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污染环境罪的条件都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1 09:41:14 387 人看过

1、客观要件,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

2、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国家对危险废物的安全管理制度。污染环境罪的犯罪对象是有害物质。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主观上是过失的。

这种过失是指行为人对造成环境污染,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心理态度而言,行为人对这种事故及严重后果本应预见,但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

一、污染环境罪中需要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犯污染环境罪,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做出处罚:

(一)阻挠环境监督检查或者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尚不构成妨害公务等犯罪的;

(二)在医院、学校、居民区等人口集中地区及其附近,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的;

(三)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期间或者被责令限期整改期间,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的;

(四)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3日 04: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责任年龄相关文章
  • 构成环境污染罪的后果
    《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污染环境罪】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事拘留后可能面临刑事审判以及之后的刑事处罚。当然,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也有可能因为证据不足等问题,做出撤案、不起诉或者无罪判决而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受到刑事处罚。因此,应积极刑事自己在各个阶段的辩护权,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辩护,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刑法条文】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构成污染环境罪主观犯意还是过失犯罪?污染环境罪的罪过形式属于故意
    2023-03-23
    133人看过
  • 什么是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什么是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已被修改为环境污染罪。环境污染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防治环境污染的管理制度。本罪的对象为危险废物。具体包括放射性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所谓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放射性废物是指放射性核素超过国家规定限值的固体、液体和气体废弃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是指含有传染病病菌的污水、粪便等废物;有毒物质是指对人体有毒害,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严重危害的固体、泥状及液体废物;其他危险废物则是指上述列举之外的,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放射性废物主要包括放射性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放射性废水是指放射性核素含超过国家规定限值的液体废弃物。主要包括核燃料前处
    2024-04-23
    203人看过
  • 哪些污染环境行为会构成犯罪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构成污染环境罪:(1)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2)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3)排放、倾倒、处置含铅、汞、镉、铬、砷、铊、锑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的;(4)排放、倾倒、处置含镍、铜、锌、银、钒、锰、钴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十倍以上的;(5)通过暗管、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灌注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6)二年内曾因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前列行为的;(7)重点排污单位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排放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
    2023-02-27
    76人看过
  • 污染环境罪由什么要件构成
    污染环境罪由下列要件构成:一、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和大气排放危险废物,造成环境污染,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二、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防治环境污染的管理制度。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可以成为本罪主体。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刑法修正案八》中对于原有规定作出修改,本罪从结果犯演变至行为犯,从过错责任原则到带有严格责任性质的过错推定原则,从过失犯到承认存在间接故意的主观方面。《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
    2024-05-07
    60人看过
  • 2024怎么样才构成环境污染罪,要满足哪些条件
    怎么样才构成环境污染罪,要满足哪些条件这要从环境污染罪的构成要件来分析了。(一)、客体要件放射性废物主要包括放射性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放射性废水是指放射性核素含超过国家规定限值的液体废弃物。主要包括核燃料前处理(如铀矿开采、水冶、精炼,核燃料制造等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核燃料后处理第一循环产生的废液,原子能发电站,应用放射性同位素的研究机构、医院、工厂等排出的废水。放射性废气是指放射性核素含量超过国家规定限值的气体废弃物。由于在原子能工业的生产中或核设施运行中,随着不同的工艺过程均有不同性质的含有核素的排气产生。诸如铀矿山和铀水冶厂会产生来自矿井的含有氡、钍、锕射气及其子体的气溶胶;核反应堆中产生的气体在后处理厂进行处理时释放的废气中含有氩、氪、氙等放射性核素、射碘蒸汽、氚以及二氧化碳形式存在的碳-14等;此外,还有大量的放射性气溶胶;核企业的各生产车间、设备室、热室及手套箱等地,均有放射
    2023-12-11
    75人看过
  • 污染环境对人类的身体健康有什么危害,污染环境罪的构成要件
    一、污染环境对人类的身体健康有什么危害污染环境对人类的身体健康有以下危害:1.急性危害污染物在短期内浓度很高,或者几种污染物联合进入体内可以对人体造成急性危害。2.慢性危害慢性危害主要指小剂量的污染物持续地作用于人体产生的危害。3.远期危害环境的污染对人体的危害,一般是经过一段较长的潜伏期后才表现出来。污染环境的最直接、最容易被人所感受的后果是使人类环境的质量下降,影响人类的生活质量、身体健康和生产活动。目前,全球范围内的污染环境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已受到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环境污染会给生态系统造成直接的破坏和影响,具体包括:水污染、大气污染、噪声污染、放射性污染等。二、污染环境罪的构成要件污染环境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客体为侵犯了国家防治环境污染的管理制度;2.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3.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和大气排放危险废物,造成环境污染,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
    2023-04-11
    340人看过
  • 什么是环境污染罪及构成要件
    一、污染环境罪是如何定性的?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污染环境罪是危害公共卫生的一种罪行,侵害的法益是环境资源。二、构成污染环境罪的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和大气排放危险废物,造成环境污染,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1、实施本罪必须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违反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以及国务院制定的相关行政法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或命令。这些法律、法规主要包括《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以及《放射防护条例》、《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等一系列专门法规。2、实施排放、倾倒和处置行为其中排放是指把各种危险废物排入土地、水体、大气的行为,包括泵出、溢出、泄出、喷出、倒
