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省直驻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住房货币分配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0 17:38:23 167 人看过

省直有关单位:

省房改办《关于省直驻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住房货币分配有关问题的意见》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迳与省房改办联系。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关于省直驻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住房货币分配有关问题的意见

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住房制度改革实行住房货币分配的通知》(粤府[1998]82号)的精神,全省从2000年1月1日起全部实行住房货币分配。现对省直驻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以下简称“省直驻穗单位人员”)住房货币分配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省直驻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均按照广州市住房货币分配方案规定的标准、发放年限执行。其中省直驻穗单位部分职级干部的发放标准在广州市的方案中没有明确的,由省里作出统一规定,详见《省直驻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住房货币分配标准表》(附后)。

二、参加住房货币分配的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本人及配偶均未按房改政策购买过公有住房以及购买过解困房或参加过集资建房的;

(二)本人及配偶均未领取过政府认定的住房补贴;

(三)本人及配偶停止享受房改或廉价租金,已按成本或商品租金交纳房租。

三、住房货币分配原则上按月发放。工作满一年以上首次购买住房的(需提交购房合同),可给予经济上的支持,提前一次性无息提供7年的住房货币分配款作为借款,以后从住房补贴中逐月扣回,如调出机关事业单位,必须归还借款余额。

四、住房货币分配的资金来源:

(一)财政全额拨款的单位:

1、从住房基金中提取80%;

2、省财政厅纳入预算,原用于住房建设、维修和房租补贴的资金;

3、单位出租公有住房的租金收入扣除维修支出的部分;

4、经省财政厅核准开支的预算外资金;?属财政差额拨款的单位,由省财政厅按财政拨款的比例安排。

(二)自收自支的单位:

1、从住房基金中提取80%;

2、单位自筹用于住房建设的资金;

3、单位出租公有住房的租金收入扣除维修支出的部分;

4、单位的公益金;

5、单位可支配的其它资金。

五、计发住房货币分配的起始时间。1999年底前参加工作的人员,从2000年1月起计发;2001年以后参加工作的人员,从参加工作次月起计发。

六、申请使用住房基金或须经省财政厅核准的资金发放的审批程序。

(一)申请使用住房基金的,由单位向省房改办申请,并附上银行出具的住房基金余额证明,省房改办根据该单位住房资金的余额按规定批出,由单位逐月发放。

(二)申请须经省财政厅核准的资金的,由单位向省财政厅提出申请,并附上单位年度预算(包括单位年度住房基金收支预算、决算和住房补贴项目),由省财政厅按规定批出,由单位逐月发放。

参加住房货币分配的人员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省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住房货币分配申请表》,由单位审核汇总填写《省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住房货币分配申报审批表》,于每年的1月10日前分别向省房改办和省财政厅申报。

七、省房改办和省财政厅核定批准使用资金后,在年度计发期间内,如因人员变动或职务升降的,核定的预算不作增减调整,应增减的资金到下一个年度一次性调整,而个人增加部分可由单位先预支给个人。

八、住房货币分配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快住房制度改革实行住房货币分配的通知》(粤府[1998]82号)的规定执行。

九、省属驻穗国有企业职工住房货币分配方案可参照本《意见》执行。

附件:省直驻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住房货币分配补贴标准表

广东省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年五月十日

附件:

