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如何样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是:
1.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
2.对于材料准备齐全,符合强制执行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3.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4.采取强制措施,如查封、冻结、扣押等措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
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2年时间。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三、申请强制执行的材料
1.强制执行申请书。该申请书需由申请人本人签字或盖章,如果申请人书写申请书有困难,可以口头提出申请,法院接待人员需制作笔录并由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2.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非法人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律文书。包括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如果是外国的法律文书,需提供中文译本。
4.委托代理材料。如果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执行,需提供相应的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九条、第二百五十条、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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