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罚聚众斗殴罪?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4 10:13:36 174 人看过

现实生活中,聚众斗殴往造成伤亡和社会秩序的混乱,是一种严重影响社会公共秩序的恶劣犯罪行为。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韩某某犯聚众斗殴罪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10)杨刑初字第188号

公诉机关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韩某某。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沪杨检刑诉〔2010〕18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韩某某犯聚众斗殴罪,于2010年3月3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未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韩某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7月14日13时许,本市杨浦区荆州路199号工地民工南海潮(已被判刑)及张慧军至本区辽阳路483号阿龙便利店内,因买卖纠纷与卢春龙(已被判刑)发生冲突,南、张二人被卢春龙等赶出便利店。嗣后,南海潮持铁管纠集邱海涛、邱声鹏等数名工友前来报复,卢春龙亦纠集了被告人韩某某等数人手持砍刀、扁铁等与南海潮发生斗殴。期间,持扁铁的卢春龙右手第五掌骨基底部被南海潮持铁管打伤致不完全性骨折,经鉴定构成轻微伤;被告人韩某某持刀砍伤南海潮,致南左下肋腋线处、左肘后二处软组织裂伤,长分别为8.5cm、1.5cm,经鉴定构成轻微伤。

2010年1月28日12时许,被告人韩某某至滁州市公安局黄泥岗派出所投案自首。

上述事实,被告人韩某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证人赵文兵、张慧军、张产余、邱海涛、邱声鹏、周世金、张强、卢春明的证言及辨认笔录,同案人南海潮、卢春龙的供述,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扣押物品、文件清单,案发现场、伤情等照片,上海市公安局验伤通知书,上海市公安局损伤伤残鉴定中心鉴定书,刑事判决书及公安机关出具的工作情况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韩某某被纠集积极参与持械聚众斗殴,并致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斗殴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对被告人韩某某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其自愿认罪,且系自首,故对其依法可以减轻处罚。为严肃国法,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及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韩某某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0年1月28日起至2012年4月27日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审判员刘某某

二O一O年四月十四日

书记员吕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03: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如何处罚聚众斗殴?
    聚众斗殴的处罚是: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人,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多次聚众斗殴的,或者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何处罚聚众斗殴犯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8-01
    161人看过
  • 如何处罚聚众斗殴犯罪?
    一、如何处罚聚众斗殴犯罪《刑法》第292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分别按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二、聚众斗殴罪可以判缓刑吗缓刑,不是刑罚的种类,只是刑罚执行的一种制度,他是指人民法院对被判处(管制除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认罪、服罪、悔罪表现,认为原判刑罚可以暂缓执行,规定一定期限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没有发生法定的撤销缓刑的情形、原判刑期不再执行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宣告缓期执行的先决条件是必须被判处刑罚,而且必须是犯罪情节轻微,没有个人危险性,不致危
    2023-04-17
    94人看过
  • 聚众斗殴犯罪如何处罚
    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原来,关于聚众斗殴罪立案标准新刑法中是没有规定的,但在司法解释中却有相关的内容,司法解释规定组织、策划、指挥或者积极参加聚众斗殴的,应予立案追诉。而犯此罪的,通常也只是对其中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进行处罚。聚众斗殴是有一定的追溯的标准的,当然人的追溯标准主要还是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来进行确定。具体点来说的话,是需要存在着组织策划等具体的行为。这种情况之下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一、聚众斗
    2023-04-02
    495人看过
  • 如何处罚聚众斗殴犯罪?
    《刑法》第292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分别按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一、聚众斗殴罪可以判缓刑吗缓刑,不是刑罚的种类,只是刑罚执行的一种制度,他是指人民法院对被判处(管制除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认罪、服罪、悔罪表现,认为原判刑罚可以暂缓执行,规定一定期限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没有发生法定的撤销缓刑的情形、原判刑期不再执行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宣告缓期执行的先决条件是必须被判处刑罚,而且必须是犯罪情节轻微,没有个人危险性,不致危害社会的被判处拘役以上三
    2023-03-22
    454人看过
  • 如何处罚聚众斗殴犯罪
    刑事责任能力
    一、如何处罚聚众斗殴犯罪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1、多次聚众斗殴的;2、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3、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4、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聚众斗殴罪。这里必须注意的是,并非所有参加聚众斗殴者均构成聚众斗殴罪。只有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才能构成聚众斗殴罪主体。二、聚众斗殴主犯怎么定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主妇是指犯罪集团或聚众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首要分子。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2023-04-25
    469人看过
  • 聚众斗殴犯罪如何处罚
    刑事责任能力
    一、聚众斗殴犯罪如何处罚对聚众斗殴犯罪的处罚罚:(一)一般聚众斗殴: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二)聚众斗殴的加重刑罚:多次聚众斗殴的、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等情形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二、聚众斗殴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给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一)客体要件聚众斗殴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不应简单地理解为公共场所的秩序,而是指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应当遵守的各项共同生活的规则、秩序,在实际生活中,聚众斗殴犯罪可以是在公共场所,例如在公园、影剧院中,也可以是发生在较僻静的私人场所。因此,无论是在何种场所进行聚众斗殴犯罪活动,均应视为侵犯了公共秩序。聚众斗殴犯罪往往同时会造成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公私财产
    2023-06-06
    167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涉嫌聚众斗殴罪的聚众斗殴罪如何处罚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1-29
      涉嫌聚众斗殴罪的 聚众斗殴罪的处罚三、聚众斗殴罪的处罚犯聚众斗殴罪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编辑本段《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
    • 聚众斗殴罪如何处罚?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25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如何处罚聚众斗殴罪?
      香港在线咨询 2021-03-09
      现实生活中,聚众斗殴往造成伤亡和社会秩序的混乱,是一种严重影响社会公共秩序的恶劣犯罪行为。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
    • 聚众斗殴罪如何处罚?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4-02
      犯聚众斗殴罪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 如何处罚聚众斗殴罪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01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