司法鉴定,由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

一般来说,在委托人初次与司法鉴定的机构签订好协议书之后的那天开始,需要配合司法机构完成医疗事故的鉴定。

委托鉴定者及其家属大多数时候在两个月以内,就可以收到司法鉴定机构的有关委托者医疗事故的报告书。如果委托人与其家属不认可其鉴定结果的话,可以向司法机关的法官提出申请,委托司法机构再次做出鉴定,同时需要提供充分的理由,这样才能更容易被法官接受。

一般情况下,如果出现了以下的几种情形,委托人及其家属,或者是事故当中的其他当事人可以提出申请,委托司法机关的有关部门对此次事故进行第二次鉴定:

一是原来第一次做出司法鉴定的工作人员,在鉴定时不具备从事原来委托事项的鉴定资格的;

二是原来第一次接受司法鉴定的机构,在鉴定时登记了超过本机构业务范围内的事项,并且进行了鉴定的;

三是原来第一次司法鉴定中,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却实际上没有回避的工作人员;

四是提出司法鉴定的委托人及其家属,或者是这次诉讼中其他的当事人,对于初次的司法鉴定结果存在意见的,并且在申请二次司法鉴定的时候,能够提供比较充分并且合理合法的理由;

五是存在相关的法律或者法规里边,又或者是人民法院都认为需要对其事故重新进行鉴定工作的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3日 20: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人身伤害鉴定相关文章
  • 酒泉市医疗机构配制制剂许可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酒泉市医疗机构配制制剂许可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1984年9月20日主席令第十八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三条:医疗机构配制制剂,须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发给《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无《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不得配制制剂。二、酒泉市医疗机构配制制剂许可办理材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主要配制设备、检测仪器目录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保证的承诺书拟配制剂型、配制能力、品种、规格制剂配制管理、质量管理文件目录配制剂型的工艺流程图、质量标准(或草案)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及实施《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自查报告《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申请表》省卫生行政部门的审核同意意见拟办制剂室的基本情况,包括制剂室的投资规模、占地面积、周围环境、基础设施等条件说明,并提供医疗机构总平面布局图、制
    2023-05-18
    490人看过
  • 笔迹鉴定依据的法律是什么
    笔迹鉴定依据的法律是:《司法鉴定笔迹鉴定规范》。笔迹鉴定,是指对人通过书写活动形成的字迹进行的鉴认、识别活动。人的书写习惯具有特定性和稳定性,并在笔迹中得到反映。通过对笔迹的检验,可判明文件中的笔迹由几个人所写,是否由某人所写,利用笔迹进行人身同一认定,证实文件的真伪。笔迹鉴定不仅能检验正常笔迹,还可以检验书写条件(包括书写姿势、书写工具、衬垫物等)变化笔迹、故意伪装笔迹(包括左手笔迹、尺划笔迹)、摹仿笔迹和绘画笔迹。在同一人用同一支笔书写时,也可以用笔痕特征充实认定书写人的根据。一、笔迹鉴定的阶段笔迹鉴定是同一认定鉴定,整个过程可以分为分别检验、比较检验、综合判断三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相应但不同方法。1.分别检验是发现与确定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各自的特征:根据检材笔迹的特点和案情,准确地判断笔迹特征的变化或伪装以及变化或伪装的原因与程度。如检材笔迹熟练程度一致,书写水平与语文水平相适应、运
    2023-03-28
    177人看过
  • 酒泉船舶污染事故责任认定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酒泉船舶污染事故责任认定法律依据是什么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84年5月1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七十八条造成渔业污染事故或者渔业船舶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应当向事故发生地的渔业主管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其他船舶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应当向事故发生地的海事管理机构报告,接受调查处理;给渔业造成损害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通知渔业主管部门参与调查处理。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5号)第三十八条事故调查机构应当及时、客观、公正地开展事故调查,勘验事故现场,检查相关船舶,询问相关人员,收集证据,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责任。二、酒泉船舶污染事故责任认定受理条件船舶发生内河污
    2023-05-18
    483人看过
  • 酒泉翻译专业资格报考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酒泉翻译专业资格报考法律依据是什么1.《关于印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3〕21号)第二条: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纳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第三条: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等级划分与专业能力:(一)资深翻译:……(二)一级口译、笔译翻译……(三)二级口译、笔译翻译……(四)三级口译、笔译翻译……。第四条:资深翻译实行考核评审方式取得,申报资深翻译的人员须具有一级口译或笔译翻译资格(水平)证书;一级口译、笔译翻译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取得。资深翻译和一级口译、笔译翻译评价的具体办法另行规定。二级口译、笔译翻译和三级口译、笔译翻译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标准的考试办法。申请人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口译或笔译翻译的考试。第六条:……人事部组织专家审定考试语种、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对考试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2.《
    2023-05-18
    264人看过
  • 酒泉工伤保险待遇变更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酒泉工伤保险待遇变更法律依据是什么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三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2.《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四十二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二、酒泉工伤保险待遇变更受理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三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2.《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四十二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三、酒泉工伤保险待
    2023-05-18
    80人看过
  • 酒泉监理工程师住注册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酒泉监理工程师住注册法律依据是什么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修订)第84项:列入政府管理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审批。实施机关:人事部、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2.《关于印发〈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40号)《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四条:国家对设备监理行业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统一规划。第六条:注册设备监理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国家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时间、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八条:参加考试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同意,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二、酒
    2023-05-18
    227人看过
  • 酒泉公路超限运输许可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酒泉公路超限运输许可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997年7月3日主席令第86号,2017年11月4日第五次修正)第五十条: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不得使用汽车渡船。超过公路或者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确需行驶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运载不可解体的超限物品的,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时速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运输单位不能按照前款规定采取防护措施的,由交通主管部门帮助其采取防护措施,所需费用由运输单位承担。《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3月7日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三十五条:车辆载运不可解体物品,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确需在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行驶的,从事运
