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男子当街猥亵小女孩,猥亵儿童犯罪案件的特征及预防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6 22:53:33 192 人看过

6月23日有网友爆料,广东普宁一名男子疑似当街猥亵一名小女孩儿,有两名路人发现之后,立即对男子进行了制止。随后嫌疑男子骑着车,电动车逃离了现场。

在此期间也有人经过此处,但男子看到有人就把手收回来了,所以路人也没有发现男子异常的举动。后来一名穿白色上衣和一名穿黑色上衣的男子经过此处,目睹了男子的行为,立即上前对其进行了制止。男子发现自己的行为败露,立马骑上电动车逃离了现场,之后小女孩拿起放在地上的书包离开了。曝光后立马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关注,对于这名猥亵未成年儿童的男子,大家都纷纷发声谴责,要求相关部门对其进行严惩。

6月23日,普宁市公安局通过官方渠道发布警情通报。6月22日,网传一男子在普宁市流沙南街道后坛村猥亵一女孩,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立即展开调查取证,于当天下午15:30将涉案嫌疑人黄某铭(37岁)抓获。经审讯,黄某铭如实交代了其犯罪事实,目前黄某铭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猥亵儿童的情形

(一)一年内猥亵儿童两次以上或一次猥亵儿童两名以上的

(二)采取暴力、胁迫或以之相威胁等方法强制猥亵儿童

(三)猥亵儿童致使被害人轻微伤以上损伤的

(四)猥亵儿童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如严重损害儿童心理健康,造成被害儿童近亲属精神错乱或自杀的等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11: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广东一男子校门口猥亵女学生,猥亵罪怎么处罚
    2020年11月17日,广东普宁一学校门口,一个未成年的女学生被一位中年大叔猥亵。面对着这种突如其来的袭击,该女学生显然是被吓傻了,全程不敢反抗,该男子先是触碰女孩胸部,最后更是变本加厉,将手直接伸进了女学生的裤子。一、猥亵罪怎么处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关于猥亵罪的认定,一般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1、要将强制猥亵妇女儿童行为与非强制性猥亵妇女儿童行为区分开来,猥亵罪只针对以强制方法猥亵妇女儿童的行为,对于非强制性的猥亵妇女儿童行为不能视作犯罪。2、并非任何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的行为都构成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罪。猥亵罪对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罪的构成虽然未规定情节严重之要件,但不能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强制猥亵妇女儿童行为亦视作为犯罪
    2023-02-24
    183人看过
  • 离异男子猥亵儿童犯罪吗
    离异男子猥亵儿童是犯罪,构成猥亵儿童罪,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罪是指以性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一、猥亵儿童罪可判刑多少年猥亵儿童罪的判刑具体如下:1、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2)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3)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4)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猥亵儿童罪是指以性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不满14周岁的男童女童都可以作为本罪的受害人或强制猥亵对象,猥亵的手段如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手淫、鸡奸等行为。二、怎么定义猥亵猥亵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对未满14周岁的儿童实施猥亵的行为,即使未成
    2023-06-24
    417人看过
  • 猥亵儿童犯罪案件的成因
    猥亵儿童案件的原因多种多样,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1、被告人法律意识淡薄被告人普遍存在受教育程度偏低,多处于文盲或者半文盲状态,对法律的认知更是少之又少。通过被告人的讯问情况来看,案件中的被告人基本上都能认识到猥亵或强制猥亵的行为是不道德的,但对是否违法甚至犯罪,认识则比较模煳。这给被告人以心理上的暗示,这种行为只是违反道德,但并不违法,从而助长了犯罪的风气。2、受害人的监护人缺少保护近年来发生的猥亵儿童案件中,受害人都是在孤身一人的情况下,被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家长教育观念落后,教育方式存在缺陷,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不到位,这给了被告人可乘之机。3、农村精神文化生活匮乏虽然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精神文化生活有了极大的改善,但从目前的状况来看,仍然相对比较匮乏。从几名被告人的家庭情况及生长生活环境可以看出,这些人的生活圈子相对较小,生活的地区经济落后,精神文化生活几乎为零
    2023-08-11
    250人看过
  • 猥亵妇女儿童罪
    刑事责任年龄
    一、猥亵妇女儿童罪《刑法》里并没有猥亵妇女儿童罪这个罪名,只有猥亵儿童罪这个罪名。猥亵儿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性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一般表现为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手淫、鸡奸等行为手段。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并结合司法实践,凡具有以下猥亵儿童的情形之一的,应当以猥亵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1、一年内猥亵儿童两次以上或一次猥亵儿童两名以上的;2、采取暴力、胁迫或以之相威胁等方法强制猥亵儿童的;3、猥亵儿童致使被害人轻微伤以上损伤的;4、猥亵儿童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如严重损害儿童心理健康,造成被害儿童近亲属精神错乱或自杀的等等。二、猥亵罪的犯罪处罚猥亵罪的处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2023-04-01
