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一、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在什么情况下是有效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在一定情况下是有效的。农村房屋依法买卖的,买受人可以在拆迁时获得拆迁补偿。农村村民只能拥有一个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证一户有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可以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采取措施,确保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房应当符合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性基本农田,尽量使用原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场所。制定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生活环境和条件。
二、有宅基地但是没过户的房屋是谁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没有过户的,宅基地使用权还是属于农民自己的。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故农民个人之间不能私下转让。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过户后宅基地使用权也相应转让。在申请房屋过户手续时可同时办理相应的宅基地过户手续。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
户口在家拆迁补偿有哪些
454人看过
-
拆迁补偿对于子女户口的赔偿问题
257人看过
-
户口本上没有户主和房子有拆迁补偿吗
230人看过
-
独生子女户口内如何补偿拆迁房屋?
372人看过
-
城市户口的子女如果遇到拆迁可以获得拆迁补偿款吗?
327人看过
-
户口在男方拆迁女方有钱拿吗
116人看过
农村房屋买卖涉及到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一般来说,农村房屋买卖需要遵循“一房一卖”原则,即只能将房屋出售给同一买受人,并且需要经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的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同时,农村房屋买卖也需要遵守当地土... 更多>
-
拆迁户口有房子没户口能补偿吗?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06房屋拆迁没本地户口是否能得到补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房屋征收补偿与被征收人的户口没有关系,只要被征收的房屋是被征收人的合法财产,具有房屋产权证,被征收人就可以因房屋征收获得补偿,而且是和本地人一样的公平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这里获得补偿的充分条件就是获得补偿的对象是
-
拆迁时,女方户口在男方,男方户口在这,有权利获得拆迁补偿有份吗河北在线咨询 2022-01-22女方的户口只要没有迁走,就有权要求得到拆迁补偿。如果村里不给,您可以先与村里负责拆迁的人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建议通过起诉维护自己的权益。 拆迁补偿的标准和方式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为准。而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等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如果您认为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律师通过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与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根据以往经验,只有主动采取措施,积极维护正当权益,才能
-
户口所在地拆迁,那个户口所在地没房有拆迁补偿吗?山东在线咨询 2021-10-26户籍所在地被拆除,但没有房地产一般没有补偿。没有房地产就不能按拆除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分类,按平方米单价计算房屋征收补偿费,同时也不能计算房屋征收周转补偿费和房屋征收奖励补偿费。
-
户口不在拆迁补偿金可以上吗湖南在线咨询 2023-11-03这个要看当地具体的拆迁政策。如果是按户口补偿的话您作为房屋所有人可以争取部分补偿的,如果是按产权补偿的话,产权人是一定会有补偿的。如果是结合的话你没有户口那么你没有办法享受户口补偿的那部分,但是如果你有房屋房屋部分是可以享受的。
-
女儿户口在江岸,但无住房。如户口地拆迁,有补偿吗?澳门在线咨询 2022-09-11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每两年调整一次。上次是2011年12月31日调整,2012年1月1日施行。2012年11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修正案(草案)》,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作了修改。有业内专家推测,此次修改,主要内容是提高征地补偿数额,提高额度可能至少为现行标准的10倍。非居住房屋怎么补偿1、拆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举办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