    2023-04-15
    106人看过
  • 污染环境罪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
    为了防治环境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生态环境,国家先后制定了《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以及《放射防护条例》、《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农药安全使用条例》等一系列专门法规。违反这些法律、法规的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就是侵犯国家对自然环境的保护和管理制度。本罪的对象为危险废物。具体包括放射性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所谓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放射性废物是指放射性核素超过国家规定限值的固体、液体和气体废弃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是指含有传染病病菌的污水、粪便等废物;有毒物质是指对人体有毒害,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严重危害的固体、泥状及液体废物;其他危险废物则是指上述列举之外的,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
    2023-02-25
    281人看过
  • 污染环境罪定义以及构成要件
    一、污染环境罪定义以及构成要件(一)污染环境罪客体要件放射性废物主要包括放射性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放射性废水是指放射性核素含超过国家规定限值的液体废弃物。放射性废气是指放射性核素含量超过国家规定限值的气体废弃物。放射性固体废物是指放射性核素含量超过国家规定限值的固体废弃物。(二)污染环境罪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和大气排放危险废物,造成环境污染,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三)污染环境罪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可以成为本罪主体。(四)污染环境罪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刑法修正案八》中对于原有规定作出修改,本罪从结果犯演变至行为犯,从过错责任原则到带有严格责任性质的过错推定原则,从过失犯到承认存在间接故意的主观方面。二、认定污染环境罪的标准是什么(一)本
    2023-06-06
    351人看过
  • 如何治理环境污染?减少环境污染的方法有哪些?
    1、加强监督管理新环境保护法强化监督管理措施,进一步强化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环境质量的责任。法律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未达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重点区域、流域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限制达标规划,并采取措施按期达标。”在政府对排污单位的监督方面,针对当前环境设施不依法正常运行、监测记录不准确等比较突出的问题,新法增加了现场检查的具体内容。在上级政府机关对下级政府机关的监督方面,加强了地方政府对环境质量的责任。同时,增加规定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并规定了上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对下级部门或工作人员工作监督的责任。2、规定每年6月5日为环境日新环境保护法规定每年6月5日为环境日。为进一步提高公民环保意识,新法增加规定公民应当采用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同时,增加规定公民应当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配合实施环境保护措施,按照规定对生活废弃物进行分类放置,减
    2023-04-27
    60人看过
  • 污染环境罪有缓刑吗,污染环境罪的主观要件是什么
    当前环境污染的现象虽说相比以前已经减少很多,但环境污染的现象依然存在,关于保护环境国家出台了许多的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对于环境污染和破坏的主体进行刑事处罚和相关赔偿,对于污染环境罪的内容大多数人都不了解,那具体来说污染环境罪有缓刑吗?一、污染环境罪能判缓刑吗?现在对污染环境犯罪打击力度很大,判缓刑的难度加大。但是,如果确实情节轻微,有从轻、减轻的情节,并不是都不能判缓刑。适用缓刑的对象和条件:(一)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二)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即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以上两条缺一不可。(三)刑法规定,对累犯,不论其刑期长短,一律不能适用缓刑。比如,2013年12月12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了两家联合制定的《关于依法办理环境保护案件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构成污
    2023-06-16
    131人看过
  • 刑诉法环境污染都包含哪些污染
    环境刑事诉讼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揭露和证实环境犯罪,追究环境犯罪者刑事责任的活动。一、污染环境(一)污染型环境刑事诉讼污染型环境刑事诉讼是指因环境污染行为而引发的环境刑事诉讼。它在环境刑事诉讼中占有很大的比例,可以说是最为常见的环境刑事诉讼。提起污染型环境刑事诉讼的原因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种类:(1)环境污染行为引发重大环境污染事故;(2)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3)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4)走私废物,包括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污染型环境刑事诉讼的特征是无论其原因行为为何,都具有污染环境的事实或者有污染环境的危险,都是以污染环境这一事实作为提起环境刑事诉讼的基础行为。(二)破坏型环境刑事诉讼破坏型环境刑事诉讼是指因资源破坏行为而引发的环境刑事诉讼。破坏型环境刑事诉讼的原因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种类:(1)非法捕捞水产品;(2)非法狩猎;(3)非
    2023-04-27
    406人看过
  • 环境污染中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有哪些,环境污染中大气污染物的危害
    环境污染中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有颗粒物、硫氧化物、碳氧化物、碳氧化物、碳氢化合物和其他有害物质,环境污染中大气污染的危害包括呼吸道疾病与生理机能障碍等。一、环境污染中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有哪些环境污染中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有:1.颗粒物:指大气中液体、固体状物质,又称尘。2.硫氧化物:是硫的氧化物的总称,包括二氧化硫,三氧化硫,三氧化二硫,一氧化硫等。3.碳的氧化物:主要包括二氧化碳和一氧化碳。4.氮氧化物:是氮的氧化物的总称,包括氧化亚氮,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三氧化二氮等。5.碳氢化合物:是以碳元素和氢元素形成的化合物,如甲烷、乙烷等烃类气体。6.其它有害物质:如重金属类,含氟气体,含氯气体等等。二、环境污染中大气污染物的危害环境污染中大气污染物的危害是多方面的,主要表现是呼吸道疾病与生理机能障碍,以及眼鼻等粘膜组织受到刺激而患病。大气中污染物的浓度很高时,会造成急性污染中毒,或使病状恶化,甚至在几
    2022-06-16
    463人看过
  • 常见的环境污染有哪些?环境污染的分类是怎样的
    空气污染可谓是”隐形杀手“是我们不经意间接触到的,而水污染和生活污染则需要我们平时多注意,用心防范便可有效避免受其伤害。具体哪些类型如下所述:(一)空气污染常见污染气体的主要成分:1、二氧化碳(co2)主要来自煤、石油和天然气的燃烧。最大的排放者是**发电厂、汽车等交通工具。2、氯氟烃(CFCS)主要来自使用氟*昂的空调和制冷设备、含氯氟烃的喷雾剂(如摩丝)、甲基氯仿或四氯化碳干洗剂等。3、一氧化碳(CO)主要来自汽车尾气、烧煤和露天烧垃圾等。4、氮氧化物(NOX,包括NO、NO2、NO3)主要来自汽车尾气和燃煤发电厂。5、二氧化硫(SO2)主要来自燃煤发电厂和民用烧煤等。6、煤灰、煤烟和油烟主要来自在马路旁架煤炉子的餐饮摊点、烤羊肉串摊、呛锅炒菜等。7、粉尘主要来自清扫路面和机动车辆的行驶从地上扬起的尘土。8、铅粒主要来自使用含铅汽油的汽车尾气。9、臭氧(O3,又称作光化学氧化剂)主要来
    2023-06-11
    137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行为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划分。 根据规定,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负刑事责任;年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在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八大严重犯罪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低于十四周岁的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此外... 更多>

