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仲裁委员会依法如何设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09:55:18 398 人看过

1、办理机构:各地司法局法制处

2、办理时限:审批时限为10日(即各地司法局应当在收到申请设立登记证明材料之日起10日内,对符合设立条件的仲裁委员会予以设立登记,并发给登记证书;对符合设立条件,但所提供的文件不符合要求的,在要求补正后予以登记;对不符合条件规定的,不予登记,并告知不予登记的理由和救济途径)。

3、申办对象资格:

(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2)有必要的财产;

(3)有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4)有聘任的仲裁员。附注:办理设立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1)提供设立仲裁委员会申请书;(2)提供组建仲裁委员会的市的人民政府设立仲裁委员会的文件;(3)提供仲裁委员会章程;(4)提供必要的经费证明;

(5)提供仲裁委员会住所证明;

(6)提供聘任的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聘书副本;

(7)提供拟聘任的仲裁员名册。

4、办理程序: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向各地司法局办理设立登记;各地司法局对仲裁委员会的设立登记,自做出登记之日起生效,予以公告,并报司法部备案。

5、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1994年8月3日)《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1995年7月28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6日 17: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委员会相关文章
  • 仲裁委员会的仲裁依据是什么
    上海某化工厂与某百货商场签订了一份购销化工产品的合同。双方订立了仲裁协议,后因合同发生纠纷,双方便向约定的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化工厂在仲裁过程中提出公开进行仲裁,经百货商场同意,仲裁委员会进行了公开仲裁。仲裁庭在裁决前征求了双方的意见,进行了调解,但是没有调解成功,仲裁庭继续审理,做出化工厂违约,承担法律责任的裁决。仲裁委员会的做法是否正确【律师解答】:不正确。【相关法律知识】:1、按照仲裁法第40条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2、在仲裁庭辩论终结后,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作出裁决,而不应该没有调解成功,仲裁庭继续审理。违反了程序规定。第51条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
    2023-06-12
    179人看过
  • 仲裁委员会的设立步骤是什么?
    仲裁委员会的设立程序如下:1、办理机构:地方司法局法制处;2、办理时限:审批时限为10日,即地方司法局应当自收到设立登记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对符合设立条件的仲裁委员会进行设立登记,并出具登记证;符合设立条件但提供的文件不符合要求的,在要求更正后予以登记,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告知不予登记的理由和救济途径;3、办理手续: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向当地司法局办理设立登记,当地司法局应当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仲裁委员会的设立登记,并报司法部备案。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程序是怎样的?1、组仲裁庭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2、双方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进行仲裁。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
    2023-07-02
    237人看过
  • 能否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仲裁委员会不能作为被告。根据法律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争议的双方仍然是企业与职工。双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和诉讼地位上是平等的。此类案件不是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在审理时,应以争议的双方为诉讼当事人,不应把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列为被告或第三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行政机关吗《劳动法》第八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国家授权依法设立的,代表国家行使仲裁权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生效裁决实施,三方联合处理劳动争议的准司法性的国家仲裁机构。因此,虽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中有劳动保障部门的代表,虽然其主任由劳动保障部门的代表担任,虽然其办事机构设在劳动保障部门,但是可以肯定地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是行政机关。另外需要明确的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
    2023-07-16
    425人看过
  • 仲裁委员会如何开展仲裁工作?
    仲裁委员会接到仲裁申请后,应开展以下工作:(一)、审查申请。仲裁委员会接到仲裁申请后,应指派专门人员对申请书进行审查,并于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二)、受理、送达。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送达申请人,并将仲裁申请书副本和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三)、组成仲裁庭。仲裁庭组成后,仲裁委员会应当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四)、开庭。(五)、裁决。参考法条:《仲裁法》第二十四条、二十五条、三十三条、三十九——五十七条。
    2023-04-25
    66人看过
  • 上海仲裁委员会闵行国际仲裁中心成立
    日前,上海仲裁委员会闵行国际仲裁中心在闵行区政府会议中心揭牌成立。继上海仲裁委员会浦东国际仲裁中心和松江国际仲裁中心成立之后,上海仲裁委员会与闵行区政府经过磋商决定在闵行区设立上海仲裁委员会的分支机构――闵行国际仲裁中心。在闵行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半年时间的积极准备,解决了250平方米的仲裁场所和基本齐全的办公用品,确定了闵行国际仲裁中心的主任、副主任和顾问的聘任人选。1月16日,上海仲裁委员会召开了闵行国际仲裁中心揭牌成立仪式,上海仲裁委员会主任乔宪志和闵行区副区长程向民作了讲话,上海仲裁委员会委员陈志春主持了会议。乔宪志主任在讲话中表示:闵行区在上海是经济增速领跑的区,闵行区以错位发展的战略思考,完善全区的功能布局,全面提升了经济发展的综合竞争力。
    2023-06-06
    495人看过
  • 关于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内设立海事仲裁委员会的决定
    一、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内,设立海事仲裁委员会以解决:1.关于海上船舶互相救助,海上船舶和内河船舶救助的报酬的争议;2.关于海上船舶碰撞、海上船舶和内河船舶碰撞或者海上船舶损坏港口建筑物或设备所发生的争议;3.关于海上船舶租赁业务、海上船舶代理业务和根据运输合同、提单或者其他运输文件而办理的海上运输业务,以及海上保险等所发生的争议。二、海事仲裁委员会根据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前或者争议发生后所签订的契约、协议等受理海事争议案件。海事仲裁委员会对于所受理的案件,可以进行调解。三、海事仲裁委员会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在对于航海、海上运输、对外贸易、保险和法律等方面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士中选任委员二十一人至三十一人组成。任期二年。四、海事仲裁委员会就委员中推选主席一人、副主席一人至三人。五、双方当事人在声请仲裁争议案件的时候,各就海事仲裁委员会委员中选定仲裁员一人,并且由双方选定的仲裁员就海事仲
    2023-06-06
    436人看过
  • 如何区分仲裁委员会和法院
    没有关系,不起诉,就会生效。相关法律知识:仲裁机构1、仲裁协会中国仲裁协会是仲裁人员的自律性组织,根据章程对仲裁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仲裁员的违纪行为进行监督。仲裁委员会是中国仲裁协会的会员,中国仲裁协会的章程由全国会员大会制定。中国仲裁协会依照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仲裁规则。2、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是常设性仲裁机构,一般在直辖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由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并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仲裁委员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2至4人和委员7至`11人组成。仲裁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法律、经济贸易专家和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1/3。仲裁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从事仲裁工作满8年的;②从事律师工作满8年的;③曾任
