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是非常重要的一种结算工具,票据到期后,持票人可以要求付款人付款,因票据产生的纠纷是非常多。票据追索权纠纷的诉讼时效并不是3年,票据持票人对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而追索权纠纷诉讼时效一般为6个月。
涉外票据的追索权行使,适用什么法律
按照票据法的规定,涉外票据追索权的行使期限,适用出票地法律。
票据追索权的行使期限,是指持票人依法行使追索权、保全其票据权利的有效期限。票据追索权的行使期限由法律规定,同时也受票据权利时效的约束。因为票据权利包括追索权,超过票据权利时效不行使票据权利,票据权利消灭,追索权也随之消灭。法律规定追索权的行使期限,是为了督促持票人及时行使票据权利,使票据债务人早日解脱票据债务,加快市场运转,这都反映了商事活动的特点。
各国法律对票据追索权的行使期限和票据权利的时效规定不同。在实践中必然会在认定涉外票据追索权人所持票据的效力时,产生国与国之间的法律冲突。为了减少纠纷,许多国家法律规定,涉外票据追索权的行使期限适用出票地法律。持票人如不能在票据出票地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内行使追索权,将丧失其票据权利。我国也采取这个方法。因此,我国的企业事业单位在经贸活动中接受涉外票据的,应当注意了解和掌握所收票据的出票地法律,以便在需要行使追索权时,能够依法维护自己的票据权利。
什么事涉外票据?
一张票据上的票据行为既有发生在我国境内,又有发生在我国境外的,为涉外票据.涉外票据是指在票据关系上具有一定涉外因素的票据。它通常在地域上或当事人上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也可以称为国际票据。我国票据法明确规定,涉外票据是指出票、背书、承兑、保证、付款等行为中,既有发生在我国境内又有发生在我国境外的票据。
如今社会,已经基本不存在实际的空间距离问题,世界各地,皆能抵达,这是人民的便利,同时,也为一些心怀不轨的人提供了机会,国内的债务、票据未能还清,那么逃往国外就能躲过一劫吗?当然不能。涉外票据的追索行使权为此应运而生,如果大家想继续了解详情,欢迎进行法律咨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七条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
(一)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二年;
(二)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六个月;
(三)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
(四)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三个月。
票据的出票日、到期日由票据当事人依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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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时效是指持票人可以有效地进行票据权利的行使的期间。广义票据时效相应地应包括行使票据权利的时效和保全票据权利的时效。 经过一定的期间不行使票据权利或不保全票据权利,票据权利人对特定票据债务人不能有效地行使相应的请求权,票据义务人当然得拒绝...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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