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1日依法对陈-满故意杀人、放火再审案公开宣判,撤销原审裁判,宣告陈-满无罪。同日,浙江高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庭长、该案审判长张-勤就该案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陈-满服刑23年后为何改判无罪
记者:本案复查并提起再审一直令社会各界关注,为什么由浙江高院进行再审?
张-勤:本案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陈-满犯故意杀人罪、放火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海口市人民检察院不服,以原判对陈-满量刑过轻,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为由,提出抗诉,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支持抗诉。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抗诉,维持原判。裁判生效后,陈-满不服,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最高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44条“上级人民法院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指令原审人民法院以外的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规定,指令我院再审本案。
记者:浙江高院再审立案后开展了哪些审理工作?
张-勤:原审被告人陈-满故意杀人、放火再审案系历史老案,有些物证在一审审理前已经丢失,审理难度较大。为确保案件审理结果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达到最佳效果,我院合议庭按程序调阅案卷、提审陈-满,踏勘作案现场,认真调查核实有关证据。为进一步查清案情,我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还找到了多名关键证人进行调查取证。同时,还就陈-满有罪供述与本案现场勘查、尸体检验和物证检验等证据之间所存在的一些疑点问题,委托相关技术部门进行技术分析。
2015年12月8日,合议庭根据刑诉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召集浙江省检察院出庭人员、原审被告人陈-满的辩护人召开庭前会议,就回避、原裁判据以定罪和量刑的证据、是否有出庭证人和新证据等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鉴于陈-满在海南省美兰监狱服刑,我院考虑提押方便、便利诉讼等因素,在海南高院支持配合下,于同月29日,在陈-满服刑地较近的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对陈-满一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2016年2月1日,对本案进行了公开宣判。
记者:再审改判陈-满无罪的主要理由是什么?
张-勤:再审改判的主要理由有两条:一是原裁判据以定罪的原审被告人陈-满的有罪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二是除原审被告人陈-满的有罪供述外,无其他证据证明陈-满作案。
记者:为何陈-满的有罪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张-勤:经再审审理,陈-满的有罪供述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原审被告人陈-满的有罪供述不稳定。经再审查实,陈-满在侦查阶段的供述经历了从不承认犯罪,到承认犯罪,又否认犯罪,再又承认犯罪的多次反复,到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和原一、二审审理时全面翻供。
2、原审被告人陈-满关于作案时间、进出现场、杀人凶器、作案手段、作案过程以及对作案时着装的处理等主要情节的供述不仅前后矛盾,而且与在案的现场勘查笔录、法医检验报告、证人证言等证据所反映的情况不符。如陈-满供称,其持平头菜刀趁被害人钟*宽不备朝钟的头部、颈部、躯干部等处连砍数刀,与现场勘查笔录及照片、法医检验报告及照片,以及再审阶段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技术处出具的《技术性证据审查意见书》等证据反映的情况不符。上述证据证实,钟*宽尸体头面部、双手等部位的多处损伤系由带有尖端和锋利面凶器所形成,而不能由平头菜刀形成。
3、原审被告人陈-满供述将自己工作证留在现场的动机得不到合理解释。侦查机关将本案凶手锁定为陈-满的关键证据,是在钟*宽的裤口袋里发现了陈-满的工作证。陈-满曾供述,将自己原来的工作证放在钟的裤袋里是为了让人误以为死者是自己,以逃避他人追债。但多名证人证言,证明未发现案发后陈-满有任何异常,陈-满也不存在有意躲藏、躲避他人的情形。
因此,原裁判据以定案的主要证据即陈-满的有罪供述及辨认笔录的客观性、真实性存疑,依法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记者:除陈-满有罪供述外,原判认定陈-满作案的其他证据,再审是如何评判的?