    2023-06-12
    456人看过
  • 仲裁委员会设立方式是怎么样的
    根据仲裁法第10条的规定,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由可以设立仲裁委员会的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依法可以设立仲裁委员会的市只能组建一个统一的仲裁委员会,不得按照不同专业设立专业仲裁委员会或者专业仲裁庭。直辖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其他设区的市已有的仲裁委员会,应当按照仲裁法的规定重新组建。设区的市已有的仲裁委员会未重新组建的,自仲裁法施行之日起届满1年时即1996年9月1日终止。县级已有的仲裁委员会和其他不符合仲裁法规定的已有的仲裁委员会,自仲裁法施行之日即1995年9月1日终止。一、仲裁委员会的设立要求1、办理机构:各地司法局法制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必要的文件。2、办理时限:审批时限为10日(即各地司法局应当在收到申请设
    2023-03-02
    171人看过
  • 劳动仲裁争议委员会按什么设立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各级仲裁委员会相互间互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部门只向同级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各自独立仲裁本性政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负责办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是由那些人员组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我国目前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地方人民法院。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负责调解本企业内部劳动争议的群众性组织,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企业行政代表和企业工会委员会代表组成。县、市、市辖区设立仲裁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
    2023-03-06
    432人看过
  • 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具备哪些条件
    依照《仲裁法》第11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名称作为其特定的标志,以便于该仲裁委员会从事正常的仲裁活动,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对被批准使用的名称,可以在牌匾、银行账户、仲裁裁决等方面采用,享有专有权。仲裁委员会本身已体现出仲裁的业务特征和组织形式,所以前面再冠以地名即可。住所一般指机构的主要办事地点,仲裁委员会应有自己的固定住所,以便进行仲裁活动。章程是社会团体法人成立的必备条件,规定其行为准则,其内容括仲裁范围、仲裁委员会的职责及其议事规则。办事机构及其职责,仲裁员的聘任及解聘、仲裁委员会的财务管理,以及变更与中止等。二、有必要的财产必要的财产是进行业务活动所必须的,仲裁委员会的必要财产,指适用仲裁工作需要的设施、装备和独立的经费等,它是仲裁委员会从事民事活动的基础。三、有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仲裁法》第12条第1款规定:仲裁委员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2
    2023-04-25
    106人看过
  •  仲裁委员会仲裁过程: 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全过程
    劳动仲裁包括当事人提交申请、申请审核、劳动仲裁调解庭调解、开庭审理、仲裁裁决和获得赔偿等步骤。其中,当事人向管辖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是案件受理的第一步,审核通过后进入调解或裁决阶段。如果对仲裁裁决结果不服,还可以向法院起诉获得赔偿。2、案件受理:当事人或委托代理方(例如九源劳动保障机构)向管辖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以及相关证据。2、等待申请审核,拿《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开庭通知》。劳动仲裁委员会将审查其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并在五日内作出立案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对决定立案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则发给申请人《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开庭通知》。对不予受理的,仲裁委员会发给《不予受理决定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3、劳动仲裁调解庭调解。劳动仲裁案件在仲裁庭由仲裁员主持,对劳动争议案件先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仲裁调解书,由双方当事人
    2023-11-01
    462人看过
  • 仲裁法解释:仲裁委员会与仲裁协会
    第十条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由前款规定的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第十一条仲裁委员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二)有必要的财产;(三)有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四)有聘任的仲裁员。仲裁委员会的章程应当依照本法制定。第十二条仲裁委员会由主任一人、副主任二至四人和委员七至十一人组成。仲裁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法律、经济贸易专家和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第十三条仲裁委员会应当从公道正派的人员中聘任仲裁员。仲裁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的;(二)从事律师工作满八年的;(三)曾任审判员满八年的;(四)从事法律研究、
    2023-06-06
    282人看过
  • _____仲裁委员会:
    仲裁保全措施申请书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人与_____________因_______经济合同纠纷一案,你会正在审理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仲裁条例》的规定,特请你会采取________保全措施,如因采取保全措施造成财产损失,由申请人承担责任。申请人:________(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______(签章)一九__年__月__日注:保全措施包括:中止合同履行、查封、扣押货物、变卖不易保存物并保存价款或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或法律准许的其它方法。
    2023-06-14
    215人看过
  • 对于我国的仲裁委员会有什么作用
    仲裁委员会是常设性仲裁机构,是独立、公正、高效地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常设仲裁机构。一、通过立案审查和程序性工作,保证仲裁活动的顺利进1.受理仲裁案件。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工作,首先是审查当事人提交仲裁申请书时仲裁协议是否有效,以及仲裁请求事项是否超出协议约定的范围,受申请的仲裁委员会是否与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委员会一致。其次是审查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最后,对于决定受理的,分别向申请人和被申请人送达受理和应诉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等法律文书,开始仲裁纽庭程序。2.组成仲裁庭。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提供仲裁员名册,由当事人选择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和选定仲裁员。二是指定仲裁员。根据《仲裁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对于当事人没有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3.决定仲裁员的回避。所谓仲裁员的回
    2023-02-25
    372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委员会是自律性社会公益组织,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经省司法厅登记,挂靠于政府法制局。经费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又通过自己的办案活动取得一定的收入。仲裁会可以为被聘用的没享受退休待遇的工作人员缴纳三金。... 更多>

