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确认为无形资产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3 08:12:27 188 人看过

通常情况下,自用的土地使用权属于无形资产;但是以下情况除外:

1、房地产开发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应当计入所建造房屋建筑物成本,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2、外购的房屋建筑物,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括土地以及建筑物的价值,则应当对支付的价款按照合理的方法在土地和地上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如果确实无法在地上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一、土地使用权确认的司法解释

土地使用权确认在中国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文件中,被称为土地确权。不论称谓如何,实质上都是对土地使用权归属的确认。土地确权是中国《土地管理法》中很重要的一个法律环节。

土地使用权确认是在土地使用权的归属不明或发生争议时,利害关系人请求有关权力机关确认土地使用权归属,从而解决土地使用权争议的行为。土地使用权确认请求权由对特定的土地有利害关系人行使,利害关系人不一定是土地使用权人,在土地使用权的归属不清或发生争议时,利害关系人可以是任何与特定的土地就土地使用权归属有土地使用权法律关系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他们都可以向有关机关或机构提出土地使用权确认的请求。

土地使用权确认是土地使用权保护的前提,只有通过确认土地使用权,才能明确土地使用权的归属,只有在土地使用权归属明确的情形下,土地使用权受到侵害或妨害,土地使用权人既可以直接行使土地使用权请求权,以土地使用权方法进行保护,也可以行使债权请求权,以债权方法进行保护。在土地使用权归属不明或发生归属争议的情况下,首先应通过土地使用权确认,明确土地使用权归属之后,才能确定谁是真正的土地使用权人,才能确定请求权行使的主体。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01: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分有偿和无偿两种形式
    1、通过竞争的方式获得农地的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一般是有偿的;2、通过家庭承包方式获得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地的使用权通常是无偿的。土地使用权的设定是有期限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耕地集体组织内部家庭承包经营的承包期是30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又明确了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活动在承包期内进行。一、农村房屋用地使用权包括哪些内容1、占有权。房屋用地使用权人经依法申请批准取得房屋用地使用权,便享有对房屋用地的独占权,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侵占、擅自使用或剥夺其房屋用地的使用。对于房屋用地上旧有的建筑设施及其他林木,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在合理期限内做出处理,不得影响房屋用地使用权人的使用。2、使用权。房屋用地使用权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制。不论房屋用地使用的年限长短及其建设情况如何,房屋用地使用权非依法定原因不能被剥夺。对于房屋用地上的建
    2023-02-07
    459人看过
  • 如何确定通过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的使用年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通过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的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使用年限后的剩余使用年限。《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规定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者通过出让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使用年限后的剩余使用年限。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随之转让。如何转让土地使用权?1。交易双方应申请转让,交易双方应申请过户手续。同时提供出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线图、房屋产权证、法人资格证、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承办人收到申请后,应当对该宗地的情况和情况进行详细审查。承揽人未按照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未通知承揽人抵押、查封、出租土地的,权属不明或者围绕土地发生纠纷的,承
    2023-05-02
    479人看过
  • 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是无形资产吗,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能否办理抵押
    一、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是无形资产吗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不是无形资产,用于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应将其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一般确认为无形资产。《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40条,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或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后作为资产入股的,土地使用权确定给股份制企业。国家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的,土地使用权确定给股份制企业。国家将土地使用权租赁给股份制企业的,土地使用权确定给股份制企业。企业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或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读后,出租给股份制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变。二、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能否办理抵押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能办理抵押,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抵押后,并不丧失转让权,但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应告知抵押人。下列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单独抵押的;2.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地
    2023-06-28
    158人看过
  • 实物土地使用权与无形资产的本质区别
    土地使用权是实物还是无形资产需要看所处的房屋建造阶段,在房屋建造的不同时段;土地使用权被计入的资产形式也是不同的,在房屋建造前,建造时都是可以计入无形资产的,在房屋建造完工后,会随房屋工程成本一同转入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归业主还是归开发商土地使用权为开发商原始取得,业主为继受取得。在业主取得产权之前,该房屋并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所有权,在业主办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时,该开发商持有的土地使用权要进行分割到户,业主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同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2023-07-09
