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合同纠纷管辖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6 11:42:27 65 人看过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由哪里管辖”这个问题。房地产纠纷适用专属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般不适用专属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进一步规定了,适用不动产纠纷专属管辖的,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以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明显不适用专属管辖,只能认定为一般的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即可。

一、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复议属于专属管辖么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虽与不动产发生牵连,但因诉争法律关系发生的依据是当事人间存在的合同,其性质仍属于债权债务纠纷,并非不动产物权纠纷,不应适用专属管辖,而应适用合同纠纷的特别地域管辖,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即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既然该类纠纷仍属于合同纠纷的范畴,根据我国《民事诉讼》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当事人当然也就可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即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二、租房合同纠纷由专属管辖吗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不属于专属管辖。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虽与不动产发生牵连,但因诉争法律关系发生的依据是当事人间存在的合同,其性质仍属于债权债务纠纷,并非不动产物权纠纷,不应适用专属管辖,而应适用合同纠纷的特别地域管辖,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即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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