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要提供财产线索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9 00:36:14 451 人看过

一、强制执行要提供财产线索吗

强制执行要提供财产线索的。申请强制执行时,如果有财产线索,要向法院提供,由法院核实后依法强制执行。如果没有财产线索,由法院依法进行调查(如查询银行存款、车辆、房屋等登记信息)。申请人没有财产线索,不影响法院的执行程序,但因为法院调查需要时间较长,所以,获得的履行的时间也相对较长些。另外,如果法院经查询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将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被执行人有财产时,再继续执行。

二、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

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已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三、申请强制执行后怎么查询进度

可以与执行局具体办案法官沟通查询法院强制执行进度。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法律判决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这是一种特殊的强制措施,由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按照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被申请执行人完成指定的行为。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1日 05: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被告财产线索怎么提供
    一般都要走强制执行程序,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一般都要给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如果提供不出来,法院也很少积极主动的替申请人寻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这样可能导致官司打赢后很长时间都不能将钱款执行到位。为尽量避免这种情况,可以将被告及其配偶的财产线索,提供给法院执行人员,以便取得好的执行效果。一、恶意转移债务连带责任有什么恶意转移债务连带责任如下:1、调查取证;2、调查债务人的财产线索;3、追究民事责任。当前有些经济纠纷案件中,虽然法院判决债务人向债权人支付款项或赔偿违约金,但是债权人在执行程序中无法获得相应钱款。法院的判决书成了债权人手中的司法白条。在众多无法执行到位案件中,部分案件无法执行到位其原因并不是债务人没有经济能力,而是债务人虽有经济能力却在债务形成后恶意转移财产导致的。面对这样的情况可以通过法律途径采取积极的措施协助法院执行。二、法院判了对方一直不给钱怎么处理法院判决后对方不给
    2023-06-28
    408人看过
  • 申请财产保全要提供哪些财产线索
    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与执行不同,人民法院不会在财产保全阶段为当事人查找债务人的财产,必须由申请人自己提供明确的财产线索。以下类别的财产线索属于明确的财产线索:1、银行账户:有明确的开户行、户名、账号;2、支付宝账户,微信账户,银联账户,网络财产;3、房地产:有明确的地址和权利人名称,最好有相关的权利凭证复印件;4、有价证券:知道债券品种的记名债券,或证券账号;5、车辆:明确的车牌号和车主姓名;6、股权:明确的公司名和债务人拥有的股权份额;7、其他财产性权利:需要有相关的权利证明资料。一、执行前保全需要担保吗保全需要担保,但保全一般是起诉前,不是执行前。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
    2023-06-22
    446人看过
  • 不能提供被执行人财产下落或线索的风险
    申请执行人有责任向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和线索。申请立案时不能按规定举证的,人民法院将暂缓立案:执行中申请执行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己收集证据的,人民法院也未能收集到的,仍由申请执行人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或追加被执行人的,应向人民法院提供支持其主张的相关证据,申请执行人提供不出或提供的证据证明不了有关事实的,可能面临不利的执行后果。执行中法院找不到被执行人和被执行人没有财产或者无足够财产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人民法院对找不到被执行人的情形和未履行的部分裁定中止执行,申请人的财产权益将可能暂时无法实现或者不能完全实现。一、逾期申请执行的风险。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不按规定期限向法院申请执行的,会导致法院不予执行的后果。二、被执行人在外地的风险。如你(单位)申请执行的被执行人住所地在新河
    2023-04-05
    257人看过
  • 财产保全提供的财产线索有哪些?
    与执行不同,人民法院不会在财产保全阶段为当事人查找债务人的财产,必须由申请人自己提供明确的财产线索。以下类别的财产线索属于明确的财产线索:1、银行账户:有明确的开户行、户名、账号;2、支付宝账户,微信账户,银联账户,网络财产;3.房地产:有明确的地址和权利人名称,最好有相关的权利凭证复印件;4、有价证券:知道债券品种的记名债券,或证券账号;5、车辆:明确的车牌号和车主姓名;6、股权:明确的公司名和债务人拥有的股权份额;7、其他财产性权利:需要有相关的权利证明资料。申请人未掌握财产线索或掌握不足够的,可以尝试悬赏方式。但目前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执行悬赏举报网为代表的公务悬赏,和以蒲公英协作网为代表的民间悬赏,均未支持在诉讼阶段悬赏。申请人可以自己尝试登报等方式进行悬赏。财产保全的措施有哪些?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
    2023-08-04
    391人看过
  •  能否强制被执行人提供家属的财产?