    118人看过
  •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纳入房产税计税依据吗
    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当按照取得时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确认为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筑物时,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不与地上建筑物合并计算其成本,而仍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分别进行摊销和提取折旧。但下列情况除外:1、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2、企业外购的房屋建筑物,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括土地以及建筑物的价值,则应当对支付的价款按照合理的方法(例如,公允价值比例)在土地和地上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如果确实无法在地上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合理分配的,应当
    2023-02-15
    162人看过
  • 外商取得土地使用权,投资开发房地产的途径
    (一)竞投方式通过参加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公开主持的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或拍卖,以竞投方式直接取得开发用地进行开发经营。(二)合作方式由外商出资、广州市内的开发公司出地和部分资金,组成合作项目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这类项目由合作双方先报经市建委初审同意,并再向市外经贸委申请办理立项和合同审批手续。合作项目经市外经贸委批准后,合作双方始得向市房地局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将该土地使用权转入合作公司,外商通过合作公司按合同规定比例持有该土地使用权并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一、投资项目审批(一)投资方式目前主要是合作方式。政府鼓励国内开发公司以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或合作条件与外商组成开发企业。合作企业有利于发挥中方原有用地的地利和人缘条件,共担风险。合作房地产企业需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资质审查,方可获得房地产开发经营资格。项目公司以经营指定的房地产项目为限,注册资本不低于项目总投资50%,经营期限依据项目经
    2023-03-26
    439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是实物还是无形资产呢
    土地使用权是实物还是无形资产需要看所处的房屋建造阶段,在房屋建造的不同时段;土地使用权被计入的资产形式也是不同的,在房屋建造前,建造时都是可以计入无形资产的,在房屋建造完工后,会随房屋工程成本一同转入固定资产。一、婚前一方建造的房屋对一方婚前建起的房屋,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如果双方没有相反的约定,这样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属于,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二、婚前一方建造,而建造房屋所欠的是夫妻结婚后用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这样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不是婚后共同所得,因而不能视为,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但是因建房所欠的债务用了婚后共同财产返还,因此,得到房子的一方应当补偿房价的一半给另一方。如果是建房的部分债务由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那么得到房子的一方应当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一方家庭为子女结婚居住而建造的房屋,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居住的这样的房屋视为父母赠与夫妻双方的财产,分
    2023-06-29
    355人看过
  • 国家无偿划拨给企业的土地使用权属于无形资产吗?
    一、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确认为无形资产,但下列情况除外:(1)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的成本中;(2)企业外购的房屋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应当在地上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筑物时,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分别进行摊销和提取折旧。企业改变土地使用权的用途,将其作为用于出租或增值目的时,应将其账面价值转为投资性房地产。土地土地使用权使用权,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和继承。划拨土地使用权在补办出让手续、补缴
    2023-03-19
    469人看过
  • 法律规定怎么获得土地使用权的确认?
    获得土地使用权确认书的方式主要有出让土地、划拨现有土地、转让现有土地或拍卖土地等。首先要看用户是否符合获得土地的条件,属于什么样的企业。根据情况选择自己想要的土地《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用途,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移交给单位或者个人。,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建设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等。前款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抵押,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土地所有人,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书面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集体建设用地租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及其最高年限、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等。,参照同类国有建设用地。国务院制定了具体办法。
    2023-08-06
    101人看过
  • 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存在的问题
    一、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存在的问题第一,土地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土地的重要性在国家内部主要是指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的固定安置功能和商业化的增值功能。一是固定安置功能。一个企业、事业单位,没有自己的土地,很难持久而长远的生存与发展。二是商业化的增值功能。土地上的附着物(房屋、建筑物)存在残值,但土地本身并无残值,或者其残值一般情况下都大于原值。然而,作为城镇(农村集体)土地,土地使用权只会增值,总体上没有跌价和贬值的可能,尤其在我国更是如此。但其作为一种非常重要而不可替代的资源,排列在企业或者政府的资产最末段,在企业、个人等交易过程中,巨大的利益常常处于被忽视,监管处于失控状态,成为少数人操作牟利的对象。第二,土地管理严重不到位。目前,尽管从中央到地方,并没有忽略土地重要性,但至今他没有系统的对口管理部门和专业管理人员,管理处于凌乱而彼此分割状态。当前中央有国土资源部,省、地、
    2023-05-05
    395人看过
  • 无形资产还是实物?土地使用权本质揭秘!
