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生效的裁判如果发现确有错误,可以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这里的生效裁判不仅包括审判程序中产生的裁判文书,而且还包括人民法院依执行程序形成的法律文书。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生效的裁判如果发现确有错误,可以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这里的生效裁判不仅包括审判程序中产生的裁判文书,而且还包括人民法院依执行程序形成的法律文书。按照现行《民事诉讼法》、1998年7月实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等法律或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还可以行使一些实体上的裁判权,例如变更、追加被执行主体等等,这些裁判权与审判程序中的裁判权在性质上并无二样,都同样可能出现错误,因而同样需要监督。同时,执行程序也是依法进行的司法程序,它同样有一个司法救济或执行救济的问题。因此,我们不能将检察监督从执行程序中剥离出去。否则,势必与民事诉讼法的立法体例结构以及审判与执行的关系模式的选择相背离。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它对人民法院的司法活动进行监督是有宪法根据的。现行民事诉讼法虽然仅规定一种监督方式,即对生效裁判提出抗诉,但我们不能把它解释为仅仅只有这样一种监督方式,否则民事诉讼法为什么还要把它作为一项基本原则加以规定呢?事实上,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凌驾于民事诉讼的具体制度之上,民事诉讼的具体制度是从其基本原则中演绎出来的,具体制度固然要执行,基本原则也应当体现。
检察机关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监督,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特征之一,这既有宪政制度上的依据,也有司法实践中的根据。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被最高人民法院宣布为21世纪我国司法实践的两大主题,司法公正是人民司法制度赖以存在的内在生命线和不竭的力量源泉。实现司法公正,需要建立、健全我国的司法监督机制。这种司法监督机制不仅包括法院内的内部监督,也包括法院外的外部监督,这两种监督是缺一不可的。检察机关的司法监督就是这个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如果这个环节不能充分、有效地发挥作用,那么,在一定意义上说,司法的所谓外部监督便不复存在了,或者说其他的外部监督即便存在,也力不从心了。所以,检察机关的司法监督应当得到充分的肯定,并且要予以发扬光大,使之制度化、规范化、体系化、有效化。司法公正绝对不止是审判公正,它还包括执行公正于其中。在执行程序立法或其制度的完善中,应当充分考虑到检察机关对它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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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执行也称民事强制执行或者强制执行,是指国家机关依债权人的申请,依据执行根据,运用国家强制力,强制债务人履行义务,以实现债权人的民事权利的活动。 民事执行是指当债务人拒不履行生效执行名义确定的民事义务,人民法院运用国家公权力,依法采取民事...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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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裁决中,人民检察院发出《监督程序启动检察机关的监督程序》。上海在线咨询 2022-01-24该程序的启动主要有三种途径:1、当事人认为法院的具体执行实施行为或执行裁决行为有错误,向上级法院或本级法院院长申诉,由上级法院或本级法院院长启动监督程序。因为当事人的权益受到错误执行的侵害时,中国执行法律没有规定完善的救济途径,只要当事人提出申诉,上级法院或执行法院就应启动执行监督程序进行复查,以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2、人大基于执行个案监督,发现执行错误,向法院发出监督意见书启动法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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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立案检察机关立案监督程序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211、对立案材料的接收 一律接收,不属于管辖范围的,转交有关机关;若需采取紧急措施,应采取紧急措施。 2、立案中的初查 在初查过程中,可以采取询问、查询、勘验、检查、鉴定、调取证据材料等不限制初查对象人身、财产权利的措施。 不得对初查对象采取强制措施,不得查封、扣押、冻结初查对象的财产,不得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3、对立案材料的处理 处理方式:立案和不立案。 无论是立案还是不立案,都必须书面决定。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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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机关监督调查的程序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6经过初步核实,对涉嫌存在违法犯罪行为,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监察机关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立案手续。监察机关主要领导人员依法审批立案报告,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调查方案,决定需要采取的调查措施。立案调查决定应当向被调查人宣布,并通报相关组织。严重违法或者涉嫌犯罪的,应当通知被调查人家属,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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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审判程序与民事执行程序的关系,下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3这两者是没有关系的,审判程序是确定法律权利义务关系的程序,执行程序是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的程序,因此这两者是没有必然的联系,不能认为审判是执行的前提,也不能认为执行是审判的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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