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土地租赁情况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4 21:40:17 208 人看过

是指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效存在前提条件下,在不改变农村土地所有权权属性质和主体种类与农村土地农业用途的基础上,将该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从该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分离出来的部分权能等具体民事权利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土地承包权能否继承

土地承包权能否继承视情况而定。继承人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承包地,不能继承。如果是没有承包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考虑重新签订合同,不属于继承范畴。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继承人才会继续承包。通过招标取得的,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承包人应当按照规定继承承包收入。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取得的,承包人死亡的,应当取得的合同收益按照法律继承;承包期间,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第三百三十一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第三百三十二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规定的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

第三百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11: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租赁相关文章
  • 土地承包与租赁的区别
    农村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者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他人使用,由他人向其支付租金的行为。一般来说,出租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村经济合作社以外的个人或组织。承租人通过租赁合同取得土地使用权,并向出租的农户支付租金。农村土地使用权出租不能违反《土地管理法》第63条的规定,即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第八十一条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通过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方式取得农村集体土地的经营权和使用权,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用地从事种植业
    2023-04-22
    269人看过
  • 名为土地承包实为租赁
    是指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效存在前提条件下,在不改变农村土地所有权权属性质和主体种类与农村土地农业用途的基础上,将该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从该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分离出来的部分权能等具体民事权利转移给他人的行为。一、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权是否可以继承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采取了两种不同的规定:对于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才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而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对于其他方式的承包,在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理由在于,其他方式的承包通常是以承包人个人的名义而非农户进行的承包,因此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自然可以继承。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物权,根据《民法典》规定,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
    2023-03-10
    120人看过
  • 土地承包是否不同租赁
    一、土地承包是否不同租赁土地承包是不同租赁,其区别如下:1.权利类型不同租赁权是一种使用收益权,即承租人依租赁合同,在租赁物交付后对租赁物享有的为使用收益目的所必要的占有权的总称。即土地租赁权是债权。承包经营是一种与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承包人对其依法承包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一定处分的权利。即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用益物权。2.期限要求不同租赁期限,即租期,指出租人出让物件给承租人使用的期限。物品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土地登记代理)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不同土地用途,承包经营期限有所不同: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3.主体不同土地承包一般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土地租赁则一般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租赁。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可以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
    2023-06-15
    289人看过
  • 土地承包租赁协议范本
    甲方:湖南xx集团有限公司乙方:xx乡龚家湾村组村民为切实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促进经济发展,经湖南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xx乡龚家湾村组村民(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现就甲方承包租赁乙方在龚家湾村抬填区范围内水田面积亩达成如下协议:一、承包租赁时间:共三十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二、承包租赁费用: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由甲方按叁佰元每亩的标准支付乙方,此后的承包租赁费用每间隔三年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再协商并进行相应异动。三、费用支付方式:甲方必须在每年的月日前将土地承包租赁费用支付给乙方,如逾期未支付,则视同甲方违约,乙方有权收回该土地的使用权且甲方不得干涉。四、相关注意事项:1、在承包租赁期内,该土地的管理、使用权归甲方所有,对于甲方正常的管理行为,乙方不得提出任何无理要求或干涉。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承包租赁的土地用途不得擅自进行更改,更不得在其上进行永久性建筑物的施工。
    2023-06-05
    323人看过
  • 土地租赁和土地承包有什么区别
    土地租赁和土地承包有什么区别?土地承包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对不适合家庭承包的荒山、沟壑、丘陵、淮河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进行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土地不得买卖。土地租赁是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一种方式,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转包、交换、股权、托管外。转包,是指承包人在一定期限内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转包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人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租赁,是指承包人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在一定期限内出租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租赁后,原土地合同关系不变,原承包人继续履行原土地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土地承包与租赁有以下区别:。租赁权是一种用益物权,即租赁合同约定交付租赁物后,租赁物用益物权的总称。也就是说,土地租赁
    2023-05-08
    454人看过
  • 土地租赁和土地承包有什么区别
    土地租赁和土地承包有什么区别?土地承包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对不适合家庭承包的荒山、沟壑、丘陵、淮河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进行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土地不得买卖。土地租赁是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一种方式,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转包、交换、股权、托管外。转包,是指承包人在一定期限内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转包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人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租赁,是指承包人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在一定期限内出租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租赁后,原土地合同关系不变,原承包人继续履行原土地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土地承包与租赁有以下区别:。租赁权是一种用益物权,即租赁合同约定交付租赁物后,租赁物用益物权的总称。也就是说,土地租赁
    2023-05-07
    243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租赁是某一土地的所有者所有权与土地使用者使用权在一定时期内相分离,土地使用者在使用土地期间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租金,期满后,土地使用者归还土地的一种经济活动。 土地租赁有两种租赁方式,一是国有土地租赁;二是土地使用权出租。... 更多>

    #土地租赁
    相关咨询
    • 土地承包和土地租赁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11
      农村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者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他人使用,由他人向其支付租金的行为。一般来说,出租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村经济合作社以外的个人或组织。承租人通过租赁合同取得土地使用权,并向出租的农户支付租金。 农村土地使用权出租不能违反《土地管理法》第63条的规定,即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
    • 土地租赁与承包?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09
      确定是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还是农村家庭土地承包合同,主要的区别是:一、土地租赁权是债权,而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用益物权二、土地承包一般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土地租赁则一般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租赁三、土地租赁一般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而土地承包则签订土地承包合同。
    • 农村土地承包土地租赁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11
      农村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者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他人使用,由他人向其支付租金的行为。一般来说,出租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村经济合作社以外的个人或组织。承租人通过租赁合同取得土地使用权,并向出租的农户支付租金。 农村土地使用权出租不能违反《土地管理法》第63条的规定,即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
    • 承包租赁土地合同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10
      承包方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与受让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流转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
    • 承包土地租赁经营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20
      承包与租赁是两种不同的经营方式,虽然两者在两权分离等方面具有共同点和兼容性,但它们在某些方面仍有所区别:一是对象不同。承包经营是以一定的生产经营任务为标的,对象是经营成果;租赁经营则是以资产使用权的转移及企业的经营管理权为标的,对象是资产。二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程度不同。承包的经营者具有生产经营、人事劳动管理、职工奖惩等权利,但这些权利是在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一定控制下行使的,其自主权是不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