省直驻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住房货币分配标准表

单位:元/月/人

住房货币机关事业单位机关或事业单位

分配标准行政职务被聘专业技术职务职员技术工人普通工人

233办事员员级六级初级工5年以下

280科员助级五级中级工6一10年

327副主任科员中级3年以下四级4年以下高级工11-18年

373主任科员中级4年以上四级5年以上技师19年以上

420副处级副高级3年以下三级4年以下高级技师

467处级副高级4年以上三级5年以上

607副厅级正高级二级

747正厅级

933副省级

1183正省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8日 18: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货币相关文章
  • 关于驻穗中央、省属企业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1999-6-18【实施日期】1999-7-1【发布单位】【文号】粤价[1999]158号驻穗的中央、省属各物业管理单位:为贯彻省物价局、省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布广东省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的通知》(粤价[1999]90号),现就驻穗中央、省属企业(包括原部队企业和外地企业)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广州市区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具体收费标准为:(一)住宅1、多层住宅(9层及以下)一级:按优质优价的原则确定;二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下同)0.75元(装有电梯的为每平方米1.00元);三级:每平方米0.50元;四级:每平方米0.40元。2、高层住宅(10层及以上)一级:按优质优价原则确定;二级:每平方米1.95元;三级:每平方米1.55元;四级:每平方米1.30元;五级:每平方米1.00元。3、高尚住宅区、别墅区,主要依据业主的要求和所提供的服务
    2023-04-22
    128人看过
  • 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的相关问题
    基本医疗保险是为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以避免或减轻劳动者因患病、治疗等所带来的经济风险。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它与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共同构成现代社会保险制度。那么省直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和对象有那些单位和人员,下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问:省直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和对象有那些单位和人员?答:省级党群机关,人大、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以及列入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其他单位机关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省直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省级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财政全额供给及部分供给经费的省直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问:什么是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答:用人单位和职工缴
    2023-02-19
    484人看过
  • 四川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有关问题的意见
    各市、州人事局,省级各部门:为保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顺利进行,经研究并商省委组织部同意,现就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管理中领导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的规定,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是指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双方聘用关系,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义务的一种人事管理制度。建立聘用关系应当订立聘用合同。作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除须由省委、省政府,市(州)委、市(州)政府,县(市、区)委、县(市、区)政府任免的事业单位的领导人员暂不签订聘用合同以外,事业单位其他领导人员均应签订聘用合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中,由上级部门任免的党、政一把手和法定代表人须由上级任免部门与之签订聘用合同;其他领导人员(包括工会主席),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
    2023-06-10
    242人看过
  • 关于市级机关和全额事业单位老职工住房补贴相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级机关和全额事业单位:为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津政发〔2006〕53号)要求,经市住房委员会同意,现就市级机关和全额事业单位老职工住房补贴相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鼓励职工住房档案全部通过验收的单位,在对住房未达标离休人员和住房未达标退休人员住房补贴发放完毕的前提下,按照在职无房职工和在职住房未达标职工的顺序提前发放下一类人员的住房补贴。二、各单位住房补贴资金,要按照市政府《关于市级机关和全额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资金筹措的通知》(津政发[2006]51号)规定渠道筹措,并按照住房未达标离休人员、住房未达标退休人员、在职无房职工、在职住房未达标职工的顺序积极推进住房补贴发放工作。三、为了指导各单位进一步完善老职工住房档案,顺利通过验收。对职工住房档案所应包含资料归纳如下:1、《职工现住房认定情况》(见附件1);2、《职工住房情况调查表》(表一、表二),住房变动情
    2023-06-10
    385人看过
  • 劳动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招收工人管理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厅、局(劳动人事厅):最近,一些地方劳动部门来电询问有关机关、事业单位招收工人的管理问题,现通知如下: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劳动部“三定”方案,劳动部的主要职能之一,是综合管理全社会劳动力。社会招工(包括机关、事业单位招收工人)是社会劳动力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这项工作,不单纯是办理招收录用手续,而且与其他一系列劳动工作包括待业登记、职业培训、就业安置、职工交流、劳动仲裁、劳动保险等及户粮管理紧密联系,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管理工作。各地劳动部门应继续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国营企业招用工人暂行规定》(国发〔1986〕77号),统一管理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招工工作,严格按照在国家下达给各单位的增人计划内审批录用的要求办理,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保证招工质量,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凡未到当地劳动部门办理招收录用手续的,一律无
    2023-06-10
    156人看过
  • 关于转制单位部分人员延缓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煟玻埃埃搐牐保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财政厅?熅郑牎15、萍继??熆莆??牐?经国务院同意,现就转制单位部分人员延缓退休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转制单位中任届未满的省?熥灾吻?、直辖市?犎舜蟪N?会委员和政协常委以上职务的人员,少数确因工作需要、身体能够坚持正常工作的副教授、副研究员和相当这一职称以上的高级专家,转制时需留任的院所厅?熅郑牸兑陨系痴?一把手,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干部管理权限,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退休年龄。其中,转制前到达退休年龄,转制后办理退休的,执行事业单位退休待遇计发办法和调整政策;转制过渡期内到达退休年龄,延缓办理退休的,按企业的办法和到达退休年龄当年的过渡期政策计发基本养老金,并按企业的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
    2023-06-09
    181人看过
  •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计发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事(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司(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后,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如何计发问题,经研究,通知如下:一、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后,女职工在国家规定的产假期间,其工资按下列各项之和计发:1.机关实行职级工资制的人员,为本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与工龄工资;2.机关技术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奖金;3.机关普通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奖金;4.事业单位职工,为本人职务(技术等级)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其中,体育运动员,为本人体育基础津贴与成绩津贴)。二、本通知自一九九三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2023-04-22
    391人看过
  • 关于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劳社就发〔2009〕58号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各类用人单位:为促进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尽快实现就业和稳定就业,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稳定就业扩大就业六项措施的通知》(京政发〔2009〕6号)的要求,及我市促进就业优惠政策相关规定,现就用人单位招用城乡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用人单位招用本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4050”人员、城市低保人员、残疾人、零就业家庭人员、初次来京的随军家属以及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在合同期内可申请享受最长不超过3年的岗位补贴和3至5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招用城镇就业困难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申请享受最长不超过5年的岗位补贴。申请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具体程序、需提供的材料以及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具体期限仍按照《关于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享
    2023-06-05
    466人看过
  • 关于印发《关于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
    人事部国人部发[2004]6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现将《关于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工资待遇等问题的处理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对试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给我们,以不断完善有关待遇政策,促进人员聘用制改革的平稳顺利进行。关于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工资待遇等问题的处理意见(试行)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精神,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现就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中有关工资待遇等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一、受聘人员的工资待遇1、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事业单位,要在建立以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基本内容的新型用人制度的同时,进一步深化内部收入分配改革,逐步建立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相适应的分配激励机制。确定受聘人员的工
    2023-06-09
    390人看过
  • 调整省直驻郑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适当补贴标准
    (一)补贴范围和对象省直驻郑机关、事业单位2000年12月31日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二)补贴标准适当补贴每人每月增加50元。(三)经费来源省直驻郑机关、财政全供事业单位提高适当补贴标准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安排。差供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由单位自筹解决。(四)执行时间提高适当补贴标准,从2001年1月1日起执行。[详见河南省人事厅《关于调整省直驻郑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适当补贴标准问题的通知》(2000年12月21日豫人薪[2000]6号)]
    2023-06-10
    261人看过
  • 关于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若干问题的意见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事部令第9号)已颁布施行。为认真贯彻执行上述法规规定,切实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就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一、建立和实施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关心职工生活、提高工作效率、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举措,是国家以法规的形式确立的一项重要福利制度,体现了以人为本和保护劳动者的精神。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要正确认识建立带薪年休假制度的深远意义,从依法落实制度、关心职工生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高度出发,对本单位职工年休假作出统筹安排,制定好年休假计划,保证职工年休假制度落实到位。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达到规定的工作年限的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集中安排,也可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承担野外地质勘查、野外测绘等工作任务的单位以及确因特殊情况需
    2023-04-22
    460人看过
  • 关于印发《关于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和登记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房地局、各房地产交易中心、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加快推进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和登记工作,我局制定了《关于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和登记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二○○四年五月二十五日关于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和登记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市政府批转的《上海市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和登记办法》(以下简称《网上备案和登记办法》)实施以来,本市商品房网上备案正在全面展开。为加快网上备案工作,现根据《网上备案和登记办法》的规定,就实施中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一、2004年3月30日后核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项目应当按《网上备案和登记办法》规定进行合同网上备案和登记。本通知下发前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但还未按规定办理网上用户认证和预(销)售情况申报手续的商品房项目(包括已领取或者还未领取《房地产开发企业入网认证表》的项目),均应在6月18日前
    2023-04-22
    457人看过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住房货币化分配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央、外地在渝单位,县级以上企事业单位:《重庆市住房货币化分配实施方案》已经2005年7月7日市人民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00五年十月八日重庆市住房货币化分配实施方案一、实行住房货币化分配的意义住房货币化分配是指在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后,将财政、单位建设和购买住房的资金转换为个人住房消费资金的住房分配方式。实行住房货币化分配,有利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提高职工购房支付能力,满足职工住房需求,推动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二、住房货币化分配的实施方式住房货币化分配的实施方式包括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和实行住房补贴两种方式。在符合条件的地区和单位,两种方式同时并行。(一)全面推行和不断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及我市有关规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健全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2023-04-22
    196人看过
  •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驻郑省直机关和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登记实施意见
    省人民政府各部门,郑州市人民政府:为了依法开展驻地在郑州市市区的省直机关和单位(以下简称省直机关和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工作,根据《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规定,制定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一、省直机关和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由省政府登记,包括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二、省政府登记的土地包括下列在郑州市市区范围内(市辖金水区、中原区、管城区、二七区、邙山区)的国有土地:(一)省党政机关、人大、政协、军区、民主党派、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及所属事业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二)省属事业单位及其所属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三)省属或省直单位主管的企业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四)省政府出资取得的其他国有土地。三、省政府委托省国土资源厅具体办理省直机关和单位的土地登记发证工作。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土地权属的审核,审核后形成正式文件,用于土地登记。省直机关和单位使用的国有
    2023-04-22
    462人看过
换一批
#银行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货币
    词条