张-勤:本案其他证据,经再审审理,存在以下问题:
1、收集在案的现场勘查笔录、法医检验报告等证据不能证明原审被告人陈-满作案。火灾原因认定书、现场勘查笔录及照片、物证照片、法医检验报告书及照片、法医物证检验报告书等证据仅能证明被害人钟*宽被人杀害,作案现场被人为纵火的事实。
2、案发现场提取的物证无法对原审被告人陈-满的有罪供述起到印证作用。据现场勘查笔录等证据反映,侦查人员在案发现场收集到大量物证,包括带血的白衬衣、《海南日报》、卫生纸,破碎的酒瓶,散落在现场的多把刀具,陈-满的工作证等,案内证据未显示公安机关是否对上述物证进行过指纹、血迹鉴定,对白衬衣、工作证等物证没有进行照相留存,而且上述物证在原一审庭审前均已丢失,原一、二审庭审中也无法出示上述物证,没有进行举证、质证,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3、原裁判认定的作案凶器难以确认。原裁判认定原审被告人陈-满杀死被害人钟*宽的凶器,是案发当日侦查人员从案发现场厨房砧板上提取并经陈-满辨认的一把锈迹斑斑的木柄平头菜刀。根据现场勘查笔录和法医检验报告书及照片、《审查意见》等证据证实,被害人钟*宽被害前曾遭胁持并因反抗而与作案人发生过剧烈地打斗,其头、面、颈部及双手有二十多处损伤,系遭到过一类有尖端的凶器一、二十次的作用过程所导致,其中尸体颈部有一横行切割创口,长度约25厘米,深至颈椎前缘,气管、左侧颈总静脉和右侧颈总动脉被割断,导致其死亡。陈-满有罪供述交代并辨认过的作案工具平头菜刀,难以形成导致钟*宽死亡的相关损伤。
4、在案证人证言只是证明了发案时的相关情况、案发前后原审被告人陈-满的活动情况以及陈-满与被害人钟*宽的关系等,无法证明陈-满实施了杀死钟*宽并焚尸灭迹的行为。
记者:再审判决是如何认定本案事实及宣告陈-满无罪的?
张-勤:经再审查明,原裁判认定原审被告人陈-满于1992年1月到海口市振东区上坡下村109号向被害人钟*宽租房居住,案发前搬离,同年12月25日晚7时许,钟*宽被人杀死在上坡下村109号一楼东卧室,中心现场被人放火焚尸灭迹的事实清楚。但原裁判认定系原审被告人陈-满杀死被害人钟*宽并焚尸灭迹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控其犯罪不能成立,依法应予改判纠正。据此判决,宣告陈-满无罪。
记者:对陈-满的国家赔偿等事宜,是如何考虑的?
张-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对于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受害人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2月1日,我院宣告陈-满无罪后,即已告知他有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陈-满申请国家赔偿后,有关赔偿义务机关将会按照法定程序,做好国家赔偿等善后工作。
-
浙江高院谈陈满案为何无罪释放?
474人看过
-
服刑之后改判无罪会留有案底吗
382人看过
-
刑事案件服刑23年无罪能有多大赔偿?
245人看过
-
判二年缓刑三年期满后20年还可以申请改判无罪吗?
127人看过
-
服刑23年无罪国家赔偿计算方式是什么
132人看过
-
判缓刑后怎么改判无罪
311人看过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执行死刑的方式采用枪决和注射等方法执行。 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付武装警察执行。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 更多>
-
判缓刑后如何改判无罪江西在线咨询 2023-02-24缓刑,全称刑法的暂缓执行,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一审判缓刑可以上诉二审进行无罪辩护。 在一审判决送达15内,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有权提出上诉,可以主张无罪。要想获得二审的支持,应当拿出无罪的证据及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
-
陈述句为: 改错后怎么办?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6股权质押合同的到期,就意味着债务到期,债务人应该履行偿还义务。若债务人逾期未偿还,债权人则有权出卖股权,获得相对应的赔偿。出卖股权所获得的价款,偿还完债务后,剩下的归还债务人。若股权价格不足以偿还债务,则由债务人补清。
-
如果是服刑23年无罪国家赔偿是如何样的?四川在线咨询 2023-04-05那么如果是服刑23年无罪国家赔偿是怎么样的呢,具体如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撤销原审裁判。
-
服刑十年多了还可以改为无期限徒刑吗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17罚金是是一种刑罚,不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强制被判了刑的人在一定的期限内交纳一定数量的金钱,它和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或者是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一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第二条规定,罪犯积极执行财产刑和履行附带民事赔偿义务的,可视为有认罪悔罪表现,在减刑、假释时可以从宽掌握;确有执行、履行能力而不执行、不履行
-
犯罪嫌疑人服刑期满后改判,但改判后的国家赔偿,是否可以进行申请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15如果改判之后的刑期确实是比犯罪嫌疑人的实际羁押时间更短的话,那么当事人可以到当地法院去申请国家赔偿。但是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时需要注意时效问题,这种情况下国家赔偿的申请时效是从犯罪嫌疑人出来的时候开始起算的两年之内。如果超过了两年,那么法院一般就不再受理了。 《国家赔偿法》第二条,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