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申办材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0 14:43:39 69 人看过

办理材料

1、佛山市医疗生育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申请表(纸质及电子表格),3纸质材料2份,电子表格1份。

2、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1核对原件

3、《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1核对原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1核对原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核对原件

6、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核对原件

7、《执业药师证《执业药师注册证(与申请单位一致),1核对原件、注册地址与申请单位一致

8、工作人员花名册

9、服务场所产权或租赁合同相关资料(复印件),1核对原件

10、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核对原件

11、社保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点击下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4日 05: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保险相关文章
  • 吉林市定点零售药店
    法律综合知识
    昌邑区江华小区2号楼2号网点
    2023-12-20
    130人看过
  • 烟台市特药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名单
    烟台市特药定点医药机构名单:序号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烟台毓璜顶医院**惠友大药房有限公司烟台市烟台山医院**漱玉平民大药房有限公司医药商城店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07医院**立健药店连锁有限公司莱山旗舰店烟台市中医医院烟台市传染病医院滨州医学院烟台附属医院烟台市莱阳中心医院莱州市人民医院蓬莱市人民医院蓬莱市中医医院龙口市人民医院招远市人民医院玲珑英诚医院栖霞市人民医院海阳市人民医院长岛县人民医院烟台业达医院烟台芝罘医院烟台市福山区人民医院烟台市莱山区第一人民医院龙口南山养生谷肿瘤医院拓展其他问题:(一)使用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片、注射用雷替曲塞、培门冬酶注射液等非靶向治疗药品,参照靶向药物管理。(二)特药纳入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用药范围,经费由原渠道解决。
    2023-05-29
    497人看过
  • 沈阳医保办理新增定点零售药店
    沈阳医保如何办理新增定点零售药店(1)定点零售药店取得市人社局下发的新增、变更《资格证后,按照市人社局下发的时限要求到市医保局医疗监察处办理新增、变更手续;(2)医疗监察处负责组织协调局内相关处室,召开新增定点零售药店业务培训会。(3)医疗监察处指导新增定点零售药店填写《新增“两定”机构审批表,指导变更定点零售药店填写《定点零售药店变更审批表;(4)医疗监察处指导新增、变更定点零售药店签订服务协议。
    2023-05-29
    110人看过
  • 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关于公布第七批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和在部分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中开展中药饮片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上海市医疗保险局文号:沪医保[2004]159号发布日期:2004年12月24日生效日期:2004年12月24日各有关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为了完善医疗保险制度,不断推进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以下简称定点药店)的扩展工作,提高定点药店综合服务能力,进一步满足参保人员就近购药的需要,根据《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现决定增加第七批定点药店,并在部分定点药店中开展配售中药饮片的试点工作。各新增和开展中药饮片试点工作的定点药店要认真遵守医保的各项规定,诚信经营,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优质服务。附件:1.第七批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名单2.开展中药饮片试点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名单上海市医疗保险局上海市经济委员会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附件1:第七批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名单序号区县街道乡镇药店名称药店地址1黄浦广场街道上海市第一医药商店连锁经营有限公
    2023-04-23
    83人看过
  • 省直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批(Q11106)
    一、审批程序1.申报人向省劳动保障厅行政审批办公室(省政务大厅)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2.省劳动保障厅行政审批办公室审查资格证明材料;3.省劳动保障厅医疗保险处负责组织专家和相关人员进行实地考核评估,符合定点资格的单位报主管领导审定;4.省劳动保障厅行政审批办公室对符合定点资格的单位发给资格证书,医疗保险经办中心与获得资格证书的药店签订服务协议。二、前提条件长春市内各零售药店三、申报材料1.定点零售药店申请书;2.经药监部门年检合格的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合格证及营业执照的副本;3.职工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及职工个人执业、资格、职称证书;4.经营药品品种清单、备药率及上一年度业务收支情况和可承担医疗保险服务的能力;5.药品监督管理、物价部门监督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6.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四、审批和收费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
    2023-06-09
    58人看过
  • 温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认定指南
    事项对象申请要求报定点的药店申报条件①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企业合格证和《营业执照,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年检合格,专业从事药品零售业务;②有健全和完善的药质量保证制度,能确保供药安全和服务质量,无假冒伪劣药品品销售行为;③严格执行国家及本省规定的药品价格政策,经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④具备及时供应基本医疗用药、24小时提供服务能力,有明显的夜间售药标志和售药窗口;⑤能保证营业时间至少有1名药师在岗,营业人员需经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培训合格;⑥具有与药品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营业用房和仓储设施;⑦严格执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关政策规定,有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和设备。申报材料①《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药品经营企业合格证和《营业执照的副本及复印件;②药师以上药学技术人员的职称证明材料及药学技术人员与零售药品的劳动关系证明;③药品经营品种清单及上一年度企业业务收支情况
    2023-05-29
    272人看过
  • 佛山医疗报销零星报销材料
    零星报销材料:(1)诊断证明书及出院小结原件、死亡的需提供死亡证明书;(2)医疗费用收费明细清单原件;(3)医疗机构住院收费收据原件;(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儿童提供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5)意外伤害的需提供相关部门证明材料及外伤入院申请表原件;(6)若市外就医需提供市外就医申请表原件;(7)银行存折或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8)计划生育准生证明材料与出生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9)根据实际情况应提交的其他资料。
    2023-05-29
    478人看过
  • 佛山南海定点药店
    法律综合知识
    佛山南海定点药店名单汇总表(更新至2015年1月)
    2023-12-20
    158人看过
  • 职工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变更怎么办理?
    患有慢性病规定病种的患者,门诊就医、购药实行定点管理。由患者自行选择两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和一家定点零售药店购药,且当年内不得变更。以后确需变更的,必须在每年的12月1日至31日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变更手续。一、办理对象职工个人二、申报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2.《定点医疗机构变更申请表三、办理流程1.申请:本人填写《定点医疗机构变更申请表到医疗保险管理中心门慢窗口提出申请;2.审核:审核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办理变更。四、办理地址芜湖市渡春路13号五、服务时限即时办理六、收费方式免费七、咨询电话电话:0553-3991311(芜湖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服务大厅26.27号窗口)
    2023-05-10
    97人看过
  • 沈阳医保办理定点零售药店所需资料(新增/变更)
    沈阳医保办理新增、变更定点零售药店需要哪些资料《新增“两定”机构审批表(仅新增定点零售药店提供);《定点零售药店变更审批表(仅变更定点零售药店提供);《新增定点零售药店申请书(仅新增定点零售药店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医疗保险定点资格证副本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新增“两定”机构账号申请表(仅新增定点零售药店提供);《沈阳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一式两份)在市医保局业务工作平台上自行下载提供资料需加盖定点零售药店公章、法人章。也可带回单位盖章后,及时送回。括号内未标注的为新增和变更零售药店都应提供的材料。
    2023-11-30
    420人看过
  • 什么是定点零售药店?
    法律综合知识
    定点零售药店是指通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资格确认,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确定并与之签订协议,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提供处方外配和非处方购药服务,并承担相应责任的零售药店。【相关链接】
    2023-11-27
    380人看过
  •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文本
    甲方: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乙方:____________定点零售药店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1999〕16号)的有关规定,为保证零售药店更好地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用药服务,甲方确定乙方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协议如下:第一条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________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药品价格政策。第二条乙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保险用药处方外配服务,必须做到药品质量合格、安全有效。乙方必须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并配备与基本医疗保险相配套的计算机硬件系统,相关
    2023-04-23
    82人看过
  • 对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险服务管理考核的主要内容
    1、药店基础管理定点零售药店要在显要位置悬挂\"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铜牌,医疗保险药品的销售要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店内职工熟悉《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基本内容,能为参保人员提供《目录》药品的专业咨询,保证24小时营业服务;已进入医疗保险信息网的药店应确保参保人员能够随时持卡购药。2、药品经营管理药品经营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为参保人员提供质量合格、安全有效的药品;药品明码标价,不超出物价部门规定的价格;定内《目录》药品的数量(按药品剂型为统计单位)应达到总药品量的70%-80%左右。3、参保人员购药管理对参保人员的外购处方药应由执业药师或具有药师以上职称的人员审核后方可调配和销售,不得更换品种或用作他用;医疗保险外购处方单独管理,并保存2年以上;药品发票的项目应填写齐全、严格管理;已进入医疗保险信息网的药店要积极配合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2023-06-09
    92人看过
  • 如何申请确定为南宁市定点零售药店
    一、如何申请确定为南宁市的定点零售药店1、定点零售药店提出申请2、受理(承办人员检查材料是否签字盖章)3、材料内容符合要求,予以受理。材料内容不符合要求,不予以受理并告知定点零售药店4、市医保中心承办人、审核人进行初审、复核(初审13个工作日→复核5个工作日)5、市医保中心审核人、业务分管领导进行审批结算(审核3个工作日→领导审批2个工作日)6、市医保中心财务经办人、复核人进行审核(2个工作日)7、市医保中心财务分管领导进行审批(2个工作日)8、市医保中心财务经办人将费用发送至银行(3个工作日)9、定点零售药店收到费用即为办结,如因账号问题被银行退回,需定点零售药店与市医保中心重新核对账号无误后方可进行再次结算二、南宁市定点零售药店的办理地点南宁市青秀区东悦巷6号1楼三、南宁市定点零售药店办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
    2023-05-18
    325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更多>