    这段内容讲述了被执行人无法偿还债务时可以申请中止或延缓执行,并且可以强制配偶共同财产,但父母不能被强制执行。家属只要愿意是可以代为清偿,但不是义务。被执行人目前无法执行,可以申请暂缓执行,但是要提供担保,或者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延缓执行期限,经证实没有清偿能力的,向法院申请适当减免。如果被执行人没有足够的钱来偿还债务,就不能强制其家属提供担保。如果被执行人无法偿还债务,可以申请中止或延缓执行,并且可以强制配偶共同财产,但父母不能被强制执行。家属只要愿意是可以代为清偿,但不是义务。被执行人目前无法执行,可以申请暂缓执行,但是要提供担保,或者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延缓执行期限,经证实没有清偿能力的,向法院申请适当减免。 【 核 心 内 容 】 被 执 行 人 无 法 偿 还 债 务 时 , 家 属 可 以 代 为 清 偿 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被执行人无法偿还债务时,家属可以代为清偿吗?答案
    2023-09-02
    282人看过
  • 诉前保全必须得提供财产线索吗
    一、诉前保全必须得提供财产线索吗?一般都是需要提供财产线索的。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法院《民诉法适用意见》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中财产保全都必须交纳保全费用,并依照《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执行。二、诉前财产保全的相关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
    2023-04-16
    119人看过
  • 财产被强制执行期间还能对外提供担保吗
    一般来说,个人财产被强制执行期间,财产的全部价值将处于不确定,所以,一般这个时候不敢对财产有所行作为,特别是给人作保的,财产已经被强制执行了,再对外提供担保的话,将直接影响今后的清偿能力。不过,这个时候还能不能继续给人作保,其实得看其是否满足法定条件即可。按规定保证人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与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借款关系的产生没有牵连;2、保证人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3、保证人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4、保证人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5、保证人需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而根据以上的条件,担保人的财产虽然是在被强制执行期间,但是担保人还满足以上的保证人条件的话,那么将即可以继续对外担保,不会对此有所影响。一、取保候审保证人如何写保证人1.与本案无牵连;2.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这不仅是指保证人必须达到一定年龄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而且保证人对被保证人有一定的影响力以及保证人的身体状况能使他完
    2023-03-09
    183人看过
  •  能提供强制执行的期限吗?
    根据法律规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为六个月。这意味着,在被告人被法院判定有罪并作出相应的法律裁判后,法院有权力采取强制措施来确保判决的执行。这是一种特殊的强制措施,由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按照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被申请执行人完成指定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为六个月。这意味着,在被告人被法院判定有罪并作出相应的法律裁判后,法院有权力采取强制措施来确保判决的执行。这是一种特殊的强制措施,由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按照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被申请执行人完成指定的行为。 申 请 法 院 强 制 执 行 的 期 限 是 多 久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二年。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应当自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者拒绝履行协助义务的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因此,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二年,从被执行人不履行
    2023-09-05
    379人看过
  • 申请强制执行时是否需要对方提供财产信息?
    不一定,因为法院自己能够查到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等以供执行,但是一般需要到强制执行阶段的案件,法院能查到的可能都执行不了或者不足以执行(对方转移财产或者账户内没有钱),这就需要申请人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以便法院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要提供哪些材料?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有: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加盖承办法官的法律文书生效章,如果经过两级法院审理,一、二审法院的法律文书均需提供;仲裁机关出具的生
    2023-07-06
    270人看过
  • 如何提供强制执行材料
    提供强制执行材料的流程是:一、准备申请强制执行材料;1、申请执行书;2、生效法律文书副本,即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等;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即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还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5、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仲裁协议书。申请执行国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的,应当提交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我国公证机关公证的仲裁裁决书中文本。二、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申请强制执行材料。1、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的执行,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的执行,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材料要提供哪些1、执行申请书。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3、执行
