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小学生在社会中的权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4 15:42:48 204 人看过

小学生具有以受教育的权利,受法律的保护。学生有权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学生有权获得学校提供的在当前情况下好的教育;学生有权得到人格的尊严和公平的对待;学生有权对个人的隐私保密;学生有权通过正常渠道表达自己的意见等等。

小学生在校一起玩耍导致对方受伤由谁承担责任

小学生在校一起玩耍导致对方受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决定由谁承担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具体承担责任如下: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十周岁内的未成年人,实行的是过错推定责任,超过十周岁的在校学生,学校承担一般过错责任。

2、如果是老师有过错,因为是职务行为,由学校承担责任;然后再由学校根据内部规定,对老师做出处分。

过错责任原则是以过错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判断行为人对其造成的损害应否承担侵权责任的一种归责原则。跟其他归责原则相比,它是在确定行为人的侵权责任时,要依行为人的主观意思状态来确定,而不是依行为的客观方面来确定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学生因其缺乏意思能力,他们对自己的行为无法进行识别,不能预见其后果,他们是不可能有过错的,其依法律规定对其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学校因过错造成其侵害,无论过错程度大小均为损害发生的原因,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一条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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