    #刑事责任年龄
    相关咨询
    • 打工者能否构成污染环境罪,具体有哪些构成条件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22
      判断打工者是否构成犯罪,需要分情况讨论是否满足一般条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可以成为本罪主体。 具体构成条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了国家防治环境污染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
    • 德州污染环境罪刑事构成要件有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3-08
      构成要件如下: (一)主体 本罪为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本罪。 (二)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表现为过失,故意不构成本罪。 (三)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防治环境污染的管理制度和他人的生命健康权。 (四)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指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
    • 哪些污染环境行为会构成犯罪的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13
      根据《环境污染犯罪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构成污染环境罪: (1)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 (2)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 (3)排放、倾倒、处置含铅、汞、镉、铬、砷、铊、锑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的; (4)排放、倾倒、处置含镍、铜
    • 环境污染罪如何构成?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18
      一、客体要件 环境污染罪的对象为危险废物。具体包括放射性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所谓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放射性废物是指放射性核素超过国家规定限值的固体、液体和气体废弃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是指含有传染病病菌的污水、粪便等废物;有毒物质是指对人体有毒害,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 构成环境污染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27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责任理论的产生、发展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责任理论是从传统民法损害赔偿理论派生和发展而来。 根据传统民法的损害赔偿理论,一般来说,在法律上只有具备以下条件,致害人才负赔偿责任: (1)要有损害事实的存在; (2)致害人所致损害的行为必须是违法; (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要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4)行为人要有有过错(故意或过失),即该损害是由于致害人的过错所造成的,如果此损害是由于受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