    #仲裁委员会
    相关咨询
    • 仲裁法对设立仲裁委员会规定了必备条件,仲裁委员会的财产如何分配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13
      仲裁法对设立仲裁委员会规定了必备条件:一、仲裁委员会必须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有自己的名称,才可以区别于其他仲裁委员会,当事人也才可以选择确定自己所信赖的仲裁委员会;住所是仲裁委员会开展正常活动所必不可少的,也是明确法律文书和其他函件的送达地等所必需的;章程是仲裁委员会的行为准则,仲裁委员会只能在其章程所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活动,故而,章程对仲裁委员会来说是必须具备的。仲裁委员会的章程应当依照仲裁
    • 成立仲裁委员会申请书,仲裁委员会的设立是怎么的?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05
      具体包括: (1)设立仲裁委员会申请书; (2)组建仲裁委员会的市人民政府设立仲裁委员会的文件; (3)仲裁委员会章程; (4)必要的经费证明; (5)仲裁委员会住所证明; (6)聘任的仲裁委员会组成工作人员的聘书副本; (7)拟聘任的仲裁员名册。 仲裁委员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2至4人和委员7至11人组成。仲裁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法律、经济贸易专家和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 仲裁委员会的
    • 仲裁委员会具备的条件,仲裁委员会的设立程序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7-13
      一、仲裁委员会具备的条件,仲裁委员会应具备下列条件: (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2)有必要的财产; (3)有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4)有聘任的仲裁员。 二、仲裁委员会的设立程序。 1、办理机构:各地司法局法制处。 2、办理时限:审批时限为10日(即各地司法局应当在收到申请设立登记证明材料之日起10日内,对符合设立条件的仲裁委员会予以设立登记,并发给登记证书; 对符合设立条件,但所提供的
    • 仲裁仲裁委员会如何监督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07
      仲裁委员会作为一常设国际商事仲裁机构,除具有仲裁一般的诸多优点外,还具有自己显著的特点,具体表现在: 1、案件的监督性。仲裁委员会实行裁决书稿核阅制度,监督并管理仲裁程序,确保裁决公正; 2、仲裁与调解相结合。结合仲裁的优势和调解的长处,在仲裁程序开始之前或之后,仲裁庭可以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对受理的争议调解解决,如调解失败,仲裁庭将按照仲裁规则的规定继续进行仲裁,直到作出终局裁决。其核心是在同
    • 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设立是怎样的?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25
      1、办理机构:地方司法局法制处; 2、办理时限:审批时限为10日,即地方司法局应当自收到设立登记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对符合设立条件的仲裁委员会进行设立登记,并出具登记证;符合设立条件但提供的文件不符合要求的,在要求更正后予以登记,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告知不予登记的理由和救济途径; 3、办理手续: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向当地司法局办理设立登记,当地司法局应当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仲裁委员会的设立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