    #医疗保险
    相关咨询
    • 城乡居民医保卡可以到医点零售药店购药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3
      社保经办机构每年向参保居民社会保障卡划入20元,主要用于村(居)级卫生站门诊消费,方便参保居民在基层卫生机构看病就医,刷卡消费,即时结算,用完为止。社会保障卡内结余资金可结转次年门诊使用。参保人可以自由选择在村(居)卫生站消费,也可以到定点药店等安装了社保卡POSS机的医疗机构消费。
    • 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方式,与定点零售药店结算怎么结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2-07
      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方式统筹基金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项目付费和定额结算相结合的支付方式,与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结算:(一)参保人员门诊就医或购药,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门诊医疗费或药费,凭社会保险卡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记账,由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结算;(二)参保人员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 定点零售药店出现哪些情形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9-02
      定点零售药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办机构应中止医保协议: (一)根据日常检查和绩效考核,发现对医疗保障基金安全和参保人员权益可能造成重大风险的; (二)未按规定向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及经办机构提供有关数据或提供数据不真实的; (三)根据医保协议约定应当中止医保协议的;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应当中止的其他情形。 风险提示:医保协议中止是指经办机构与定点零售药店暂停履行医保协议约定,中止期间发生的医保
    • 佛山市医疗保险报销怎么报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09
      参保人员的医保报销流程: 1、办理人提交报销单据等材料到社保机构进行申请; 2、受理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进行审核等工作; 3、社保机构批准申请的,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 定点零售药店名称变更须要提交什么资料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31
      1、《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2、《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和GSP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3、已核准变更的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和工商部门出具的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4、药学技术人员登记备案证明;5、申请单位(人)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需粘贴委托方及被委托方的身份证复印件;6、申请人对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的保证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