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劳动合同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2 11:25:17 316 人看过

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但是其实际领取了营业执照,并且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对于普通劳动者而言,可能并不能辨认其主体资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0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5)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从上述法律的规定来看,分支机构单独从事的法律行为原则上是有效的,除非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只是其责任最终由总公司承担。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4条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因此,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是否能作为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主要标准在于是否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一、注册分公司有注册资本吗

分公司不需要注册资本。分公司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只是法人的分支机构,其办公经费、人员工资等费用由总公司转入其银行账户。

与有限公司注册登记一样的是,分公司也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分公司的执照是“营业执照”,不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和总公司是一样的,但营业执照上没有注册资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16: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签订劳动合同相关文章
  • 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
    分公司虽然具有用工主体资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分公司的法律地位同样也受公司法调整,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虽然可以独立的对外签订劳动合同,但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而是由总公司承担。一、总公司可以和分公司签合同吗法律上没有禁止总公司与分公司签署合同,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即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从根本属性上来讲,其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总公司与分公司可以签署合同,但不能够对抗外部第三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
    2023-03-01
    409人看过
  •  劳务合同刚签完,又签订新劳动合同,是否可以?
    根据最新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员工在用工1个月内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员工月工资2倍的工资。此外,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员工有權要求支付赔偿。如果用人单位未保持原先的合同条件,员工可以离职并要求支付补偿。在签订新的劳务合同时,用人单位应确保满足合同条件。尽管劳动合同还没有到期,签劳务合同显然是不合法的。在这种情况下,应当解除未到期的劳动合同,然后重新签订劳务合同。如果没有取得职工同意单位无权变更劳动合同如果没有保持原先的合同条件,职工可以离职并且要求支付补偿,并且社保属于强制性保险。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用工1个月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自第2个月到1年内,用人单位需支付月2倍工资。劳动合同法规定下的劳动合同签订与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签订与解除均受到法律的保护。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遵循平等、自愿、诚实、合法的原则,不得以任何名义向
    2023-11-21
    210人看过
  •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可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时,员工可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在下列情况下,员工可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1。口头劳动合同无法签订该口头合同明显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发生劳动争议,由于没有书面证据证明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因此很难保护权利或担保条款的合同无法签订在签订合同时,个别雇主将工人的一些证书和财产作为抵押条款写入合同文本。这样,如果将来发生劳动争议,工人很容易卷入诉讼3。生死合同无法签订一些危险行业的用人单位为了逃避应承担的责任,在自己起草的合同文本中随意添加伤亡等条款,即一旦发生事故,企业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签订此类合同,雇主将在发生事故后为自己寻找借口。条款不合理的合同无法签订一些企业向工人提交的合同文本似乎非常合理,但附加了许多不合理的条款。因此,在签订此类合同的情况下,工人必须仔细了解附加条款的内容,否则一旦签署并获得批准,未来的劳动争议很容易处于被动地位正式合法的劳动合同应包括合同期
    2023-05-07
    207人看过
  • 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原合同怎么办
    在职工的劳动合同未到期时,公司提出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是一种单方终止原劳动合同的意愿,如果职工同意重签,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可签订新合同并约定原劳动合同作废。如果职工不同意,则有权拒绝,原劳动合同仍然有效。公司如果有强迫或胁迫职工的行为,那么即使签了新的劳动合同也无效。一、变相裁员的法律规定内容有哪些1、若非员工方面原因的休假,休假第一月企业要给员工以原来的工资。第二个月要给员工发放基本生活费,这方面规定不同地区会有所不同,上海市是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北京则是最低工资标准的70%.如果公司不按照规定支付员工劳动报酬,员工可以此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也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2、把员工调离原来的工作环境”也要看所签的劳动合同中对工作地点和职位的约定,企业想要变换的话需要与员工协商。协商不一致,员工不愿意去的话,则符合“签订劳动合同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
    2023-03-08
    347人看过
  • 与分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吗,劳动合同必须订立吗?
