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查封冻结的相关规定是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9 16:21:26 227 人看过

在侦查工作中需要冻结财产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冻结涉案账户的款项数额,应当与涉案金额相当。不得超出涉案金额范围冻结款项。查封、冻结以及保管、处置涉案财物,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的适用条件和程序进行。

一、非法集资资金怎么处理

非法集资如何处理:1、非法吸收公众资金属于非法收入。非法吸收的资金及其转换的财产,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移给他人的;2、本案涉案财产折旧容易,保管、维修费用较高的,可以在诉讼终结前按照有关规定出售或者拍卖;3、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产,一般应当在诉讼终结后返还集资参与人;4、涉案财产不足全额返还的,按照募集人募集资金的比例返还。

二、违法所得没收程序

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具体是说某些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或者死亡时,追缴其违法所得以及其他涉案财产所特有的方式、方法和步骤。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条的规定,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当写出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应当提供与犯罪事实、违法所得相关的证据材料,并列明财产的种类、数量、所在地及查封、扣押、冻结的情况。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申请没收的财产。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经审理,对经查证属于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应当裁定予以没收;对不属于应当追缴的财产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请,解除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在审理过程中,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动投案或者被抓获的,人民法院应当终止审理。

三、合同欺骗罪如何取证

合同诈骗罪的取证需要被害人写书面的报案材料,写明被骗经过,提供破案线索:嫌疑人特征、被骗数额、如何交付财产、嫌疑人的诈骗手段等;公安机关可以制作询问笔录,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公安机关接受被害人报案后,立案侦查,采取措施,收集犯罪证据;抓获嫌疑人进行讯问,制作笔录,查明嫌疑人户籍信息、有无犯罪前科、有无同案犯、诈骗手段、诈骗数额、赃款去向、安排被害人进行辨认、追缴作案工具、向银行查询查封扣押冻结嫌疑人涉案财产、银行账户;刑事拘留后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逮捕嫌疑人后继续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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