    货币是度量价格的工具、购买货物的媒介、保存财富的手段,是财产的所有者与市场关于交换权的契约,本质上是所有者之间的约定。它反映的是个体与社会的经济协作关系。 货币政策是一种宏观经济政策,是调节社会总需求的政策,也是间接调控经济的政策,其具有长... 更多>

    #货币
    相关咨询
    • 关于员工投诉单位的常见问题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6-10
      劳动者在举报、投诉用人单位过程中需注意五个事项,以利维权。 一是注意区分举报和投诉。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可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如认为用人单位侵犯了劳动者个人的合法权益,则可提出投诉。 二是劳动者应及时维权,以防错过时效。《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有关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将不再查处。 三是举报宜通过快速有效方式。举报
    • 关于印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27
      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用工意向,用人单位聘请劳动者并与之签订的确认劳动关系的合同。通常比较正式的用人单位都会与劳动者签订与劳动内容相关的劳动合同,内容中会说明劳动范围以及报酬和劳动时间。
    • 人关于事业单位人员解除后生活费发放的问题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9
      建议双方协商处理解决,协商不好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 关于国有公司和事业单位的人员失职问题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八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
    • 关于注册资本货币单位变更的几个问题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14
      公司已成了在没有增资的情况下,出资方式不能变更。如果注册资本有变动,具体程序如下:先把打算出资的实物经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再根据评估报告出具验资报告,起草工商变更的文件,办理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