    一.与分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吗从2008年9月18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二.劳动合同必须订立吗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确立劳动法律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法律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时,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在日常生活中,经常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只是凭口头约定就建立劳动关系的情况。一旦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很可能由于没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双方劳动关系的真实情况,使得从法律上难以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其实,对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来说,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对双方都是有利的事情,它可以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成为双方遵照执行的准则和
    2023-02-19
    125人看过
  • 续签劳动合同 重新签合同
    在职工的劳动合同未到期时,公司提出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是一种单方终止原劳动合同的意愿,如果职工同意重签,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可签订新合同并约定原劳动合同作废。如果职工不同意,则有权拒绝,原劳动合同仍然有效。公司如果有强迫或胁迫职工的行为,那么即使签了新的劳动合同也无效。一、劳动合同岗位调动是否需要征得员工的同意调动工作岗位是需要征得员工的同意的,《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从上面的规定可以看到,企业要变更职工的劳动合同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1)劳动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提出变更合同的条件;(2)必须遵守协商一致的原则,在变更合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必须对变更的内容进行协商,在取得一致意见的情况下进行变更;(3)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也就
    2023-03-04
    367人看过
  • 签订劳动合同后不给工人劳动合同可以吗
    签订劳动合同后,不给工人劳动合同可以吗?不劳动合同是工人和雇主之间建立劳动关系并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劳动合同对工人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规定用人单位自录用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同时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应当向劳动者交付劳动合同文本。虽然企业已经与工人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尚未将其交付给工人。这种做法违反了法律规定,侵犯了工人的权益在实践中,仍然有很多用人单位为了逃避法律或逃避责任而不愿将已签订的劳动合同交付给工人,许多工人没有引起足够的注意。他们相信,只要能拿到工资,双方就可以和平相处,即使他们没有得到劳动合同,或者出于种种考虑,劳动者选择了忍让。因此,一旦双方发生纠纷,劳动者往往会因为手中没有劳动合同而陷入不利境地没有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P>1。提前备份。如果你每次争论后都很被动,那么风险对你来说太大了。因为有
    2023-05-07
    79人看过
  •  需签劳动合同吗?——公司上班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吗?
    签订劳动合同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手段。它对用人单位具有法律约束力,规定了工作期间工资、社会保险等方面的保障措施。同时,劳动合同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劳动纠纷。签订劳动合同是必不可少的,因为它能确保劳动者获得相应的保障。签订的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具有法律约束力,工作期间工资得到保障,单位还需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如果出现劳动合同的解除等问题,用人单位需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劳 动 合 同 的 法 律 约 束 力合同的法律约束力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其中包括了三个条款,即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二十一条。其中,第一百一十九条表明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一百二十条则明确了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时被侵权人的权利,即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第一百二十一条则规定了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这
    2023-10-08
    293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60岁以上员工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吗?
    一、劳动合同法60岁以上员工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吗?《劳动合同法》中60岁以上员工是不可以签订劳动合同的。60岁以上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具备签订劳动合同的合法主体资格,不能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已经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返聘人员社会保险也已经不能购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二、劳动合同的作用是什么1、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实现劳动权的重要保障。劳动权是劳动者获得职业的权利。它是劳动者生存的权利。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宪法和法律保障劳动者实现劳动权。劳动合同是保障劳动者实现劳动权的法律形式。它可以将国家规定的客观劳动权变为劳动者的主观劳动权。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意味着劳动权的实现,劳动者在合同期限内获得有保障的工作,用人单位不得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
    2023-04-13
    309人看过
  • 是否允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你可以再签一次,你有权要求双倍的薪水。但是,在补充签字后,将不利于您保护自己的权利并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关键是你不能证明合同是补充签署的。公司应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自雇佣之日起至补充签订之日止扣除一个月后,您应支付双倍工资。如果员工拒绝签订合同,可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书面通知自己:XX天前到人力资源部签订劳动合同。逾期不签订合同的,劳动关系自动终止。(交给我并由我签字接收)3。如果此人将来要求双倍工资,我不必在签署和接收日期后支付双倍工资。一般来说,愿意在公司工作的员工不会签订合同(因为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也不会在补充签订前向公司索要双倍工资(因为人们是合理的,不会支付双倍劳动)5。不排除一些头脑简单的贪婪的人不恶意签订合同,等待领取双倍工资。根据第2条和第3条办理后,是否需要支付双倍工资签订补充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和补充合同是雇主的责任。即使补充了书面劳动合同
    2023-05-07
    322人看过