    2023-08-04
    364人看过
  • 强制执行会不会搜索家里财产
    强制执行不会涉及到家人的财产,只会对执行人个人财产进行强制处理,如果案件有需要,有执行需要会去被执行人家中和单位搜查。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法院强制执行会不会卖房子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会卖房子。人民法院将被执行人的房子进行查封后,被执行人在指定的期限内容,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房子进行拍卖,房子不适合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就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房子被禁止自由买卖的,应当由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进行收购。法院要执行前会查封,查封后自己就卖不了了。《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
    2023-07-24
    291人看过
  • 未能执行财产线索的法院
    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后向法院提供准确的被执行财产的线索,有利于有效执行,对维护申请执行的债权是有利的。但在现实社会的社会管理机制中,往往是申请人本人很难掌握被执路人的事实上财产状况的。只能本着尽力为之原则尽量提供。提供线索抓捕同案犯算不算立功1、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
    2023-07-05
    74人看过
  • 提供线索会有奖金吗?
    行为人提供了重要线索的可能会得到奖金。为发现重大犯罪线索,而去追缴涉案财物、证据,查获犯罪嫌疑人,必要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发布悬赏通告。办案机关悬赏提供线索的就会有奖金。刑事悬赏是指在刑事犯罪侦查中为发现重大犯罪嫌疑线索,查找犯罪嫌疑人,设立一定数额赏金的一种侦查方式。湖北悬赏缉拿杀8人疑犯续:多人提供线索截至昨晚9点整,随州杀人案犯罪嫌疑人熊xx仍未落网。记者获悉,自1月6日至昨晚9时许,随州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共接到来自全国各地的线索20余条。目前,专案民警正在一一排查这些线索。警方呼吁,为力争尽快抓获犯罪嫌疑人熊xx,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向警方提供线索。两天接到20余条线索昨日,随州市公安部门110指挥中心有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全国各地人民都非常关注随州这起特大杀人案。1月6日发布通缉令以来,截至昨晚9点,警方已接到来自全国各地包括武汉在内的线索20余条,这还不包括通
    2023-08-01
    330人看过
  • 如何在离婚时提供有效的财产线索?
    在不能获得有效凭证的情况下,应留意配偶的投资去向及存款方式,除了记下配偶投资、合股的公司全称外,还可留意记下配偶准确而具体的购房地址、车辆号牌、工资卡号、银行存款账号、股东卡号等,以便可向相关部门查询或依法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如发现配偶有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迹象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如提起诉讼等。相关知识:离婚财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到第一千零六十五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2023-05-06
    30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强制执行必须要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吗?没有线索执行可以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19
      法律规定无法提供财产执行线索的,可能会导致案件无法执行,进而案件可能会终结执行。但是没有财产线索的案件也可以申请执行,也可执行,只是是否能执行完毕就难说了。
    • 申请强制执行却无法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执行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1
      你应做的是积极配合法院,寻找被执行人下落及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包括房产、存款(工资账户等)、车辆、到期债权等。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债权凭证,以后发现财产线索随时可申请恢复执行。
    • 被强制执行人提供不是财产线索,而我的名下的车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1-23
      不知你提供的是何财产线索,但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
    • 强制执行让我提供财务线索,我不知道怎么办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31
      不能提供对方的财产线索也是没有关系的。那就得等待,慢慢执行。
    • 强制执行中,如何查询财产线索?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12
      查询财产线索 1、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七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