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认缴出资未到期应否为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2 08:03:46 315 人看过

应该承担责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认缴期限未满的,股东不视为未履行出资责任,所以一般不承担债务,但如果公司破产清算的,认缴期限未满,也要承担债务。认缴出资额是指企业的法定注册资本,注册资本是企业根据企业章程规定应缴的注册金。认缴出资额由实缴出资和应缴出资两个部分组成。

一、企业注册资金是什么

注册资金就是企业全部财产的货币表现,是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物质基础,是登记主管机关核定经营范围和方式的主要依据。

公司法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采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方式。

二、合伙企业与有限公司的区别

(1)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由50名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

(2)承担责任形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属于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律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除此之外,还有出资方式、注册资金、企业行为依据、税收缴纳要求、企业债务承担方面区别。

三、股东认缴出资额是什么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一般按照公司章程记载或者股东协商确定的数额填写。认缴出资是指企业的法定注册资本,注册资本是企业依照章程规定应当缴纳的注册资本。出资分为认缴出资和实缴出资两部分。对各股东(发起人)作为登记事项认缴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的不同理解,在具体登记工作中可能存在较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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