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被告可以收集证据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4 10:11:24 151 人看过

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证人收集证据。在行政诉讼中被告不得自行收集证据的规则,是指被告在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后不得为证明其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再自行收集证据,否则其自行收集的证据将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效证据的证明规则。从而肇致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而被人民法院撤销或确认违法。它不仅作为被告行政机关收集证据的行为准则,同时亦为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对被告自行收集证据的效力进行认证的规则。根据“行政案卷排除规则”行政机关为证明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只能以其在行政程序中已经形成的“行政案卷”材料作为证据。如果被告在行政诉讼中,可以随意地去补充收集证据,则等同认可被告可以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因此,在行政程序中,行政机关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必须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前充分收集有关证据材料。相关法律规定行政诉讼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民主与法制的进一步发展。在学习宣传《行政诉讼法》过程中,关于被告的代理律师能否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有不同的认识。特述浅见,意在求教。行政诉讼法第35条规定: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据此,有人认为该条规定不仅对被告适用,而且对被告代理诉讼的律师也同样适用。其主要理由是:1.作为被告的代理律师,是被告的诉讼代理人,他在被代理人(即被告)的授权范围内的行为视为被代理人的行为。所以,被告的代理律师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应视为被代理人即被告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而这是行政诉讼法规定不许可的。2.在诉讼过程中,被告的代理律师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事实上没有必要。因为,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必须具备充分的证据及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否则,就不能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09: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诉讼被告相关文章
  • 行政诉讼法院收到被告提交的证据需要交给原告吗
    一、行政诉讼法院收到被告提交的证据需要交给原告吗法院改革中,不少法院都实行了庭前证据交换制度,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证据交换可以由当事人申请,也可以由法院依职权决定。证据交换的主持人是审判人员,证据交换的时间在开庭之前,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法院认可。此外,还规定证据交换一般不超过两次。证人在庭前证据交换中的陈述,视为当庭作证。实行庭前证据交换,一是为避免当事人进行举证突袭,同时更重要的还在于保证当事人在诉讼中有平等的获取证据的机会和条件,所以明确证据交换的期限,实际就是为双方当事人准备证据并进行交换提供科学合理的期间,不限制当事人提出证据的期限,便无法实施证据的集中交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证据交换必须发生于当事人答辩期满至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的时间可以由当事人议定也可由法院指定,但均应在开庭审理之前,且交换之日举证期限届满。这是保
    2023-05-02
    342人看过
  • 被告在行政诉讼如何补充证据
    一、被告在行政诉讼如何补充证据1、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其在行政诉讼程序中没有提出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经人民法院准许,被告可以在第一审程序中补充相应的证据。2、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被告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了证据,但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延期提供。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了其在行政处理程序中没有提出的理由或者证据的,经人民法院准许,被告可以补充证据。第三十九条,人民法院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二、行政诉讼被告的答辩状算不算证据1、答辩状算证据。答辩状也是当事人为自己一种辩解方式,其内容应该有提出自己所辩解的证据主张。属于一种举证程序。
    2023-05-24
    53人看过
  • 行政诉讼证据的收集是怎么样的
    由于原告并非行使职权的行政机关,无需在行政管理过程中遵循“先取证、后裁决”的程序规则,所以,行政诉讼法和司法解释都没有限制原告在行政诉讼过程中调取、收集证据的权利。于是,行政诉讼的证据调取、收集规则主要规范法院和被告。(1)法院有权向有关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公民调取证据。行政诉讼法第34条第2款规定法院享有此项权力。与法院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不同,这是法院自身的调取证据职能。在庭审模式改革的今天,法院更多地处于中立、消极的地位,证据提供多由当事人自己完成,所以,法院的调取证据职能应该是受到限制的。司法解释第29条规定法院有权调取证据的情形包括:①原告或者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供了证据线索,但无法自行收集而申请法院调取的;②当事人应当提供而无法提供原件或者原物的。基于以上所说之理由,司法解释第29条规定应该理解为是一种限制性规定,即除此两种情形之外,法院不能主动调取证据。(2)在
    2023-06-13
    152人看过
  • 出庭被告但不起诉行政诉讼可以吗?
    行政诉讼中被告不出庭的情况比较少见,但如果出现了怎么办,现分析如下:现行法律对此也做了详尽规定,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58条,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被告拒不出庭的,人民法院根据现有证据进行审查,被告拒不出庭也不依法提供证据的,视为被告作出行政行为没有事实和民事诉讼被告不出庭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对被告缺席判决的必须具备三个条件:有证据证明法院已经给被告发了传票,被告拒不到庭或者中途退庭:被告不到庭或者中途退庭没有正当理由。证明法院已经给被告发了传票的证据有四种。法官将传票直接交给被告,被告收到传票后在送达回证上的签字;法院以挂号信方式将传票邮寄给被告,被告在挂号信回执上签字;被告拒收传票的,请居委会和邻居到场,法官当众
    2023-08-16
    303人看过
  • 二审行政诉讼未被告,可以再审吗?
    1、再审申请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再审申请人是生效裁判文书中列出的当事人,或者因不能归责于自己的其他原因未被裁判文书列为当事人,但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受理再审申请的法院是作出生效裁判的上级人民法院;(三)申请再审的裁判属于《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的生效裁判;(四)申请再审的原因属于《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的情形。2、申请再审材料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再审申请,并根据被申请人和原审其他当事人数量提交复印件;(二)再审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再审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能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的,应当提交情况说明;(三)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四)原审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或者与原件无
    2023-08-05
    449人看过
  • 行政诉讼可以明确几个被告
    一、行政诉讼可以明确几个被告被告的确定要根据具体行政行为的做出者来定,有可能一个,也有可能两个,甚至多个行政主体同时成为被告。行政诉讼的被告是指被原告起诉指控侵犯其行政法上的合法权益和与之发生行政争议,而由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行政主体。必须明确,行政诉讼的被告不是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而是行政机关本身。在行政诉讼中,行政主体始终作为被告,这是行政诉讼的一大特点。二、行政诉讼被告的确认1、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作被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作被告主要有以下几类:(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2)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间内
    2023-06-06
    490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参加人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更多>

    #行政诉讼被告
    相关咨询
    • 行政诉讼律师可以收集证据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4
      不论是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律师为了打赢官司,收集证据都是必须和必要的。因为不需要证据打官司的律师,是没有胜诉可能的
    • 行政诉讼后被告的证据可以延期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2-22
      看情况。行政诉讼证据有书证、物证、视听材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 行政诉讼的证据的作用是证实或说明行政案件的真实情况是否存在,任何一个行政案件的真实情况都需要用证据来加以证明。
    • 诉讼过程中,被告可以向证人和原告收集证据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6-12
      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 行政诉讼可以起诉原告补充证据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告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补充相关的证据: (一)被告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证据,但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的; (二)原告或者第三人在诉讼过程中,提出了其在被告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
    • 行政诉讼可以送达被告的证人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6-16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行政诉讼可以申请证人出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十三条: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人民法院准许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要求证人出庭作证的,法庭可以根据审理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以及是否延期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