    2023-05-18
    334人看过
  • 酒泉工伤康复申请确认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酒泉工伤康复申请确认法律依据是什么1.《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四十七条:工伤职工需要进行身体机能、心理康复或职业训练的,应由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提出康复治疗方案,包括康复治疗项目、时间、预期效果和治疗费用等内容,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近亲属提出申请,填写《工伤职工康复申请表》,报业务部门批准。2.《关于印发〈工伤康复服务项目(试行)〉和〈工伤康复服务规范(试行)〉(修订版)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30号)(节选)(1)《服务项目》和《服务规范》既是工伤康复试点机构开展工伤康复服务的业务指南和工作规程,也是工伤保险行政管理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2)、《服务项目》和《服务规范》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在各地确定的工伤康复协议机构进行康复的工伤人员。工伤职工康复期间必需使用的中医治疗、康复类项目按本地《
    2023-05-18
    326人看过
  • 酒泉出入境通行证办理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酒泉出入境通行证办理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2006年4月29日主席令第50号)第二十四条:公民从事边境贸易、边境旅游服务或者参加边境旅游等情形,可以向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1986年12月3日国务院批准,1986年12月25日公安部公布)第十四条:不经常来内地的港澳同胞,可申请领取人出境通行证。申领办法与申领港澳同胞回乡证相同。第二十三条:港澳同胞来内地,遗失港澳同胞回乡证,应向遗失地的市、县或者交通运输部门的公安机关报失,经公安机关调查属实出具证明,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一次性有效的入出境通行证,凭证返回香港、澳门。二、酒泉出入境通行证办理的材料(1)交验身份证(申请人未满16周岁,只需交验户口簿),并提交复印件。(2)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
    2023-05-13
    473人看过
  • 酒泉公路收费权质押的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酒泉公路收费权质押的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关于收费公路项目贷款担保问题的批复》(国函[1999]28号)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可以用收费公路的收费权质押方式向国内银行申请抵押贷款,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文件作为公路收费权的权力证书,地市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作为公路收费权质押的登记部门。质权人可以依法律和行政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公路收费权,并实现质押权。二、酒泉公路收费权质押的登记受理条件(一)准予条件:1.申请人主体合法有效;2.申请内容符合法定条件,满足相关技术规范要求;3.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二)不准的条件:1.申请内容不符合法定权限;2.申请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3.申请事项不满足相关技术规范要求。三、酒泉公路收费权质押的登记办理需要多久承诺时限20工作日法定时限20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说明无法定办结时限说明:由公路的项目法人向省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提出公路收费权质押
    2023-05-18
    236人看过
  • 酒泉就业创业证办理有什么法律依据
    一、酒泉就业创业证办理有什么法律依据1、《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第六十一条:……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实行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向劳动者免费发放,并注明可享受的相应扶持政策。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具体程序和登记证的样式,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2、《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75号)第一条:为加强就业与失业管理,实行全国统一样式《就业失业登记证》,支持劳动者按规定跨地区享受就业扶持政策……第二条:《就业失业登记证》是记载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接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等情况的基本载体,是劳动者按规定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和接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的有效凭证……第三条: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工作,建立专门台账,利用
    2023-05-25
    72人看过
  • 酒泉公证员执业、变更许可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酒泉公证员执业、变更许可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05年8月28日主席令第39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一条:担任公证员,应当由符合公证员条件的人员提出申请,经公证机构推荐,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请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任命,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颁发公证员执业证书。二、酒泉公证员执业、变更许可受理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龄二十五周岁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三、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四、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五、在公证机构实习二年以上或者具有三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并在公证机构实习一年以上,经考核合格。符合上述一、二、三项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已经离开原工作岗位的,经考核合格,可以担任公证员:(一)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工作,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二)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审判
    2023-05-18
    346人看过
  • 酒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酒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2012年6月30日主席令第57号)第四十一条: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附件第93项: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实施机关:省级及其授权的地(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附件第443项: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实施机关:国家外专局、省级人民政府外国专家归口管理部门。《国务院审改办关于整合外国专家和外国人来华工作两项行政许可征求意见的函》(审改办函[2015]78号)二、酒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受理条件一、用人单位基本条件1.依法设立,无严
    2023-05-14
    455人看过
  • 酒泉机动车转移登记办理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酒泉机动车转移登记办理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8号,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修改)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准予登记的机动车应当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应当接受对该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但是,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依据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认定的企业生产的机动车型,该车型的新车在出厂时经检验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获得检验合格证的,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第十一条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二、酒泉机动车转移登记办理的条件(一)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
    2023-05-13
    334人看过
换一批
#人身损害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人身损害伤残鉴定标准是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并无统一的鉴定标准。不同的对象不同事由导致的伤残适用不同的伤残鉴定标准。 人身伤害鉴定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以致伤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 更多>