    53人看过
  • 一中年男子酒后乱性街头猥亵儿童
    寻乌县中年男子古某酒后乱性,公然在街头猥亵儿童。近日,寻乌县人民法院以猥亵儿童罪,依法判处古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2014年11月13日晚9时许,古某酒后步行至寻乌县长宁镇东门路红绿灯花池附近,见小小(化名,系2001年5月出生)面容姣好,且独自一人等候红绿灯,便上前强行抱住小小,小小不停反抗。二人摔倒在地上后,古某用手掐小小的脖子继续实施猥亵行为,小小使劲挣扎并呼喊救命,周围群众及时赶到将古某拉开。随后,群众拨打报警电话,古某被寻乌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当场抓获归案。经寻乌长宁司法鉴定中心作出鉴定意见,小小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一审法院认为,古某采用暴力手段,强行对儿童实施猥亵行为,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依法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从重处罚。鉴于古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2023-06-11
    214人看过
  • 猥亵儿童罪
    刑事责任年龄
    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不满十四周岁的男童女童都可以作为本罪的受害人或猥亵对象。一、概念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实施者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包括男童和女童)实施的淫秽行为。二、构成要件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儿童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儿童,即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男孩和女孩。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猥亵的手段如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手淫、鸡奸等行为。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三、处罚犯本罪的,依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从重处罚,聚众或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的,应依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从重处罚。四、立案标准根
    2023-06-11
    394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儿童猥亵罪的特征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18
      1、猥亵儿童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 2、对未成熟少年的性骚扰,即使在对象不明了意图和没有违抗乃至顺从的情况下,也可视为猥亵。
    • 女孩被陌生男子亲醒猥亵,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的量刑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1-21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格】 (一)强制猥亵、侮辱妇女情节一般的,基准刑为拘役六个月; (二)采用胁迫或其他方法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1人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 (三)采用暴力方法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1人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 (四)对同一妇女强制猥亵或者侮辱,每增加1次,刑期增加三个月; (五)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每增加1人,刑期增加六个月。 【五年
    • 猥亵儿童罪与猥亵幼女罪的区别是什么, 猥亵儿童罪与猥亵幼女罪区别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1-24
      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奸淫幼女是指行为人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犯罪情节一般的,在三年以上十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内从重处罚。两种主要有以下几点的区别: 1、犯罪目的不同。猥亵儿童罪行为人的主观目的是为了刺激、满足自己性欲或挑逗儿童性欲,而奸淫幼女罪行为人的目的就是为了奸淫幼女。 2、行为方式不同。猥亵儿童罪行为人实施的犯罪行为,除
    • 猥亵儿童罪立案标准标准猥亵儿童罪?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11
      (一)一年内猥亵儿童两次以上或一次猥亵儿童两名以上的; (二)采取暴力、胁迫或以之相威胁等方法强制猥亵儿童的; (三)猥亵儿童致使被害人轻微伤以上损伤的; (四)猥亵儿童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如严重损害儿童心理健康,造成被害儿童近亲属精神错乱或自杀的等等。《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猥亵妇女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两款的规定
    • 猥亵儿童罪的构成要件,犯猥亵儿童罪怎样处罚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2-16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儿童的隐私权和精神纯正权。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 犯猥亵儿童罪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为标准,从重处罚;聚众或在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