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刑事责任鉴定是否违反程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6 08:40:50 133 人看过

鉴定人在进行司法鉴定时违反有关法律所规定的程序,可能影响鉴定的客观、公正性的,其作出的鉴定结论为无效证据,应予以排除。

(1)、鉴定人违反有关回避制度,应当回避未予回避的。鉴定人回避制度是指鉴定人具有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的几种情形时,鉴定委托机关及刑事诉讼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鉴定人也承担自行回避的法定义务。有四种鉴定人回避的情形: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二是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三是与本案的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四是专家组受理鉴定的,专家组成员曾参与过同一案件鉴定。针对重新鉴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规定了特别回避制度。即重新鉴定的,应当另行指派或者聘请鉴定人。该规定表明:同一鉴定机构对同一鉴定对象进行重新鉴定时,参与第一次鉴定的鉴定人不得参与重新鉴定,否则即违反回避制度。

(2)鉴定人员尚未达到法定鉴定人数的,鉴定结论不予采用。法定鉴定人数是指法规、规章明确规定的进行鉴定的人数。实际进行鉴定的人数不符合法律要求的,对该鉴定结论不予采纳。

(3)鉴定结论的书面格式不符合法律要求的,不予采纳。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应当以《精神病司法鉴定书》的形式作出,经鉴定人签字并加盖精神病司法鉴定组织的公章后生效。鉴定书应包含有:被鉴定人的自然情况、委托机关或申请单位、鉴定案由、调查资料、分析意见及鉴定结论等内容。作出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时,参加鉴定的精神病司法鉴定人应当签署鉴定意见,如有不同意见时应当分别记录在案。只有符合上述要求,即内容完备、形式合法的鉴定结论才能采信。综合上面所说的,精神病就是属于没有完全民事能力的人,对于此人犯罪在确定是否会承担责任的时候都会依法的进行鉴定,如果要被判死刑也要有证明犯罪人员是在清醒的情况之下犯的罪,所以,执法人员在处理时都会结合不同的情况来进行办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4日 17: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死刑相关文章
  • 杨某的精神病鉴定程序严重违法
    2008年7月8日,上海市司法局司法鉴定管理处李处长称,7月5日下午2时,他们接到公安局正式委托,对杨某进行精神鉴定。下午3时,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的4名专家赶到看守所对杨某进行鉴定。李处长称,一般鉴定报告在30天内出具,这次特事特办,在杨某身上只用了一天。正式鉴定报告显示:杨某没有精神疾病,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七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不得设立鉴定机构。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是司法部下设的事业单位,它不是医院。按照这两条法律条文规定,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是不能接受对杨某的司法鉴定,它没有司法鉴定的主体资格,无权对外进行司法鉴定。假使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可以对外进行
    2023-06-06
    271人看过
  • 吸毒引起的精神病是否刑事责任
    《刑法》第18条第1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定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强制医疗。”由此可以看出:1、精神病人应否负刑事责任,关键在于行为时是否具有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2、行为时是否有辨认或者控制能力,既不能根据行为人的供述来确定,也不能凭办案人员的主观判断来确定,而是必须经过法定的鉴定程序予以确认;3、对因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并不是一概放任不管,而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必要时也可以强制医疗。一、完全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刑法》第18条第2款规定:“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具有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力,因此,应当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二、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
    2023-03-16
    256人看过
  • 精神病人能不能认定为刑事责任
    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如果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强制医疗属于刑事强制措施。一般的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强制措施其主要特点有:1.有权适用强制措施的主体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其他任何国家、机关、团体或个人都无权采取强制措施,否则即构成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侵犯,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2.强制措施的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诉讼参与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强制措施。3.强制措施的内容是限制或者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不是对物的强制处分。4.强制措施的性质是预防性措施,而不是惩戒性措施。即适用强制措施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侦查和审判
    2023-08-13
    229人看过
  • 怎么判断精神病人是否有刑事责任能力?
    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能力分为以下情况:1、完全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当精神病人无法识别或控制自己的行为时,会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确定的,不承担刑事责任,但应当责令其家属或者监护人严格照顾和治疗,必要时,政府应当强制治疗;2、间歇性精神病人。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情况下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3、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划分1、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刑法第18条第1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定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由此可以看出:第一,精神病人应否负刑事责任,关键在于行为时是否具有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第二,行为时是否有辨认或
    2023-07-07
    79人看过
  • 我国对精神病人刑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刑法》对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规定了不同的责任承担。其中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是指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即轻度精神病人,包括那些患有轻度精神病、精神发育不全、神经官能症及病态人格的精神障碍者。我国《刑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从上述刑法规定可以看出,对限制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进行刑事处罚,既不同于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犯罪人,又不同于完全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一、精神病人刑事责任如何划分1、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刑法》第18条第1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定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强制医疗。”由此可以看出:第一,精神病人应否负刑事责任,
    2023-02-14
    120人看过
  • 精神病人有刑事责任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安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强制医疗的决定程序:(1)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2)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申请。(3)法院受理强制医疗申请,或者在审查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并通知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法定代理人到场。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关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4)法院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是否强制医疗决定,被强制医疗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刑事责任年龄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023-07-22
    149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死刑
    词条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执行死刑的方式采用枪决和注射等方法执行。 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付武装警察执行。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 更多>

    #死刑
    相关咨询
    • 精神病人刑事责任有哪些,精神病人刑事责任如何认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08
      刑法对承担刑事责任的主体,除年龄上的限制外,还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况,如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的有关精神病人是否承担刑事责任、如何承担刑事责任的几种情况。刑法第十八条将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问题区分为三种情况,即完全的精神病人、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根据刑法规定,对于完全的精神病人,即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危害行为,造成危害结果的,不
    • 刑事案件中精神病鉴定未告知被害人是否属于程序违法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1-20
      1、如果是在刑事诉讼案件中,一般精神病鉴定的委托机关是侦查机关,通常是公安局,职务犯罪是检察院,在获得鉴定结果时,委托机关应当及时将已作出的鉴定结论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再委托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2、在刑事诉讼案件中,精神病鉴定结果未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的,属于程序违法。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
    • 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是什么,精神司法鉴定如何进行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06
      1、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一个人虽患有精神疾病,但如果仍有辨认自己行为的能力,还是要负相应的刑事责任。2、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即虽可能有辨认能力但丧失了控制能力,其行为已无法受到主观意识的支配和控制。3、必须是在发生危害行为的当时处于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状态。4、在精神疾病的间歇期或是疾病缓和期出现危害行为的,因其精神活动已恢复正常,即不能评定为无责任能力。5、处于智能缺损状态,即尚未完全
    • 精神病人需要对被告进行司法鉴定吗,精神病人犯罪是否应负刑事责任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1-12
      需要对被告进行司法鉴定,1)完全刑事责任能力;(2)限制刑事责任能力;(3)无刑事责任能力。刑法第18条第1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定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第一,精神病人应否负刑事责任,关键在于行为时是否具有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第二,行为时是否有辨认或者控制能力,
    • 刑事处罚精神病人的程序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11
      1、精神病人犯罪要不要判刑,应当区分情况。 2、《刑法》第十八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