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权益遭受侵害的申诉程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1 17:01:46 489 人看过

申报范围: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以及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资料,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申诉或对经济活动中违法违章行为的举报。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2、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

3、《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

4、《工商行政管理所受理消费者申诉实施办法》5、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移动电话机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山东省皮革制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山东省家具产品销售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摩托车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实施细则》

所需资料:1、书面申诉一式两份,并载明下列事项:

(1)消费者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邮政编码;

(2)被申诉人的名称、地址;

(3)申诉的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依据;

(4)申诉的日期。2、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发票、收据、购货卡、服务卡、保修卡等)。3、商品质量状况难以凭感官确定的,消费者应当提供法定鉴定部门的鉴定书。

承诺期限:1、能当天解决的当天解决;2、当天解决不了,一般在十五个工作日解决(需要调查或送检取证的例外);3、对来信来函的申诉举报,自接到申诉举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诉人。对受理的申诉举报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调查、处理或提交政府有关部门处理。4、对消费者纠纷的调解自收到消费者申诉之日起60日内终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终止调解。

收费标准:有关消费争议的商品检验费用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检验费用由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支付或者由消费者先行支付,责任确定后,依法按责任情况承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21: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承诺相关文章
  • 消费者权益在受到侵害后多久投诉有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消费者权益在受到侵害后一年内投诉有效。向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等部门投诉时效为一年。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诉的时效也为一年。一、12315投诉对商家有什么影响商家侵犯消费者权益,被消费者拨打12315投诉的结果有如下内容:(一)商家侵犯消费者权益,消费者到12315投诉后,消协(12315是消协的电话)会来组织商家去协商解决。若商家与消费者协商不好,消协会将此事报给工商行政管理;其实,12315只是工商局内设的消费者申诉处理机构,也就是站在公平公正的角度处理消费者的申诉,一般只做调解处理,不会作任何处罚。(二)商家被投诉侵犯消费者权益,工商行政管理会对商家的行为进行调查,并依据调查结果对商家(企业、商户)进行行政处罚。包括吊销营业执照、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等等;(三)如果商家侵犯消费者权益,消费者可能会到法院向商家(企业、商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商家各项赔偿。二、怎么
    2023-02-19
    488人看过
  • 消费者权益受侵害怎样收集证据维权
    消费者权益受侵害收集证据维权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4条第1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的规定,消费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消费者权益争议纠纷的诉讼时,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既要提出当事人之间存在民事法律关系的事实:同时还要有当事人的民事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就是原告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根据消费者权益争议纠纷特点,应着眼于以下几方面的证据收集:(1)反映当事人法律关系的形成、发展的证据材料,如商品的购货发票、接受服务的票据、加工承揽、保管合同的文件;(2)反映损害事实存在的证据,如有产品质量问题的样品、标的物检验鉴定结论等;(3)能够证明经济损失情况的材料,如损失清单、单据、现场勘查记录等。鉴于消费者对某些制造过程较为复杂的产品不甚了解,很难提出证据证明被告的过错,为充分保护消费者行使诉权,《产品质量法》第31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
    2023-04-17
    294人看过
  • 消费者权益受损害可以起诉吗
    是可以进行起诉的,也可以自行协商、向消协投诉、消协调解或者申请仲裁。可以先找厂家协商解决,无果。可以到消费者协会请求帮助。无果,还可到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厂家拒绝仲裁,可到当地人民法院进行民事诉讼,法律解决。(一)协商和解,是指在发生争议后,经营者与消费者两方以平等自愿为前提,针对有关争议进行相关协商,以求得达成公平合理的解决争议协议的一种方式。协商和解具有高效、简便、经济等优点,而且程序简单、节省时间和精力。(二)调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调解,主要是指消费者协会的调解。消费者协会调解一般由消费者协会、经营者和消费者三方参加,消费者协会起着居中调解的作用,也可以提出解决纠纷的有关方案或者建议,但是并不能代替消费者或者经营者做出有关决定。(三)申诉。当消费者认为自己合法的消费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向行政机关要求予以相关的保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相关行政规章
    2023-04-18
    52人看过
  • 有没有侵害消费者权益?
    我在昆明工作,08年底,公司分配我到开远分公司,在分公司可能我待的时间在一年左右,也并不确定,09年3月1日,想接宽带上网,于是去灵泉西路电信营业厅办理相关业务,以下是我们的对话:电(电信营业员)我:我想装宽带,请问怎么办理电:158元手续费我:我有猫了电:我们是送的猫,必需158元电:要捆绑一部座机,同时还要捆绑一部手机我:手机我有,移动的电:不行,必需捆绑我公司的手机!包年是1088元我:我包月,我不确定在这里能不能待一年电:就算包月,不足一年也要按一年收费,不然我们不划算装接下来我就没有再问了,这些条款把我扫出门了。我是新手,分不多,还请帮我看看这里谁对谁错?补充:看了投诉要准备很多材料,发票等什么的,但是现在我也还没敢装呢,没有发票之类的东西,怎么投诉呢?指点下
    2023-06-07
    178人看过
  • 调查显示近八成消费者权益受侵害
