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包括哪些类型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2 18:36:15 189 人看过

公益诉讼的范围五大类:

1、污染环境类;

2、破坏资源类;

3、食品药品安全类;

4、英烈权益保护类;

5、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类。

一、国有土地转让的分类有哪些

国有土地转让的分类:

1、依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已签订出让合同,交清地价后进行的土地使用权转让;

2、已建建筑物的出让用地、行政划拨用地和历史用地,且产权属同一主体的,在符合现行规划前提下,土地使用者选择转让他人改造或与他人合作改造的;

3、减免地价或缴纳协议地价的土地使用权转让;

4、为实现抵押权进行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造物、附着物转让;

5、人民法院裁定,需要处分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造物、附着物转让;

6、成片开发区土地使用权的转让。

二、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条件有哪些

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条件如下:

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了解;

2、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3、商标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4、该商标被保护为驰名商标;

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境内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一般商标只能在同类商品或服务上获得保护,而注册的驰名商标不仅可以获得同类保护,还可以获得跨类保护。

三、盗伐林木罪既遂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盗伐林木罪既遂的认定标准是:行为犯,只要实施了盗伐行为,就给国家、集体造成在一定时间内无法挽回的经济损失,就使人类赖以生存的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树木的继续生长、增值无望,既得权益已经脱离了受害人的掌控,按照失控说应认定为既遂,即造成了森林资源的破坏。《刑法》把盗伐林木罪划归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的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中,该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制度、是受保护的自然生态资源。该罪在认定犯罪后果上不能仅从树木本身上确认,而应该从是否破坏了社会管理秩序、是否直接破坏了森林资源上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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