    土地使用权是实物还是无形资产需要看所处的房屋建造阶段,在房屋建造的不同时段,土地使用权被计入的资产形式也是不同的,在房屋建造前,建造时都是可以计入无形资产的,在房屋建造完工后,会随房屋工程成本一同转入固定资产。企业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无形资产)出资注意事项1、用于投资的实物为投资人所有,且未做担保或抵押2、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对其拥有所有权3、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拥有土地使用权4、注册资本中以无形资产作价出资的,其所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无形资产中属于国家规定的高新技术成果,其作价金额超过公司注册资本20%的,应当经省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认定5、用于投资的实物资产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50%6、以实物或无形资产出资的业经评估,并提供评估报告7、公司章程应当就上述出资的转移事宜作出规定,并于投资后公司成立
    2023-07-20
    494人看过
  • 什么条件下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成立
    一、新会计准则规定(1)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筑时,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分别进行摊销与折旧。(2)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3)企业外购的房屋建筑物支付的价款无法在地上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分配的,应当整体确认为固定资产原价。所以在当前没有谁能有单独的土地所有权,只有使用权.那么就是进入无形资产。二、“固定资产-土地”和“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应当对土地使用权正确地进行界定确认,分别在“固定资产—土地”和“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中单独核算。界定确认的标准:一是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时间,看是在实施现行会计制度之前或之后;二是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代价,看取得土地使用权是有偿的或是无偿的。具体操作如下:(1)不论实施现行会计制度前后,凡是属于行政无偿划拨给事业单位的土地使用权,一律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记入
    2023-03-20
    425人看过
  •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税需要交纳么?
    一、无形资产土地使用税需要缴纳么?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所以无论你将土地记作无形资产,还是随房屋记入固定资产,都要按条例规定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土地的使用权属于无形财产,并且属于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所要征收的土地使用税势必需要缴纳的,费用根据土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支出总额按比例计算。土地使用税是对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使用的土地面积定额征收的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土地使用税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列入大、中、小城市和县城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多少不同。二、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是什么?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1、
    2023-06-27
    181人看过
  • 可以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主体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都可以依法取得土地的使用权。《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土地开发、利用、经营。第四条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特点?(一)行政干预性强。由于划拨土地使用权与国家的产业政策有着密切联系,因此其转让须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后才可有效,审查的内容包括转让双方的情况及转让协议是否合法、转让后用途及土地使用权类型是否符合规划和国家供地政策、土地权属是否清楚等,其目的是保证国有土地收益不流失和防止划拨土地使用权流入市场对国有土地市场造成
    2023-06-18
    401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否应当确认为无形资产和建筑物的支付成本?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06
      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确认为无形资产,但下列情况除外:(1)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的成本中;(2)企业外购的房屋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应当在地上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筑物时,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分别进行摊销和提取折旧。企业改变土地
    • 企业外购地上建筑物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否应当确认为无形资产范围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14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无形资产》的有关规定:企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筑物时,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不与地上建筑物合并计算其成本,而仍应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分别进行摊销和提取折旧。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确认为无形资产。下列情况除外:(1)企业外购房屋建筑物所支付的价款中包括土地和建筑物价值,应当对所支付的价款按照合理的方法在地上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配;
    • 按国家规定,土地使用权为无形资产,宅基地使用权是否为无形资产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6-12
      宅基地的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经济组织,居民拥有宅基地土地使用权;宅基地土地使用权属于传统民商法中的用益物权范畴。
    • 地产开发是以哪些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1-03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以
    • 如何确定土地使用权投资性房地产还是无形资产?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25
      一、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会计上通常将无形资产作狭义的理解,即将专利权、商标权等称为无形资产; 二、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投资性房地产主要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三、准则规定下列各项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有:(1)自用房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