    中消协2日在京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实施20年消费维权状况调查报告。调查显示:近一年来,有超过78%的消费者受过不同程度的权益侵害。其中,一年中有过2至5次被侵权行为的最多,占比近一半。自今年10月联合百度网开展问卷调查以来,共有5756人参与了这项调查。调查显示,在消法赋予消费者的九项权利中,反映维护最差的三项权益依次为知情权、监督权和公平交易权,分别占53.6%、48.5%和32.8%。针对目前商场里商品售出,概不退换、高档商品,不买勿动、打折商品,概不三包等店堂告示,有82.2%的消费者认为这是不合法或无效的。调查显示,在商品类中,消费者最关注的前五项维权领域主要是家用电子电器、食品(含保健食品)、医疗和医药品、服装鞋帽以及商品房;在服务类领域,消费者最关注的维权领域前五项分别为餐饮、互联网、媒体购物、电信服务、旅游服务。该问卷同时还就消费者对此次消法修订的民意期待进行了调查。结果
    2023-06-07
    373人看过
  • 当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应怎样做
    当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营者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是谁先行赔偿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
    2023-08-11
    277人看过
  • 商品房预购人权益遭受侵害的情况
    商品房预购人权益遭受侵害的情况,在进行商品房预售的时候应该注意什么,有哪些风险存在,本文为您介绍商品房预售的风险。第一,预售人隐瞒重大事实。主要表现为预售人隐瞒自己没有开发资格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隐瞒其不具有土地使用权或未付清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事实;隐瞒已将在建的商品房项目设定抵押等他项权利的事实等。由于预售人隐瞒以上事实,预购人陷于错误认识而与之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当预售合同由于主体不合格而归于无效时,预购人已缴纳了预付款,预售人往往卷款而逃或正在接受行政处罚,预购人的权益极有可能落空。第二,预售人逾期交房。不管是因施工或配套设施进度等原因引起的逾期交房,还是因开发商资金不足或预售不成功,预售人违法将预售款转向投入其它项目或其它行业造成的逾期交房,依据法律规定预售人逾期无法交楼的,应赔偿预购人的损失。但很多时候购房者向法院起诉要求终止合同,但开发商却无力退款,也无力承担违约责任;即使通过
    2023-06-10
    161人看过
  • 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应该去哪里投诉,怎么赔偿?
    一、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应该去哪里投诉当消费者权益受到侵权时,消费者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也可以向工商管理部门报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其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及时向所在地的受理产品质量问题部门投诉。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其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及时向所在地的受理产品质量问题部门投诉。二、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怎么赔偿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的赔偿标准要依据是侵犯了消费者什么权益,才能决定是否能要求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
    2023-06-07
    322人看过
  • 外出旅游遭侵权消费者如何维护权益
    一、与旅游经营者协商和解旅游者在旅途中若遇旅游纠纷,可先与组团社的全陪、领队或地接社导游多沟通,不能解决时,再与组团社联系,要求妥善处理。要及时向他们反映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听取旅行社的答复后再做决定。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旅游法》规定,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和有关调解组织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对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消费者在与旅游经营者协商不成时,可以通过消费者协会等机构与旅游公司进行调解解决。但是,调解必须遵守自愿和合法原则。1、愿原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调解工作必须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进行;二是调解协议内容必须出自双方自愿。2、解的合法原则主要指调解工作要以事实为根据,在分清是非的基础上,正确地适用实体法来确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与民事法律中的禁止性规定相冲突,不得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违反公序良俗或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三、
    2023-04-27
    137人看过
  • 怎么样才算侵害消费者权益
    可以算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是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有下列行为:(一)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二)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三)销售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的商品;(四)销售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五)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六)销售伪造或者冒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七)在销售的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八)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九)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故意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十)骗取消费者价款或者费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一、《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中规定的处罚标准第十五条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其他法律、法规有
    2023-02-20
    394人看过
  • 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后应通过哪些途径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即消费者与经营者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互相交换意见,协商解决争议。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消费者协会是专门保护消费者利益的群众性组织。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4、提请仲裁机构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法院起诉是解决消费争议的司法手段。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怎么赔偿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的赔偿标准要依据是侵犯了消费者什么权益,才能决定是否能要求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属于侵犯消费者权利,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