  • 劳动合同到期未签订新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应在1个月内续签合同。劳动合同需要变更的,必须和劳动者协商,征得劳动者的同意。如果不签,可以主张2倍工资,而且劳动监察部门会默认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公司解除合同,应支付补偿金,也就是平时说的遣散费。劳动法规定6个月以上须支付1个月工资,然后每六个月补偿1个月的,但是这是合理解除劳动合同,无故解除要支付双倍的工资。一、农民工没签劳动合同怎么打工资不签定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提起仲裁或劳动监察举报。证据方面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即可,比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装、工作往来信息、同事证言等.如有拖欠工资这种情况发生,你要与其他一同被拖欠工资的工友们一起,搜集和保留对方拖欠工资的具体事实和确凿证据,派代表到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部门反映和投诉,请他们帮助你们催讨被拖欠的工资。如果还是不能解决问题或你们对其结果不满意的话,就向法院起诉处理
    2023-03-07
    464人看过
  • 签订劳动合同还是劳动合同好
    1、根据中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法律没有规定要签订哪一份合同。如果是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比雇佣合同好。如果是特殊群体,如退休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优于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雇佣之日起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雇主应建立一份员工名册,以备将来参考。
    2023-05-07
    201人看过
  • 重新签劳动合同,以前合同的作废吗
    从签劳动合同没签以前的作废吗劳动合同以最近签订的为准。劳动合同的主体即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主体与其他合同关系的主体不同:其一,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由法律规定的具有特定性,不具有法律资格的公民与不具有用工权的组织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其二,劳动合同签订后,其主体之间具有行政隶属性,劳动者必须依法服从用人单位的行政管理。1.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象。按照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改革要求,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对象包括:新招用的劳动者、原有的固定工以及原固定工身份的特殊人员。所谓原固定工身份的特殊人员,是指根据劳动部关于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的通知和贯彻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的以下人员:①存在着劳动关系而没能履行劳动义务的特殊人员。例如,用人单位的“富余人员、放长假”的职工,长期被外单位借用的人员、带薪上学人员,请长期病假人员、停薪留职人员,被派到合资、参股单位人员;②企业、事业
    2023-04-27
    189人看过
  • 无效的劳动合同是否可以重新协商签订?
    无效的劳动合同是指当事人签订成立,但是国家层面不会认可及没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可以分为部分无效和完全无效。无效的劳动合同情形有:1、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签订的劳动合同;不管威胁的形式如何,只要采取威胁手段,那所签订的合同就是无效的;2、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合同。比如:劳动合同当事人不具备有合法主体资格等。无效的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有许多情形1、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如约定试用期超过6个月,不购买社会保险等。2、采用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以损害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强迫对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如合同期满后强迫续订劳动合同。3、采用欺诈的手段,故意隐瞒事实,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如虚假承诺优厚的工作条件。4、订立程序形式不合法的劳动合同。如双方当事人未经协商,或者未经批准采取特殊工时制度等。5、违反劳动安全保护制度。如约定劳动者自行负责工伤、
    2023-07-03
    299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合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签订,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包括: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更多>

    #签订劳动合同
    相关咨询
    • 签订劳动合同后又签了一份新公司的劳动合同,需要重新签一份合同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4
      如果另一份合同还是这家单位,只是相对于原合同有一些合法的变更,那么只要直接变更原合同即可,不需要解除再签。需要强调一下,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随双方的意愿而免除。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否则就是违法的。用人单位不得以额外发放社保补助来代替缴纳社保。单位不缴纳社保的,劳动者可以以此为由向单位提出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并且可以要求单位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
    • 劳动合同总公司签订起诉分公司可以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16
      与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应该以总公司为被申请人申请劳动仲裁,但可以将分公司列为第三人。 职工与总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是总公司,劳动者与总公司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如果发生劳动争议申请劳动仲裁的,应该以签订了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即总公司)作为被申请人。 如果与总公司签订了合同,但实际在分公司上班的,实际上属于由总公司安排到分公司工作,但这并不会影响到职工和总公司间的劳动合同关系。但因分公司可
    • 已签订劳动合同, 就必须要重新签劳动合同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4-14
      情况较复杂,须具体分析,例如:公司变更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不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是对原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劳动者已经签字,视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
    • 劳动合同签订后用人单位要求重新签订合同的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08
      情况较复杂,须具体分析,例如:公司变更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不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是对原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劳动者已经签字,视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
    • 调到分公司劳动合同还需要和分公司重新签订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25
      看总公司与分公司关系,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形式的,合同还是与总公司签。分公司是独立法人的,总公司解除关系,再与分公司签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