    #人身伤害鉴定
    相关咨询
    • 法律依据是什么伤残鉴定的参考依据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11
      人身伤残司法鉴定标准有《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人体轻微伤的鉴定标准》、《人体重伤鉴定标准》; 《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等。
    • 工伤鉴定与司法鉴定有什么区别,法律依据是什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3-10-07
      工伤鉴定和司法鉴定的区别:司法鉴定由司法机关或者当事人委托专门鉴定的机构作出,工伤鉴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司法鉴定主要作用于诉讼活动,工伤鉴定主要作用于工伤赔偿;其他。
    • 伤残司法鉴定的鉴定依据是什么?司法鉴定伤残鉴定的标准是什么样的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06
      司法鉴定的项目和类别是非常多的,包括大家比较熟知的法医类鉴定,声像类鉴定,笔迹鉴定等各种各样的。所以肯定不同的鉴定类别,参考依据是绝对不一样的。如果是属于交通事故当中遇到人身伤残的话,在进行鉴定的时候就要符合伤残司法鉴定鉴定标准才可以,对于伤残司法鉴定的鉴定标准,国家也是有统一的规范的。伤残司法鉴定鉴定标准是什么 1、一级伤残划分依据(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
    • 煤矿职业病鉴定鉴定的司法鉴定依据是什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3-11-29
      律师解答 煤矿职业病鉴定流程:当事人提出鉴定申请并提交《职业病鉴定申请书》;鉴定办事机构收到申请书后出具《职业病鉴定资料提交通知书》;当事人如实提交职业病鉴定所需的资料或者书面陈述;协商鉴定缴费事宜;受理后抽取鉴定专家并出具《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 鼻子骨折司法鉴定程序依据是什么,司法鉴定的条件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15
      鼻子骨折司法鉴定程序依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第十条,鼻损伤 (一)鼻骨粉碎性骨折,或者鼻骨线形骨折伴有明显移位的; (二)鼻损伤明显影响鼻外形或者功能的。 司法鉴定的条件如下: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登记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一)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专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