    2023-07-22
    468人看过
  • 名誉权遭受侵害的方法
    侵害名誉权的方式。我国保护公民的名誉权。具体侵害方式有:1、侮辱。侮辱是指故意通过言语、文字或者行为举止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2、诽谤。诽谤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散布有关他人的虚假事实,导致他人名誉降低或者毁损的行为;3、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方式有哪些1.侮辱行为。侮辱,是指故意以暴力、语言、文字、漫画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2.诽谤行为。是指行为人故意或过失地散布虚假事实,贬损他人名誉的行为。所谓“故意”,是指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人明知所散布的事实是虚构的,不存在的,但因可以达到贬损他人名誉而仍然散布的行为;所谓“过失”,是指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人不知所散布的事实是虚假的,但因可以达到攻击目的而贬损他人名誉或因好奇而散布、传播的行为。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不是虚假的,散布这些事实涉及隐私,其目的是为了贬损其名誉的,亦可因泄漏个人
    2023-07-02
    203人看过
  • 【315维权宣传】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怎么办?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消费者可以持民事起诉书、消费合同等相关证据材料到法院提起诉讼。记得附证据清单,与事实有关的证明材料。而且应该按照被投诉者数提出诉状副本,并依法在维权过程中提供新证据。一、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有哪些?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2、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3、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4、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5、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6、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7、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二、欺诈消费者要判刑吗?
    2023-05-07
    209人看过
  • 消费者受侵害要如何维权
    一般来说,当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一是与经营者协商;二是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三是向有关行政部门如工商机关申诉;四是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协议申请仲裁机构仲裁;五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必要时,消费者可以聘请律师帮助自己讨回公道。一、协商和解协商解决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发生争议后,就与争议有关的问题进行协商,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通过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分清责任,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的活动。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协商和解是一种快速、简便的争议解决方式,无论是对消费者还是对经营者,它都不失为一种理想的途径。事实上,日常生活中大量的消费者权益争议都是通过这种方式解决的。在协商和解时,消费者应注意以下问题:针对经营者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消费者协商和解建议的行为,消费者应立即采取措施,用其他途径解决争议问题。即可用投诉、申诉或仲裁、起诉手段解决纠纷。如果经营者的故意拖延和无理拒
    2023-06-04
    465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承诺
    词条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承诺
    相关咨询
    • 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申报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06
      消费权益受到侵害申报的范围为: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以及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资料,与经营者发生争议的申诉或对经济活动中违法违章行为的举报。
    • 消费者权益在受到侵害后多久投诉有效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3-01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消费者权益在受到侵害后一年内投诉有效。向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等部门投诉时效为一年。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诉的时效也为一年。
    • 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主张权利?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6-12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五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
    • 消费者权益第二次受侵害赔偿几倍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2-28
      消费者被欺诈的应被赔偿3倍。根据法律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相关延伸】 问: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时怎么办? 答: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
    • 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投诉和举报的区别是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04
      工作中经常遇到申请人将“投诉”和“举报”相混淆,要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经营者退还费用并赔偿损失,甚至部分执法人员也存在模糊认识,简单的以申请书名称作为区分投诉和举报的标准,以致造成工作上的失误。那么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投诉和举报的区别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